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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操作培训起重事故的特点是事故频次高,伤害程度严重。起重事故占20类事故类别的1/4。电动葫芦检查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控制手柄是否有松动和电线裸露,按钮、制动器(抱闸)和和安全装置(包括各限位开关、安全缓冲器、与天车相临的道轨安全档、撞尺等)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吊钩是否转动灵活,无裂缝、明显变形、紧固装置完好。大小车电机有无晃动、异响;如果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直至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操作。钩头、手柄常见缺陷吊索具及其它检查检查钢丝绳、吊具(吊扁钢吊具、原板吊具、镀锌吊具、吊链、吊带、钢丝绳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电动葫芦上方,轨道上,相邻电动葫芦上是否有人检修。有人,协调好,确保安全情况才能开车。操作1吊物运行过程中,尽量保持平稳,避免大幅摆动,操作人员要远离小车正下方行走(事故案例)。所吊物品不能离开视线。电葫芦停放,钩头应离开安全通道,手柄挂在钩头上;禁止乱扔摔打手柄。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8年9月29日白班,邯郸作业区镀锌工杨某,在3炉台用2#电动葫芦吊待镀板,操作过程中,提升电机后盖脱落,砸在其头上,当场把其砸倒在地,安全帽砸坏(后附安全帽照片)。工友们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二、事故分析1、电动葫芦提升双速电机后盖螺丝不全,运行过程振动螺丝断,造成提升电机后盖脱落。这是造成此次事故主要原因。2、2#电动葫芦包机人刘某,巡检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实处也是此次事故主要原因。三、预防措施1、电动葫芦提升双速电机后盖螺丝孔打透,改穿透丝,不用栽丝。现有电动葫芦提升双速电机逐渐替下来改。新进来电动葫芦提升双速电机改完再用。否则,按违章考核。2、教育维修工,把点巡检落实到实处,天车、电动葫芦点巡检列为日常工作重点。在发生天车、电动葫芦等设备掉备件事故,加重考核。3、为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教育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电动葫芦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尽最大可能远离小车正下方行走或站立。操作2吊物起升高度,在不接触下部物品的情况下,尽量降低高度运行;起吊较高物品时,随时观察钩头位置,避免顶钩,并随时观察卷筒是否有错槽卷绳现象。操作3禁止吊物从人员和设施上方通过。不许用手柄线当作牵引绳,去牵拉吊物。工件上升和下降过程中,手臂要离开挂钩、吊具结合处,以免挤伤手(事故案例)。起重伤手事故案例2008年9月3日10时左右,锯切岗位正常生产。事发当时,某锯切工从原板存放区向锯切岗位用电葫芦吊运原板,在原板起吊时,该右手抚在吊原板吊钩上,左手操作电葫芦手柄,向上起升时,将右手中指和食指挤在原板吊钩和电葫芦钩之间,手指挤伤,然后下降电葫芦钩,呼叫工友,将其送医院救治。受伤过程见图示。事故原因分析(一)1、直接原因:事故当事人在吊运原板作业时,操作不当,自我保护意识差,违反《电葫芦操作规程》第八条“工件上升和下降过程中,手臂要离开挂钩、吊具结合处,以免挤伤手”。在起吊原板时,手扶吊钩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原因分析(二)2、间接原因:一方面自制原板吊钩不规范;另一方面工段、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对锯切岗位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预防措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全员的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让大家意识到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对事业部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操作4,异常情况处理出现失控现象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关闭手柄上的紧急快关,并立即拉下滑线电源开关。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吊1超过额定载荷(事故案例)、歪拉斜挂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吊索的附件捆缚不牢及吊具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或附近有人危及安全时不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不吊;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吊2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失灵不吊;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物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带有棱角缺口未拴好的不吊;地面违章指挥而又未采取措施的不吊。事故案例事故经过:2003年7月13日晚上9:45,压焊中班人员田某操作4#天车一次吊运2捆实业公司303扁钢时,天车卷扬抱闸碎裂,飞出的碎片将正在2#机操作的当班班长余某胸部击伤,构成一次严重险肇事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1、2捆303扁钢重约5.2吨,操作时一次吊运,违反了我部关于“所有电葫芦禁止一次性起重超过3.5吨以上的物料”的规定,严重超负荷使用,属于严重违章;2、本人安全意识淡薄,操作能力差;3、当班班长未尽到安全监护职责。