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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宣传例会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一、苏州国税局市区各分局基本情况管辖范围:(一)苏州国税一分局苏州平江区的全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二)苏州国税二分局苏州金阊区的全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三)苏州国税三分局苏州沧浪区的全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二、国税征管的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A、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所谓“增值额”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额。B、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课税范围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无形资产与不动产;(2)应税劳务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税务部门征管方式以及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上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D、增值税税率及税款计算一般纳税人:17%、13%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出口货物:零税率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计算例题:某公司2012年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000元和17000元,已于当月认证通过;当月销售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200000元和34000元,上月留抵税额10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月应纳税额=34000-17000-10000=7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计算例题: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2月销售货物共取得销售额50000元,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注意点:销售额应换算为不含税不含税销售额=50000÷1.03=48543.69元当月应纳税额=48543.69×3%=1456.31元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注意点:1、抵扣税率:17%、13%、7%、3%2、抵扣政策:可抵扣与不可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以及以上货物的运输费3、认证或抵扣期限:180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上的区别: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㈢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税办法:征收率为3%消费税A、消费税概念消费税是在对货物销售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B、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C、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企业所得税:A、征税对象和范围征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注意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B、税率:基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企业减按15%,符合特定条件的非居民企业收入减按10%(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C、征收方式:(一)核定征收(国税发〔2008〕30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或应纳所得税额(一般核定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举例:某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5%,当季实现销售收入100000元,那么该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应纳所得税额=100000×5%×25%=1250元(二)查帐征收按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征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注意点:1、各项扣除的规定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年限不得超过5年。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举例:某企业2011全年销售额为1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成本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00万元,按规定列支各项费用460万元,2010年度亏损2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500-20-500-400-460-20=1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00×25%=25万元D、减免税政策(1)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2)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00万以下免税,超过部分减半(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非居民企业)。(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标准:除国家禁止限制行业外满足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商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根据财税【2011】第117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已出台专门的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三、税收管理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2、发票管理3、纳税申报4、税款缴纳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时间:(1)办理税务登记同时申请认定;(2)销售额达到条件后其他条件也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申请认定;(3)销售额达到条件后但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增值税税率征收(17%、13%),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二)提交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规定(1)辅导期制度: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认定办法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认定办法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辅导期发票使用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3)辅导期抵扣政策:进项税额实施先比对后抵扣(当月认证次月抵扣)(4)税款预缴政策:每月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的购票,要按3%预缴税款(下月申报时可抵减应纳税款);(5)多缴税款退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一次性退还纳税人。3、发票管理(一)票种认定及发票领购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适当的票种、购票数量、开票限额等,发放发票领购簿。做了票种认定后纳税人可持发票领购簿及其他资料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二)增值税专用发票1、概念: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非增值税纳税人和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确认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防伪税控系统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认定→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购买安装防伪税控系统→领购发票→开具发票→抄税→报税3、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4、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也不得代开。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网上填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主页界面选择“我要申请”,左边条框中点击“发票”,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下一步”点击“申请”,进入到申请界面,填写必要的票面信息,再保存,继续点击下一步直至正式提交(三)查询发票真伪通过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左下角:服务平台—查询专区—发票查询冠名发票无法通过该系统查询。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可通过该系统比对发票票面的开具信息。除上述发票外,可以查询到具体发票的发售时间、领购企业,但是无法查询到此发票具体的开具情况。4、纳税申报时间:每月15日之前,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增值税、消费税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每年5月底前)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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