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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天堑超越自我京福客运专线铜陵长江大桥安全培训讲义(一)中铁大桥局铜陵长江大桥筹备组一、工程概况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三、安全管理1、管理制度标准化2、人员配备标准化3、现场管理标准化4、过程控制标准化目录大桥俯视图项目概述铜陵长江大桥为合福铁路在铜陵跨越长江的重要通道,大桥同时通行合肥至福州双线铁路、合肥至铜陵双线铁路,六车道高速公路。其中,主桥为90+240+630+240+90m五跨连续钢桁梁斜拉桥。主跨630m,全长1290m,为双向通航孔。墩号为1~6#墩,其中1、6#墩为边墩,2、5#墩为辅助墩,3、4#墩为主墩。铜陵岸上游向下游平视图项目施工重点、难点3号主墩基础施工4号主墩基础施工承台钢板桩围堰效果图主塔施工下塔柱采用大节段翻模法施工。下横梁采用钢管支架法施工。中塔柱及上塔柱施工采用液压自动爬模技术。难点:主塔下塔柱、下横梁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锚箱定位精度是主塔施工的重点。钢梁架设难点:1、桁片式钢梁制造精度桁片式钢梁接头多,所占空间大,重量大,现场架设拼装要求高,确保桁片的工厂制造精度是钢梁制造的重点和难点。2、架梁吊机的研制和应用12250t.m回转吊机是双悬臂对称法架设桁片式钢梁的一个关键设备,其研制和应用是钢梁架设的重点和难点。3、钢梁架设线形、应力监控钢梁架设的线形、应力监控及斜拉索的应力监控是保证合拢精度、成桥线形和桥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施工中的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1~15条(国家政策)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3~67条(国家职责)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69~76条第六章法律责任77~95条(违法及其罚则)第七章附则96,97条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44~52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16~42条(企业责任)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1、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2、安全生产法条文的内容第一章总则(国家政策,共15条)第一条目的与宗旨第九条安监部门的职责第二条调整范围第十条安全生产标准第三条方针第十一条宣教与意识第四条企业责任第十二条中介组织的技术服务第五条负责人责任第十三条事故责任追究第六条职工权益第十四条安全科技第七条工会作用第十五条安全奖励第八条政府职责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发生时,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四十二条)4、安全生产投入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教育宣传、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卫生、保健、防暑降温等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两类)第20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6、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8、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管理(寿命周期)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9、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管理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一条: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淘汰制度)10、危险物品的管理第三十二条:审批监管制度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11、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场所与宿舍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12、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3、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时,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4、劳动防护用品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八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5、安全检查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应包括安全,不得订立免除责任协议第四十五条知情权,建议权(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六条批准上告权,企业不得报复第四十七条拒绝权、避险权,不得处罚(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第四十八条赔偿权第四十九条遵章守纪的义务第五十条受培训权第五十一条不安全情况报告义务(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16、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共9条)第六十九条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远转。应急应急预案框架体系:1、总则、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3、预警预防机制、4、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6、保障措施、7附则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体系事故报告制度第七十条企业事故报告“两个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破坏现场,毁坏证据)现场人员负责人控制事故组织援救主管部门如何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一、管理制度标准化制度是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化,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制度形式,明确界定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必须遵循的管理要求,提供科学成熟、简洁高效的管理模式,为最终实现既定目标提供行动指南。管理制度既是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铁道部有关的建设管理规章和办法、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与要求的贯彻与细化,也应该是施工企业项目部构建职责分明、管理科学、高效运作平台的自发要求。如何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管理制度框图项目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计财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工程测量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开工报告申请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变更设计管理制度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工程质量试验制度样板引路制度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质量回访保修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三同时”制度应急救援制度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文明施
本文标题:安全培训演示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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