教训及措施教训及措施:1、严格执行《电动葫芦操作规程》超过额定载荷、歪拉斜挂不吊;;2、维修每周对我部所有天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3、加强设备的点、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为点巡检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点巡检人员负全部责任;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级落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人出现违章,在场的班长和工段长连带进行考核。起重机吊物时怎样起车和运行?一、电动葫芦吊物时的起车和运行方法不当.则会使吊物摆动发生事故。吊物起升,当钢丝绳或链条拉紧时应停车,按吊钩抖动的方向再次找准吊钩,同时起重工人应检查吊物是否挂牢;起升时不要过猛,当吊物脱离障碍以后方可加快起起升速度;起升的吊物不易太高一般超过安全通道最高物0.5m为好。二、吊物运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吊离地面0.5m左右,由起重机吊物时怎样起车和运行?三、操作工在吊物后面扶稳物件,在绕过障碍运行。四、电动葫芦运行时不要时断时续,在长距离运行时,最好以长时间送电运行为好,不能点动。五、在运行时应保证吊物平稳,如果吊物摆动或抖动时,应在运行中边运行边稳钩,不得任其抖或摆。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一、引言操作电动葫芦常见的事故有脱钩、钢丝绳折断、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失灵、吊物坠落、起重机倾翻和碰撞致伤等事故类型。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二、事故原因1.脱钩操作工在吊运物体时,吊物下降过快造成脱钩;有时在吊运中因起吊物体不稳,使吊钩在空中悠荡,在悠荡过程中钩头由于离心惯性力甩出而引起脱钩事故。行车因操作不稳,紧急起动、制动都有可能引起钩头惯性飞出。在操作和振动、摆动时,由于离心惯性力的作用,而引起钩头脱出坠落伤人。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2.钢丝绳折断钢丝绳发生折断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和常见的原因是:操作前没有对钢丝绳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认真检查,对已断丝的钢丝绳没有按钢丝绳报废标准处理或降低负荷使用,吊运时严重超负荷等。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3.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失灵电动葫芦机械的安全装置(制动器、缓冲器、行程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防护罩等)是各类起重机所不可缺少的。因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又未检修时,这种装置便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因操作不慎和超负荷等原因,将发生碰撞、钢丝绳折断等事故。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4.吊物坠落电动葫芦吊运物体时,由于某种原因,物体突然坠落,将地面的人员砸伤或砸死,这种事故一般是惨痛的,因为坠落的重物一般都是击中人的头部(立姿)或腰部(蹲姿)。在有行车的厂房,由于生产噪声的掩盖,地面人员往往听不到指挥信号或思想麻痹,不能迅速避让,因而导致物体坠落伤人。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5.碰撞致伤物体在吊运中,因碰撞或刹车等原因,使吊件在空中悠荡,吊件撞倒设备或积物而引起事故,撞击力大,故后果比较严重。6.触电小车死档没有或失灵,造成车体联电等原因,会发生触电事故。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7.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现场起吊时,指挥者乱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时,易使现场起重人员产生错误判断或错误操作,尤其当两个人在同一场地近距离操作时,因各自的信号不同引起的错误操作往往会产生严重后果。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8.吊物上面站人在物体吊起后失去平衡,将重物放下重新起吊时,有少数操作工怕麻烦,图省事,违章站在重物上以求平衡,当电动葫芦一旦发生紧急制动剧烈振动时,站在起吊物上的人随之跌下或被物体碰倒以及被压人。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9.起吊埋在地下的工件或设备埋在地下的设备或工件,在全部显露出来并确认不与地下构件连接或固接时,方可起吊。其只有局部显露,并且起吊物与地下构件连接或固接情况不明时,是不能起吊的。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仅发生过钢丝绳折断伤人事故且发生过设备局部损坏现象。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10.工件紧固不牢当起吊散装金属物体或工件时,若没有捆扎牢固,吊运或搬运过程中零星小件会脱落坠下,极易碰伤自己或别人。11.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如起重现场能见度差,晚间光线太暗或眩目刺眼,看不清物体和周围障碍物,这是发生事故的隐患之一。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12.斜拉工件斜拉工件可能发生较大事故,它与竖直起吊比较,斜拉物体时绳上的张力,一部分拉力分解到竖直方向提升物体,另一部分拉力分解到水平方向拉动物体。这样,绳上的负荷变化较大,在起吊同样重的物体时,绳上的张力加大了,增加了危险性。物体沿水平方向移动会产生突然摆动、振动,或造成撞击和断绳甚至翻车事故,特别是突然拉断了的钢绳会在较大范围内晃动伤人。操作电动葫芦事故原因与控制13.电动葫芦带病运转设备带病运转,不仅缩短了起重设备的使用寿命或修理周期,更为严重的是设备在带病运转过程中,可以导致发生许多设备和人身事故。三、控制措施起升机构安全措施上升极限位置安全保护一般采用拉线式行程开关且与卷筒轴相连。当起升到上限时,使开关断开,起升电动机停止工作。起重机的上升极限均应装有二级保护,防止操作者疏忽或电气故障引起吊钩过卷扬而造成钢丝绳拉断,引起重物下落的重大事故。虽然有上升限位器,但不能靠它停车,必须观察起升高度,适时停车,避免限位故障,造成升顶带来的人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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