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通用4篇)
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第一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第二条学校党委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学校的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第三条抓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第四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第五条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第六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第七条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第八条检查考核每年至少1次,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第九条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十条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研判、协调、督查。第十二条学校派驻纪检组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篇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指定相关制度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健全领导体系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明确工作职责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3篇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组长:姚兴余(总支书记)副组长:沈布年(总支副书记)成员:葛德峰、甄胜军、叶李来(总支委员)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三、工作要求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3.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4篇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长风实验小学校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随时向万柏林区党总支报告。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长风实验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付晓波、支部书记魏晶晶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吴红玉、教导主任白春慧、支部委员马小忙担任,成员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3、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4、定期通报结果。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1、阅评领导。人员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支部魏晶晶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操等方面。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
本文标题: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通用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6996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