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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典张爱玲》有感(最新8篇)【导读】这篇文档“读《经典张爱玲》有感(最新8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读《经典张爱玲》有感【第一篇】张爱玲的文字一向是犀利的,富有穿透力,有杀人不眨眼之嫌。可悲的人总会写出可悲的文,不但因为张爱玲命途多舛,还因为那个年代的社会有太多可以被揭露的地方,和平的面具下有着泛滥的腐败气息。曹七巧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她出生在一个以卖油为生的家庭,父母为了金钱,把她嫁到了世族姜家。与其说嫁,还不如说签了卖身契,七巧做了姜家的二少奶奶,丈夫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肉身,死尸一般成天病在床上。她因为出身低贱而不受姜家待见,被众人孤立的她如同一只无脚蟹。七巧想必是怀念过去的。少年时,她坐在油店里当临时掌柜,普通客人称一斤半,熟人称一斤四两;还能在自家小院里,兴致勃勃地为兰花松土;穿着水蓝的刺绣旗袍上集市买菜,卖肉的同伴偶尔唤她一声巧姐儿,她便佯怒着,将钩上鲜肥的肉拍到同伴脸上……那青襟青袖的年代,再也回不去了啊。她在姜家,遇见了三少爷季泽。剧情的发展可想而知,但七巧明白,要在姜家立足,她要有足够的黄金,儿女情长根本不足为道,黄金与白银如同磁铁一般,牢牢将她粘住。丈夫和老太太死后,姜家分家,七巧带着女儿长安和儿子长白住在一座大院中,季泽来看望她,跟她叙旧,谈着谈着就说到了姜家房田的租卖。听到这些,七巧怒火瞬间沸腾——她觉得姜季泽不过是在利用她,为了黄金。曾经纯真的感情在七巧心里变了质,在她心中留下了长久的阴影。她逼得儿媳芝寿抑郁而死,又亲手掐断了长安与童世舫的姻缘。她见不得别人幸福,不过是因为,她自己的一生不幸极了而已。还是容若说得好。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七巧的不幸成就了七巧,姜家的势利、污浊,不过是为了后来的恶毒埋了伏笔。她对金钱的渴望,是因为她迫切地需要一副架子撑起这一袭华服。七巧对季泽的爱是需要捧在手心里看的,因为它太脆弱、太难得;七巧对生命的恨是需要刻在墓碑上望的,因为它太毒、太刻骨。人生无常。曹七巧孤独而荒诞的一生,让她分不清是非真假,被世俗套上了黄金的锁。她知道她的娘家狠毒了她,她的婆家狠毒了她,她的儿女狠毒了她。她杀了好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天命。恨,成了七巧一生难以褪去的烙印。是命运之神握着滚烫的木炭,烙在她的灵魂上的。当初,童世舫初见七巧时,印象是这样的——一个矮而瘦的小老太婆,鹰一般犀利的目光,尖削的下巴,穿着素黑的旗袍盘扣长裙,由两个高大的侍女扶着,夕阳中背光看着他(童世舫),更令人惊骇的是后面的文字:无缘无故地,他觉得这是个疯子。在姜家的漫漫四十载岁月,从豆蔻梢头到年近花甲,世态的炎凉把七巧逼到了如今这副摸样,向人世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再美好、再令人沉醉的,都是过去的。难道执念够深了,就可以回到从前,重新看看那丰肥的、红色的笑?过去了的不可能追得回来,生活是未来式,前面一定还有更好的。芝寿抑郁而死了,绢姑娘生吞鸦片死了,凤萧自缢了……她们,他们,都是被七巧逼死了的人。七巧最后逼死的人,是自己。她脖子上的那把黄金的枷,被岁月越勒越紧,终至万劫不复。七巧的一生结束了,但结束就是开始,坚强地继续,才是最重要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是容若说得好。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读《经典张爱玲》有感【第二篇】她,本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一个奇女子,家族煊赫,自幼就显示出不同于一般人的天资,并不平坦的童年与少年,甚至香港沦陷的经历,并没有埋没她的才华,而后感情的不得志,幸而晚年得以在美国安享,她的一生,尽可以用她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传奇》来形容.对她最初的了解,是那一句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而后读她的文章,总有一种遮掩不住的黯然的感觉,字里行间流动的是如水一般的忧伤,在她的小说里,主角总是女人,偶有描写男人的文章,如《红玫瑰与白玫瑰》,却也是为女人作陪衬.