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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室)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县按照“一镇一站、一村一室、集中统一、综合服务”的建设原则,各乡镇依托原有经管站设立乡镇金融服务站,站长由乡镇经管站负责同志兼任,各行政村依托现有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和村委会办公室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主任由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至目前,全县**个乡镇已全部成立农村金融服务站并配备了站长和工作人员,**个行政村根据行程距离和人口密度,统筹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个,并配备了主任、指导员和工作人员,做到了金融机构100%入驻。但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业务人员工作水平较低、整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通过这次主题教育调研,以理清我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对策,着力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切实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激活农村经济,助推产业发展,帮助群众致富。一、我县农金室基本情况我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室)建设启动近一年来,主要开展的业务有农户金融业务咨询与服务、金融知识宣传与普及、协助部分银行办理贷款前审核与到期利息本金催收、协助部分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业务与理赔服务等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培训、有考核的“七个有”建设要求,特别是对推动涉农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做到应保尽保,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等方面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运行看,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办公场所建设不规范。我县许多行政村村级办公场所本来就十分紧张,而农金室大多设置在村委会办公室,在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挂牌,与村委会其他业务合署办理,金融业务流程和部分规章制度无法上墙公示。同时,多类多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一并入驻,造成同业竞争关系不易协调。二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农金室工作人员均由村干部兼任,大多年龄大、知识结构单一,具备的金融知识欠缺,业务不熟悉,对农村金融政策、金融常识大多停留在一知半解,不能很好的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不利于专业性较强的农村金融业务推广。三是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农金室建设运行中,没有公用经费预算作保障,电脑、打印机、验钞机、POS机等一些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购置没有经费来源,农金室日常业务开展十分不便。另外,聘用爱“三农”、懂金融的工作人员劳动报酬没有保障,农金室工作人员只能由村干部兼职。四是业务代办积极性不强。农金室各项业务交由身兼数职的村干部代办,一方面,村干部本来承担的工作任务就重、内容繁杂,很难腾出精力开展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大多村干部认为金融服务属银行、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工作,这些企业都有自己的职工,公司已为其支付了劳动报酬,金融服务工作与村委会无关,无偿代理业务还有责任风险。二、农金室运行情况分析针对此次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行情况调研,我们据实分析了我县农金站(室)建设运行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金融服务功能不足。目前,我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由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这三家银行构成“三驾马车”的基本框架,但三家银行近年来在服务“三农”过程中收益率较低,使得金融投资多向城市集中,而在农村网点推出的金融信贷产品相对较少,且只是开展存、贷、汇等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贷款的期限、利率、额度等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二是金融机构缺乏动力。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服务客观上存在着投入高、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的“三高一低”问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管理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且在农村开展金融贷款等业务,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都比较高,而农村金融业务的总体回报率比较低,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显然缺乏投资动力,不愿参与到农村金融服务当中。三是民间借贷日益活跃。近年来,农村中非正规性金融服务表现的非常活跃,民间和地下借贷规模不断扩大。民间借贷交易手续便捷且需要的抵押担保少,甚至无抵押、无担保,刺激了农民群众选择非正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虽然或多或少起到了优化资源配置、便利交易、补充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作用,但风险大、甚至脱离监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三、农金室规范化建设重点针对农金室建设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责任,以解决农金室建设突出问题,推进规范运行为导向,真抓实干抓落实。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惠民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调动多部门积极性协同作战,才能确保各项惠农金融政策落实到位。县金融、财政、农业农村和金融企业、保险机构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定期到基层一线调查梳理、研究解决农金站(室)建设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各项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金融知识政策性强,要坚持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金融工作服务站、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农金室工作人员守法合规意识、防范风险能力和日常业务技能。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形式,按照紧贴农村实际,紧贴农民需求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农金室业务范围、营业时间、办理速度等优势告知每户村民,使农民在短时间内充分了解农金室服务事项,不断提高村民对农金室的知晓率、参与度,推动形成农金室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三要建立经费保障制度。要按照准公益性、政府适当补贴、市场化补充原则,建立“财政扶持、业务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按劳付酬”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与金融单位、保险机构沟通对接,督促与村委会签订金融服务代办协议,厘清村委会与金融企业、保险机构各自职责和业务权限。与银行、保险机构协商,由业务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农经室参与基础信贷服务及保险业务理赔等工作任务,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农金室部分日常运行经费,提升办公条件,并保障聘用人员用工报酬。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研究制定农金室建设运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将建设质量、运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采取业绩盘点、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重点考核农金室银行类业务服务、保险类业务服务、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优化金融生态等方面工作开展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评选先进银行、优秀金融机构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金融机构在褒奖的同时,可以在金融政策支持、产品创新和机构网点布局上给予优先考虑。五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结合我县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花卉制种等产业发展特点,按照“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多方面创设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更好适应新时代我县“三农”工作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涉农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有效缓解农村融资难、农业担保难、农民贷款难等问题。另外,可在考虑农村金融市场容量和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适度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适应我县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六要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企业”评审,对等级高者提供包括贷款、银行卡、结算汇兑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便利及费用优惠政策,对等级低者在信贷支持上实行疏远政策,直至实行停止贷款、停止开户、停止结算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预警、防范与补救机制,对所有农村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统一实施规范有效的金融监管,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保障农民金融安全。多层次、多角度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利用金融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要根据我县农村产业布局和金融企业、保险机构产品服务特点,及时调整金融、保险网点布局,妥善解决同行无序竞争局面。
本文标题: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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