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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第一篇】根据上级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有效管理,为国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组织领导成立以XX同志、XX同志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主要任务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副书记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要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导向强队伍。各科室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3.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信息研判工作,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相关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包括个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网络舆情进行甄别分析,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日常监测与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逐级上报。4.定期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5.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重要培训内容,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法规学习教育。6.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对存在失职失责情形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需予以组织处理的,由党组织按规定办理。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保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二)完善机制体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各科室要及时报告。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测和舆情上报机制。(三)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政治要求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清醒认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整体强化我部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技能。XX单位X年X月X日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第三条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第五条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二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第六条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七条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负相应领导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第三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第九条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第十条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一条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因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第五章相关要求第十三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第十四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第十五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第三篇】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二、工作原则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三、组织机构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四、应急程序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第一步:发现舆情。通过网络、群众反映、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正面回复。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有关人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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