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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院办自查报告【前言导读】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的“院办自查报告”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呢!医院办公用房自查报告1遵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庄浪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统一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庄浪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庄浪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行事历》等文件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强化领导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庄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目标任务、清理范围和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三)积极调查摸底。我局机关核定编制19名,实有人员21名。其中现有乡科级干部9名(正职3名,副职3名,副主任科员3名)。现有办公楼为“xx”期间国家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国债项目建设,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39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属政府划拨原卫生防疫站用地,办公楼为6层框架结构,第二层为办公用房,其余为商品家属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共平方米,20xx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四)全面开展自查。我局目前系统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由于20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会议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2名副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会主席和参考资料,少熬夜!纪检组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副局长兼财务会计办公用房平方米;参保化所5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政务受理2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办公用房。接待室平方米、水房平方米、洗手间平方米,以上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过道和楼道平方米,总共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编制19人,人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二、存在问题一是机关办公用房短缺。我局在用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为746平方米,由于20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原有核定编制19名,目前实有人数21名,我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平方米。11月份庄浪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新编制为46名,我局将借用卫生局办公用房收回后为原有的74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国家规定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人均面积不够标准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按标准短缺。二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短缺。机构改革后,1名正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9平方米,10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6平方米,按国家规定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需要69平方米,按标准短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办公用房总体设计上,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机构的增设、人员的扩编、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在主体设计和施工上落后于超前规划,致使面积不够。二是项目建设上,主体设计中房间进深和开间过大、单体办公室面积轻微偏大造成,建筑结构不尽合理,属于项目建设缺陷。三、整改意见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全力抓好整改。(一)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教育动员力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等待观望情绪,坚持边清边改、即知即改,按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二)调整办公布局。按照“高效、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调整办公布局。超出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到使用面积较小的单间办公室,或者进行分割改造使用,压缩办公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科室,由面积大的办公室调整到面积小的办公室。因结构原因不宜改造的办公用房,部分科室合署办公或者增加使用参考资料,少熬夜!人员。(三)调整使用功能。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特殊业务办公用房2处400平方米。今年11月份,县政府进行了县乡食品药品体制机制改革,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设置上将工商、质监分别承担的流通和生产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管局。组建成立食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总编制46名。职能增加和机构扩编,需要基础设施予以保障。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xx〕142号)第七条:为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必须设立特殊业务用房;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特殊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400m2、340m2、200m2。我局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处,面积200平方米,承担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配备食品药品稽查局特殊业务用房1处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包括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集中受理室等。用于保障全县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县区直管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由于机关办公用房不够标准,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增设特殊业务用房2处面积200平方米,将尽力压缩办公用房。使办公用房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医院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
本文标题:院办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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