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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司法工作思路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深化之年,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一系列规划实施和改革深化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服务大局为牵引,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着力点,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强化政治建设更加从严从实,坚定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法律服务管理全过程,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立场不移。(二)深入学习新思想新理论。坚持和落实好”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必修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切实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党史学习积极性,激发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动融入开展近邻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达标创星”活动,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实施,擦亮律师行业党建品牌,持续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真正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升级。二、服务中心工作更加有为有位,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任务,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围绕实施”XX都市圈发展规划”、”强省会”战略、建设六个现代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和乡村振兴、两岸融合、营商环境优化、XX法务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毫不放松紧抓疫情防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严格干部职工和重点环节管理,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加快推进干部职工和各类管理对象的疫苗接种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三)积极助力平安XX建设。积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做好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着力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扎实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工作要求,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和律师代理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化减证便民和”放管服”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纵深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继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发挥自身专长,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投身服务各项中心工作,继续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助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持续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开通7×24全时空热线法律咨询服务等,推动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入驻XX法务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更加优质法律服务。三、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更加前进奋进,持续深化法治XX建设(一)高质量统筹推进依法治市。推动实施《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并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法治人才建设规划等文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项目调研论证,深入分析立法需求,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严格立法草案质量审查,探索从高层次法学人才、专家、律师中选拔立法咨询专家,提高行政立法工作专业化水平。要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发挥前置审查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质效。(三)抓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妥善做好改革过渡期间职责交接、材料移转等工作,推动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场所等问题,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程序,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及常态化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研讨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纵深推进府院协同机制,打造多元调处解纷体系,突出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障,有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四)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执法力量进网格,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五)开启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民法典、”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探索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制度,深化闽都法治文化和”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普法示范点建设,大力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大力开展全社会普法公益行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探索智慧普法、精准普法,运用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切实维护大局更加安定稳定,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XX建设(一)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要求扎实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补短板、创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死角”。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持续开展防范”民转刑”专项活动,加强调解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着眼智慧赋能,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探索”公证+调解”模式对接公安”110”非警务警情试点工作,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有条件的村(居)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例,探索开展村(居)调委会与社区警务室联动处置纠纷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宽领域发展。深入开展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以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回头看”为抓手,以星级司法所评定工作为助推,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继续做好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努力提高结案率,争取实现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有序推进市医调中心办公场所调整工作,打造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名片。(二)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扎实做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加强社矫对象信息化核查,突击走访等日常监督,做好重点人员排查摸底,落实安全稳定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防止脱管失控和再犯罪。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县级矫正中心的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矫正中心创建申报部级”智慧矫正中心”,探索制定《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量表》,不断提升预防重新犯罪工作水平。(三)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持续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健全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推动实现与释放监所、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人社部门的信息对接,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四)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履行好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组长单位职责,按要求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加强沟通联系,统筹整合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涉稳案事件。(五)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坚持制度保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将律师管理、特殊人群监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线索核查、推行行业监管和重点领域整治。落实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备案、集体研究、监督指导、庭审旁听等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特殊案件辩护活动全程跟踪反馈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五、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提升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驻尽驻”。继续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各领域专家律师入驻平台开设座席,满足群众多元化精准化法律服务需求。开通7×24小时12348热线法律咨询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完善12348XX法网功能建设,优化功能设置,开发新业务服务模块,增加线上监管调度功能。深化与政务平台对接融合,在”eXX”手机APP、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现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多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二)大力推进打造新时代XX”148”品牌。要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推进”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XX'148'品牌”三年行动,做好启动推进年各项工作,认真实施新时代XX公共法律服务”3+3+3”工程,即围绕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目标,在普惠均等方面推出三项举措,分别是推出一批”党建+”品牌,推出一批特色法治文化示范点集群和推出一场司法所”人民调解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竞赛;在便捷高效方面创新三套新模式,分别是创新”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调裁一站式”维权模式,创新医患纠纷”154XX模式”和创新一系列复议便民利民举措;在智能精准方面打造三项服务,分别是打造”智慧公证”系列线上服务平台,打造一系列”12348”智能专业升级服务和打造一批法务区里的”名(律)师工作室”以及工业园区、自贸区、高新区、XX新区法律服务站(点)。(三)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规范和精减公证证明材料。加强对下沉县区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省会城市的相关对接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继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比例达80%以上。继续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各县(市)区所辖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占比应达10%,且一个地区(除永泰、罗源外),至少保证设立1家律师调解工作室。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持续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按部署开展”百所联百会”活动,推动商会与律师所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扎实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四)不断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监管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两结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推进打击”司法黄牛”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鉴定行业执业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案件”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检查评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律师协会行业、党纪处分与司法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落实法律服务行业分级
本文标题:2022年全市司法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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