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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好帮手1/162022年度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参考5篇)【导读】这篇文档“2022年度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参考5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2022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范文1从“沁芳”说起……龙子期记得高中读《红楼梦》原著时,很快就被这本奇书吸引住了。然后还找了大量关于“红评”的书籍,如周汝昌、王蒙、刘心武等关于《红楼梦》的评论。至今回忆起那段读书时光,依然怀念。读到“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情节时,当时对于“翼然”“泻玉”“沁芳”这三个词不怎么理解,有点晦涩难懂。那时候互联网没有普及,不能上网查找,只能翻开词典之类的工具书,但依然不太懂。于是,“沁芳”这个词就一直藏在脑海里……直到今天,看来高考作文题之后,才猛然觉得“沁芳”一词,实在妙不可言。欧阳修《醉翁亭记》中写道,“翼然临于泉上”。”写作好帮手2/16翼然“之意即四角翘起,像鸟张开翅膀一样,紧靠在泉水边。这不得不说,”翼然“一词,非常形象,醉翁亭跃然纸上。贾政为什么觉得不合适呢?很明显,这是直接套用、移用,完全不切实际。贾政自然不满意,指出问题所在,”此亭压水而成“,并非”临于泉上“,故不妥。于是,按照惯性思维,”翼然“不可,那继续在《醉翁亭记》中找呗,主张”泻出于两峰之间“拈出一个”泻“字,于是有了”泻玉“。不直接套用,而是借鉴,可否?且看《醉翁亭记》原文:”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这里提到,四面都是山,而且还有瀑布倾泻而下。这与大观园的环境截然不同,故宝玉说道,“当日欧阳公题酿泉用一‘泻’字则妥,今日此泉若亦用‘泻’字,则觉不妥。况此处虽为省亲驻跸别墅,亦当入于应制之例,用此等字眼,亦觉粗陋不雅。”而此亭的位置如何呢?“说着,进入石洞来……再进数步,渐向北边,平坦宽豁,两边飞楼插空,雕甍绣槛,皆隐于山坳树杪之间。”亭子之前的景点是“石洞”,曲径通幽处,这跟四面环山、瀑布倾泻的醉翁亭完全不是一回事,题为“泻玉”自然不合适。借鉴不行,那只有创新了。所以,宝玉认为“沁芳”更为新雅,贾政听了也点头默许。写作好帮手3/16“沁芳”一词妙在哪里呢?“沁”有三种解释:1。(香气、液体等)渗入或透出。2。头向下垂。3。往水里放。这就符合“此亭压水而成”,“白石为栏,环抱池沿,石桥三港,兽面衔吐。桥上有亭。”这座亭四周都是池水,而且建在三孔桥之上,大家想象一下这座亭子的位置,就会觉得“沁”字实在是贴切绝妙。此外,“沁”字除了有水,还有“心”字,大观园是元妃省亲而建,自然要用“心”,此亭还是大观园的“中心”位置,还寓意着“女子都是水做的”,故“沁”字实在妙极。另,加上“芳”字,组成“沁芳”,意为水中饱含花之芳香,水润花,花泽水;一水一花,花指大观园的女子,实在太贴切!另外,为何要与“水”有关,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这是吉兆;“芳”指芳华,女子最美好的年龄,芳华得到水之滋润,这个寓意简直不好太好!中国汉字绿色作文网,博大精深,妙不可言。换一个字都没有这种意境!这就是“沁芳”之妙,亦是根据情境独创产生的艺术效果。故“直用”“化用”“创新”三者之中,独倡“创新”。“翼然”是照搬主义,连搬都没搬对。就好像考试想抄书,都找不到该抄哪里。这是极度懒惰、僵化、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也可以叫做停留于表面化的写作好帮手4/16应付。“泻玉”是过份相信权威,未全面考虑当前的形势和实际需要,貌似引章据典,实际上会贻笑大方。就像很多砖家,拿着科学数据,说着让人喷饭的“建议”。“沁芳”则是秉承着积极勇敢的态度,光明美好的理想,去创造,去追求,去否定一切落后的、僵化的、不合时宜的东西。宝玉从“翼然”“泻玉”想到了“沁芳”,这是一种创新,得到了大家的肯定与赞赏。创新,不正是我们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所倡导的价值观吗?习主席曾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由此可见,创新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长远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自主创新,1964年10月16日,中国自行制造的第一颗原子弹就不会在罗布泊爆炸成功;如果没有创新,中国的超级计算机神威·太湖之光就不可能问世;如果没有创新,中国的高铁不可能布满全国;如果没有创新,网上支付、网络购物等就不可能实现……在回顾历史吧,百余年前,中国的四大发明火药,被西方化用为武器,炸开了清政府闭关锁国的大门,也炸醒了无数仁人志士,他们开始了写作好帮手5/16“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移用,或君主立宪制或改良或变法般的化用,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唯独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国共产党开辟了一条崭新的救国之路,终于在1949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再到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新行动,彻底解放了劳动人民的双手,改革开放的春风拂满神州大地,从此,中国人民富起来了!走进新时代,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起点上,无论是“东风快递”,还是“蛟龙入海”,无论是量子通信,还是5G技术,无论是天宫一号,还是天问一号……这些科技创新技术,都在告诉世人,中国人民从此强起来了!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方志敏同志写的一段话,“朋友,我相信,到那时,到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现在,面对无数革命烈士的墓碑,我们终于可以骄傲的向先烈们汇报:盛世中国,如您所愿。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也可以自豪地宣誓:请党放心,强国有我!我不知道,曹公当初呕心沥血,著作《红楼梦》时,是否想到,他书中的故事,会成为这一代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但,我想,曹公一定理解,为什么宝玉会题“沁芳”二字,并写下一联: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写作好帮手6/16如今重读,这“一脉香”真是沁人心脾,芳香四溢……全国甲卷高考作文1200字2《匾额题名借“翼然”恰当移用方“欣然”》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取材于《红楼梦》。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众人争相为园中亭子题名,有清客直接移用欧阳修名篇《醉翁亭记》中的“翼然”二字作为匾名。这让笔者联想到从著作权角度进行思考:在现实中,“直接移用”行为是否必然会侵犯著作权?直接移用的表达可能不构成作品,不侵犯著作权直接移用的内容可能并非“作者”独自创作。