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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建设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队伍工作报告20**年至20**年,我国四级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先后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在此轮改革中,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统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理念、思路和要求,统筹推进内设机构的调整,在内设机构的设置规范上做了原则性的统一规定,使得各级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在数量、名称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规范,各机构的职能更加凸显专业化,在业务方面初步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工作局面。但需要看到,在此轮改革中,基层检察院存在着队伍管理压力增大、专业化人才与业务专业化建设不对等、有效监督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等问题与挑战,需要谋划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检察队伍管理改革,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队伍。一、增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永葆忠诚本色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因此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能有丝毫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办案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将讲政治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上级检察机关及当地党委要在班子人员配备上着力,从学历、专业、年龄、党派、工作经历等方面综合统筹考虑,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的党组班子;院党组班子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讲政治融入到、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及全过程,既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又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要全面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促业务。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抓,通过党建的成效,不断提升干警的党性修养,增强检察人员在履职尽责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三是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政治建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忠诚传统教育,通过举行入额检察官就职宪法宣誓仪式、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好“政治生日”、学习检察发展史等政治仪式,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根基,牢记初心使命,培育忠诚、担当、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品格。二、强化办案人员(组织)的专业化建设,夯实检察权规范运行人才基础一是在人才引进上坚持专业化导向。在招录、遴选检察业务人才时,结合“十大业务”类型和本地检察机关的实际,设置具体招录条件,在引人“源头”上实现专业化,减少后期培育成本。二是在人才培养上注重专业化。结合改革新要求新变化,科学布局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不同业务类型、不同人员类别的多元化培训需求以及办案实践中反馈出的问题,提供精准化、系统化的培训;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全方位搭建交流锻炼平台,选派青年干警到上级检察院、其他先进检察院等地学习锻炼,上级检察院的业务尖子到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传经送宝,着力为基层检察院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三是在办案组织设置上突出专业化。对于人数较少的基层检察院,在部门设置上不能实现与上级检察院的一一对应,但可根据“十大业务”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组,由熟悉相应业务工作的检察官牵头负责一类业务,同时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整体工作量灵活调整,确保各条线业务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助推专业化办案组的成熟。四是在分案机制上体现专业化。构建“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一般案件随机分配给各检察官,重大、疑难、复杂等专门类型的案件则分配给相应的办案组。既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组在专案办理上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的优势,又通过专案专办机制促进检察官在专业领域内不断研究和积淀,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五是在部门岗位设置上突出专业化。开展优化部门岗位设置工作,适应改革后各部职能职责的调整变化,通过核定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设定岗位数、明确岗位职责、意向选岗、综合定岗等步骤,进一步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推动机构、岗位、职责、人员专业化的深度融合。三、强化专业化评价机制的构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一是构建科学完善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推进实施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双提升”工程,科学灵活运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通过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将责任压实到每名检察官,倒逼检察官们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提升专业能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的自我努力,以工匠精神将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作用,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控管理,为案件的规范办理提供及时的提醒和引导。强化检察院与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树立同向发力、提质增效的工作理念与氛围,及时采取相应举措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让案件在司法办案链条上高效运转,提升当事人的司法感受。适时科学调整评价指标,业务部门和检察官在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好主导作用的同时,及时反馈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科学调整评价指标建言献策,以更好发挥其“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从而促进检察官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更为自觉主动转变司法理念,提升个人素质与能力,严把案件质量关,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类案质量的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针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业绩考评机制。检察官可着重从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几方面来评价,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可着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虑,同时将三类人员对所在部门目标考核完成情况、重点工作、重要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绑定,并通过绩效奖金级差体现奖惩。将考评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激励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增强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使绩效考评更趋科学合理,以推动检察院整体工作。四、加大内外部监督力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一是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即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党组牵头主抓、党组书记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守土有责、纪委全程监督”的联动合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二是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广大群众的监督,重大事项按规定及时向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通过强化法律文书公开、重大案件公开、办案重要环节公开,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开门纳谏等,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以公开促公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方式和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调整变化,重新梳理各岗位职权事项,深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织密拒腐防变的“防护网”。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做好记录填报工作,扎紧检察干警防腐蚀、防围猎“篱笆”,为司法办案保驾护航。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办案职责和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职能发挥,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互贯通。加强检务督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作,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督查,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督促检察官严格公正司法。四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深入查纠整改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增强队伍业务本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五、关心关爱检察干警,提振队伍精气神一是落实严管厚爱。坚持制度管人,健全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出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办案风险制度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心呵护干部成长成才的同时,握好廉政教育的标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启“照明灯”、念好“紧箍咒”。二是坚持文化沁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建设检察文化阵地,创作文化作品,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陶冶高尚情操,缓解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三是坚持推优树人。深入开展“三培育三引领”基层检察建设,通过培育基层建设工作典型、特色检察品牌、优秀办案团队,以典型引路,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职业归属感,营造比学赶超、团结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促进基层检察建设提质增效。
本文标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建设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队伍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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