总在一遍又一遍的看《沉香屑:第一炉香》《倾城之恋》,,《留情》《红玫瑰与摆玫瑰》,,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一本书翻到旧了,黄了,角都折起来了,仍觉得有个中滋味还想再尝.《沉香屑》里葛薇龙的一生算是被困在这香港的交际圈里了,原来她只是一个上海来的躲避战事的女学生,直到故事的最后她还是刚结婚的花一样的年纪,可是这朵花到底还能开多久呢.在我看来,凭她的本事,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住她那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丈夫,我无法想象当她已成明日黄花,青春不在,终被抛弃时会作何感想.假如她没有来香港,没有去找她姑妈,那么也许她就会嫁一个门当户对的青年,虽然没有了那一段奢靡的记忆,但可能她日后的生活会好些.《倾城之恋》算是我最爱的1篇文章吧,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有心计,可能白流苏是完全胜利的吧,她与范柳原的爱也许不能称之为爱,只是在战争来临时的一种互相依靠,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读《经典张爱玲》有感【第三篇】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今年四月在内地隆重登场了,在这久不见天才的文坛里倒称得上是盛事一件。十二岁时就开始读她的书,她最后一部作品,我自然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欣欣然在网上定了她的书,很喜庆的封皮,看了让人眼前一亮。书是周一送到的,这两天赶着做实验,但还是忙里偷闲抓紧时间看完了。我看书的速度一向奇快,而且只要捧着书不看完绝对不愿撒手。书是终于看完了,但很是惆怅,说不出的滋味,从心底里怜惜这个女子。书是她一贯的嘲讽口吻,像个冷漠的人,站在云端看俗世,看人情世故,看骨肉亲情,看所谓万转千回后的爱情,一切都完全幻灭了,还试图抓住一点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有,幻灭了其实就是幻灭了,爱玲心里清楚的很,我透过书本看到她嘴角的一丝冷笑。书名叫做《小团圆》,其实只是一个空心的圆圈,空荡荡地圈住逝去的时光,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你找不到起点自然也找不到终点。所谓小团圆,是爱玲回首往事三十岁前的盘点,是一场接一场考试之间的噩梦,是从睡梦里醒来的她絮絮叨叨讲给自己的一个故事,本不想给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看,但踌躇很久却也终不忍心销毁,把两难的选择留给后人,她躲在云端吃吃的笑。你们不是总盼着万事都有个大团圆嘛,我偏偏叫它《小团圆》;你以为小团圆就真的是团圆嘛,那只是个镂空的圆圈,什么都没有剩下。倒只剩下一些居心叵测的闲人在圆圈外晃悠,试图看看才女笔下的花好月圆,郎情妾意,然后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说一说“汉奸之妻,人人可戏”的花边新闻。爱玲,我扭转身为你掬一把热泪,你又是何苦来着,就算是一个人的孤寂,也该咬咬牙挺着,你的笔下自有烟霞,沉香屑里第一炉香的余香还烟雾缭绕,倾城之恋里流苏那低头一笑还没来得及抬起,金锁记里七巧还在凝望三十年前的那轮月亮,你又何苦写这劳什子的小团圆,白白让别人看了笑话。文风明显是淡了,不再有以前的精雕细琢,心里嫌脂粉污了颜面,这一次,她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写。一出场就是浩浩荡荡一大批人名,她是存心要让那些看笑话的人看不下去,她冷冷的笑,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头高高地昂着,她一贯的姿势。等着那些看笑话的人走开了,三十年前她的故事仍然在继续。洋派的母亲很漂亮,但却吝于伸出手拉着女儿一起过街,偶尔手指的触碰,母亲就皱起了眉头;父亲是典型的晚清遗少,空有名家的家世,却空荡荡的像个稻草人,怒视着小小的孩子在他面前重复背1篇又1篇的古文,听到后娘的诬告,一脚一脚踢在那个倔强女孩的身上;违心的说更喜欢那个给她做衣服的烟花女子,因为二婶给她做的衣服是用旧衣服改的,小小的心里,多多少少是有些屈辱…终于长大了,告别了悲惨的童年,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换钱了,和三姑二婶在财务上要分得清清楚楚,欠下的债是她心头的一道疤,寄人篱下的感觉,从来就没有离开这个敏感的女子,她活得很累,但生活就是这样,她无法选择。