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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营许可和改造提升工作省局重要文件解读一、总体工作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的概念安全:是某一系统(事件)在某一特定时刻或特定时期内,导致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危害等的严重性及发生的可能性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状态。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行政法规法律宪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国际公约标准用词说明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标准用词说明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二、省局重要文件解读关于印发《辽宁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1〕76号※工作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30号)※工作依据•6.不断改造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企业要对照《设计规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制订改造提升计划,并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提升,使安全生产设施全面达到《设计规范》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摘录)※工作依据•25.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原有企业整顿提升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新的许可证。(摘录)※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改造提升工作,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在2013年底前全部达到《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工作范围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改造提升主要内容主要有企业库区的总体布局、库房建筑结构、辅助用室和安全防护屏障、消防及防雷防静电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方法和步骤改造提升工作自2011年6月开始至2013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学习动员阶段。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第二阶段(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制订改造提升计划阶段。企业要对照《规范》,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针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计划的制订,并报市局备案。第三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实施改造提升和验收阶段。企业要按照改造提升计划,有序实施改造提升。2011年换证的企业,在2013年换证前完成改造提升;2012年换证的企业,在当年换证前完成改造提升。企业完成改造提升工作后,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换发许可证,对企业改造提升工作进行验收。关于做好2011年换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1〕75号※工作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企业执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0〕261号)※工作依据•对2010年7月1日前已完成的烟花爆竹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将《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作为安全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的审查依据;对2010年7月1日以后的烟花爆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09)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工作今年需要换证,但尚未换证的企业,要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工作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和省局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规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工作对企业存在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以下简称92版《规范》)的问题,由评价机构提出隐患整改建议。对存在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问题,由评价机构提出改造提升建议。※隐患整改工作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要按照评价机构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积极落实整改资金,在申请换证前完成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工作其中,库房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消防水池要保证在冬季可以正常使用;库区内以及库区外安全保护距离内的废弃库房和工房原则上应当拆除。※现场审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企业执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0〕261号)确定的原则,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92版《规范》对换证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工作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并按照《辽宁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规定制定了改造提升计划的企业,可以换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要求※总体要求1.复印件清晰,不接受传真件;2.相关证件有定期审验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3.每一大项前应有目录;4.每份证书必须单独一页。※申请表1.经济类型填写名称,不要写代码。2.名称、注册地址、仓储设施地址、负责人、经济类型与原经营许可证一致。3.经营范围A级产品、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必须填×,无1.1级库房爆竹类B级产品必须填×。※法人条件证明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本年度年检合格,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类型与原经营许可证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履行变更手续。2.工商预核名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文件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文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有目录,注意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3.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细则要求: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产品购买、检验、销售、保管和销毁制度,储存仓库安全保卫制度;库房管理岗位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检验验收岗位操作规程,运输、搬运、装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购销合同管理、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职工考勤登记、违规违章处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事故报告及处理、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安全生产例会等。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且至少每两年要修订一次。随着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以及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的变化,要及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培训证书1.主要负责人上岗资格证书2.分管负责人上岗资格证书(如果有)3.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配送服务能力和车辆情况说明需有简要说明,车辆自有还是租用,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能否满足配送要求。(租用车辆需提交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员驾驶证和危货资质证,押运员危货资质证书)租用车辆:1.租赁协议(自有除外),必须有公章,明确双方安全责任。2.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年检合格。3.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有1类,必须在有效期内。自有车辆:1.车辆道路运输证,有几辆车提供几份证件,经营范围必须有1类,必须在有效期内。2.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有几辆车提供几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驾驶员和押运员危货资质证书,从业资质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资质要求: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第1类爆炸品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协议的名称地址必须与原经营许可证一致。※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示意图和内部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首次申请:设计图纸•重新申请:最新情况图纸(可由评价机构出具)※变更申请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2.变更企业名称的。3.变更注册地址名称的。4.变更企业经济类型的。※重新申请1.批发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2.扩大经营规模、范围,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地址。3.库房新(改、扩)建的。※重新申请•必须有竣工验收文件。•必须有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文件。三、其它重点工作※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尚未达标的批发企业,必须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的规定进行审查和验收。
本文标题:烟花爆竹安全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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