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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政策培训主讲人:刘雪洁目录第一部分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第三部分财务验收第四部分大连海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五部分经费使用中常见的问题及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第一部分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项目(课题)预算是确定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期内经费安排的依据,是项目(课题)各任务合理分配和使用资源的基础。经过评估评审后的项目(课题)预算,将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一、编制预算的作用:•第一部分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遵循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政策相符性就是预算应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支出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目标相关性就是在开展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应与该科研任务密切相关,不得将与专项经费无关的支出在预算中列支。经济合理性就是应参照国内外同类研究活动及我国国情,与同类科研活动支出水平相匹配,实事求是、经济合理的编制项目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第一部分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1.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2.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4.《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三、编制预算的依据:•第一部分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在编制预算申报书时,必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等要求详细填写,预算表中的数据应与预算说明书中的数据保持一致,课题负责人应对预算编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有自筹资金的项目要经有关领导同意,落实好经费来源,做到真实配套、单独核算。“虚假承诺、自筹资金不到位”是财务验收不通过的条件之一,也是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凡上报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应经学校计划财务处审批、科技处备案。四、编制预算的要求:•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一、项目(课题)经费包括哪些内容:项目(课题)经费是指财政专项资金中用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活动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直接费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间接费用。项目(课题)经费严禁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以下三类费用:————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注意事项: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设备和办公设备。不允许列支实验室、办公室的维修改造费用,如果有小规模维修改造费用,可在“其他支出”中列支,并在预算中加以说明。不要在项目要结题的时候,购买设备。◆设备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注意事项: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确有必要购买一些与课题相关的办公材料,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但量要少。★纸张、硒鼓、U盘及移动硬盘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采购。◆材料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在编制预算中要填列测试化验加工清单,说明与其项目(课题)的相关性,选择测试加工单位的理由、次数及价格的测算依据等,报销时,要开正式发票,要有纸质并加盖印章的测试报告。★注意事项: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合作单位之间不能有测试费发生。◆测试化验加工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注意事项: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不在此项中列支。◆燃料动力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阜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注意事项:原则上出差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等不合理开支。★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发生的注册费、会议费,应列入差旅费预算。◆差旅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一、出差审批: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工作人员外出审批单》,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需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出差需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出差需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及主要校领导共同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费(学校报销差旅费的规定):•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二、城市间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等级的相关规定: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相关规定: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的,应经有关校领导批准。出差人员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当机票(包括燃油和机场建设费)价格低于相同行程的火车(包括高铁、动车)票价格时,按实际票价报销,并提供票价比照的凭据;当机票(包括燃油和机场建设费)价格高于相同行程的火车(包括高铁、动车)票价格时,按相应的火车(包括高铁、动车)票价报销。◆差旅费(学校报销差旅费的规定):•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差旅费(学校报销差旅费的规定):三、住宿费:出差人员应当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住宿,原则上应当选择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房间可以是单人间或标准间。实际发生住宿费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应当依据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凭证、报销人提供无住宿费发票说明等,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可按照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四、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除新疆、西藏地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外,大连市以外其他地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大连市以外地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出差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使用公务车辆出差,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照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依照本办法规定报销;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学校报销差旅费的规定):•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编制预算时应说明举办会议的主要内容、规模和开支标准。在报销会议费时,要有会议审批单、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发票和原始明细单据、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名、会议内容等。★注意事项:一般性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应在课题专项经费列支;严格按照会议标准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会期;严禁开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支出。◆会议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原则上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由参会单位自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元:元/人/天◆会议费:会议类别合计住宿费伙食费其他四类会议35022010030•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摄录机等固定资产;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组织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会议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项目(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在编制预算中应说明拟开展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情况,并考虑合作交流的可能目的地和人员规模等。出国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出国任务应与课题任务相关,出国费用列支时要有邀请函、因公护照、批件、国外行程单等。★注意事项:出国目的地等有关支出是否与预算相符,是否存在因私出国和公费出国旅游的现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注册费、会议费,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用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注意事项:不能列支一般性办公软件、通用性操作系统、广告费、日常手机和办公固定电话费,不能列支研究生论文费,专利维护费和年费等。◆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劳务性费用。发放劳务费时,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领取人签字,经项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签批后,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注意事项: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发放劳务费,不允许有劳务费事前计提现象。◆劳务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发放专家咨询费时,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咨询内容、咨询时间、领取人签字,经项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签批后,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注意事项:专家咨询费不能列支博士生、研究生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发生的相关费用,支付给企业的咨询费不应列入专家咨询费中。◆专家咨询费:•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专家咨询费发放的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支付标准: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以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以通讯形式咨询支付的标准: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承担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的项目(课题),可以在“其他支出”中列支培训费。为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费用可在“其他支出”中列支。★注意事项:不能填列项目(课题)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奖励支出,支出内容不应与前述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其他支出:•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的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第二部分会计核算科目——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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