二十二岁,花一般的年纪,她可以自己选择了,是一个为日伪卖命的文人,她明明知道结局,却还是奋不顾身去爱了,把高傲的头颅低地很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可是她心是欣喜的,以为是碰到命里注定的知己,以为那个老男人的步伐会因为她而驻足。谁知道不过是昙花一现,年轻的后面永远都有更年轻的,她以为自己二十二岁是风华正茂,足以取代他家里那两个年老的妻,谁知道武汉还有十六七岁的小周,小周之后自然还有那个千里护京的范美秀。滥清的男人什么时候少过,爱玲自然不能与半个人类为敌,却也终是厌了,扭过头去,不愿看那个和半只苍蝇一样让人恶心的男人。以后又碰到那个导演,终究还是一场云烟。原以为是金光闪闪的金子,切开来看,却是一块稀土金属,在时光的氧气里一层层氧化,一层层剥落,多年后回首再看,原不过是一堆让人避之不及的灰尘粉末,风一吹就淡了,散了,远远望去,一个空空的圆圈。而关于联考的噩梦,依然一个接着一个。《小团圆》,不过是爱玲自己讲给自己听的一个故事而已。读《经典张爱玲》有感【第四篇】她是一个奇女子,但同时,她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冷艳、高傲,却也用心经营着平凡,并将平凡做到精致。她就是张爱玲。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俗世里,红尘中的我们显得平凡而渺小,作为自然之子,我们永远也超脱不了平凡,但张爱玲却教给我们,唯有用生命去经营平凡才能超越平凡。张爱玲从小就很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读《红楼梦》,而读着读着,竟读出了一本论著—《红楼梦魇》。她说,人生有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也就怪不得别人常说,只有张爱玲,才堪称雪芹知己。她是当之无愧的。这本论著,体现了她在平凡之处的奇见。她说,《红楼梦》里几乎从不写黛玉的穿着和长相,这是因为宝玉只在乎黛玉的内心,穿着长相统统不重要,既然不重要,不如不写。这是多么细致的观察,多么独到的见解啊。可研究红楼,不过是她的爱好罢了,而她却将读书这么一个简单的爱好,做到了无以争议的精致。她写过很多书,这其中我最喜欢《倾城之恋》。这是一个平凡的故事,说的是一对平凡的男女是怎么在一起的。他们的故事不倾城,也不倾国,只温暖着他们彼此。可当我看到后来,他们在战火中互相依靠的时候,我有点儿明白了,这个故事为什么叫倾城之恋。香港的陷落成全了一对平凡的恋人,他们在战火中将原先对彼此的猜忌和不满都化成了对彼此的依赖。这种平凡的感情,倾倒了我们的内心,也正是这种平凡的温暖,才有了倾国倾城的力量。在故事的最后,白流苏说,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传奇中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也许到最后的最后,我们才会明白,平凡,亦能演绎成感人至深的经典。其实张爱玲自己也经历过一场堪称传奇的倾城之恋。她喜欢上一个比她年长许多的男子,而后被再三背叛。这似乎是个平凡、有点儿伤感的故事,她却将她的情演绎的轰轰烈烈。她置世俗于不顾,汉奸胡兰成落魄的时候,背叛她的时候,她仍给他寄去了大笔大笔的钱,任凭丈夫把自己的自尊和骄傲丢到脚底下踩。我宛若看到一个平凡的女子,飞蛾扑火般勇敢追逐着自己的爱。她的感情,在当时虽算不上佳话,却也是众所周知的传奇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远大的理想,都想成为不平凡的人,变得耀眼,变得光芒万丈。可最终能轰轰烈烈的、像比尔盖茨、巴菲特、李开复那样的,又有几人呢?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凡的人,那就用心去经营平凡吧,平凡也许就会变成不平凡。想像一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窗口,我们刚刚绽放的生命青涩的就像一个小气泡。为什么非要刻意的与众不同呢?像张爱玲一样,将平凡演绎到精致,不也很好吗?像她说的,把心放的很低很低,低进尘土里,但内心却是欢喜的,从中尘埃里,开出了花儿来。我爱张爱玲,一个平凡到精致的女人。读《经典张爱玲》有感【第五篇】《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本文标题:读《经典张爱玲》有感(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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