在现实中,如果直接移用的内容并非前人“独自创作”的作品,此时直接移用行为并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比如,某服饰公司参考清代短褂上的图案设计出了波浪花边旗袍,于是其要求出售同款旗袍的经营者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旗袍上的波浪花边图案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进而被告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表达过于简单,往往不构成作品。独创性不但要求作品源于作者本人,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具体而言,一方面,构成作品的表达应当体现作者独特的取舍、选择与安排。“翼然”二字在《醉翁亭记》中写作好帮手7/16意为“像鸟张开翅膀一样”,生动形象地展现出亭子四角翘起的模样。这一表达是欧阳修进行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成果。另一方面,具体表达不能过于简短。与法国以作品方式保护作品的标题不同,我国司法实践通常不认为名称、标题等词语或短语满足独创性要求。因此,对于过于简短的表达,即便其高度凝结了创作者的个人智慧,类似直接移用“翼然”二字的创作行为通常并不会侵犯著作权。直接移用在先作品侵权与否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移用在先作品中非独创性部分的,不侵犯著作权。构成作品并不意味着作品的全部内容均具有独创性。文学作品中除具体的文字组合、遣词造句外,还包括背景设定、主题题材、主线情节及人物之间的关系。背景与题材具有抽象概括性,一般认为属于思想范畴,不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主线情节是否具有独创性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文学的发展历程中,大量的情节模板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如果直接移用的是不具有独创性的情节,则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在于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因此《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不会延及作品中的思想和非独创性部分,这些内容属于社会共同财富。直接移用的表达与在先作品的独创性部分构成实写作好帮手8/16质性相似的,构成著作权侵权。实质性相似判断包括“实质性”认定和“相似”对比两大部分。“实质性”内容是指能够基本展现作品核心内容,且能够体现作者独特个性的独创性部分。因此,在进行侵权比对时,首先需要剔除公有领域部分和他人在先表达,以此过滤出具有独创性的表达。“相似”包括相同和近似,如果在后内容包含在先作品足够具体的独创性表达,且相似内容达到一定数量、比例,则可以认定与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若与在先作品相比,相似部分所占比例不高,但从普通观察者视角而言,足以感知到在后内容来源于在先作品,二者在精华部分高度相似,则也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从而构成著作权侵权。总而言之,社会公众应当尊重创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创作时畏首畏尾,不敢移用前人之作。在不超过适当比例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且整体上不与在先作品核心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通常是合法的,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全国甲卷高考作文1300字3《“泻玉”化用借古“改编”融汇新故》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以《红楼梦》中匾额题名的故事为引,其中提到了“借鉴化用”的手法。写作好帮手9/16笔者由此联想:“借鉴化用”是否属于再创作?“借鉴化用”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若构成“改编”,“借鉴化用”的法律边界何在?“借鉴化用”不一定构成“改编”文学艺术领域的“化用”含义丰富,既包括借表达上的词句,又包括借思想上的文意或语境。但并非任何一种“化用”都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事实上,后人的创作总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难以避免地要利用前人的思想成果。倘若将思想私有化、垄断化,会打击创作热情。因此,“改编”作为《著作权法》中的术语也只讨论表达上的借,而不纠结思想上的借。换言之,“改编”须以原作的基本表达为创作基础,如果后作与原作在表达上已不存在实质性的相似,只有思想上的相似,那么此时后作可能构成“独创”,而不再是“改编”。在“泻玉”一题中,“泻”字虽取自欧阳修的“泻出于两峰之间”,但只拈出了其中一字,难谓是原作的基本表达,而更多的是承载水流飞泻而下之意象。新增独创性表达的“化用”构成“改编”。《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成果,独创性则是人类精神文明之花得以绽放的智力源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写作好帮手10/16新作品的权利”。这意味着改编不是毫无门槛,而是要在原作的表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独立的创作,且新创作的表达须拥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反之,如果新增表达不符合独创性要求,则其整体仍属于对前作的复制,不构成新的改编作品。就“泻玉”二字而言,摘“泻”添“玉”,虽传达了创作者以玉比水的联想,但是表达太短,难以完整且个性化地展现创作者的思想情感、文艺美感或是传递一定量的信息。故“泻玉”之匾额题名难谓新增独创性的表达。构成“改编”不一定属于合法“改编”改编判断独立于侵权认定,构成改编亦可能涉嫌侵权。是否构成改编属于作品判断,只要后作相对于原作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即可构成改编作品,而改编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则是侵权认定。改编者在曾接触过原作的条件下,如果未经原作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原作的表达,且增加了新的独创性内容,在作品判断层面,新作完全可能构成改编作品;在侵权认定层面,改编者仍然会侵犯原作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改编权。改编的法律边界不仅限于尊重原作者改编权,还需尊重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而改写作好帮手11/16编必然涉及对原作的改变。此时,二者便可能发生冲突。为平衡原作者的人格利益与文学艺术的创作自由,实践中要求改编人的改编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具体而言,改编人在主观上不能带有贬损原作或原作者声誉的故意,在客观上没有造成原作或原作者声誉受损的结果。因此,改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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