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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网格员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xx发﹝2020﹞4号)精神和xx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员范围本办法所称专职网格员,是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的在本社区(村)网格从事网格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由社工委(乡镇)统一管理使用的符合就业年龄的全日制工作人员。第三条基本职责1、信息采集处理。动态采集上报网格区域内人口、房屋等基础信息;及时收集反映居(村)民诉求,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办理、录入、上报和反馈结果。2、代理代办服务。协助居(村)民申请办理救助、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民生事项;发挥兼职网格员专业优势,为居(村)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3、问题排查化解。定期巡查走访网格,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安案件、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协助开展治安群防群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救助、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4、政策宣传引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解读各项民生政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村)民改善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5、绩效评价考核。跟踪督办职能部门网格事项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专职网格员负责对辖区内兼职网格员工作绩效做出评价,对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评价意见,汇总上报居(村)民满意度评价结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第四条待遇标准1、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的社区委员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xx组发﹝2018﹞21号)规定,依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5倍计算,原则上按xx元/月执行(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网格员误餐补贴)。2、其他社区专职网格员的补贴标准其他社区专职网格员(各类公益岗位人员、新招聘人员)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2800元/月执行(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网格员误餐补贴)。3、农村专职网格员补贴标准农村专职网格员补贴标准原则上按1200元/年执行。上述补贴标准随相关政策调整而调整。第五条人员管理1、配齐配强人员。按照“一格一专”的原则,每个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中择优选用。2、规范劳动用工。正式聘用的专职网格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聘用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由劳务公司与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3、拓宽职业通道。要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加强优秀专职网格员的的培养使用。积极从优秀专职网格员中发展党员,专职网格员参加本地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聘)用。4、完善绩效考核。专职网格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原则,以专职网格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分值占与年度考核分值比为5:5。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调整等级、薪酬待遇、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专职网格员考核由县政府制定框架和内容,由社工委(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一般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同步进行,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5、加强岗位培训。按照“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要求,鼓励专职网格员参加各类培训,实现一人多证、一岗多能,建立一支适应社区管理创新要求的、综合素质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专职网格员培训主要包括初任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等,由县政府分类组织实施。专职网格员的培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培训结果与其个人的年度考核、岗位调整、任用、奖惩等挂钩。6、健全档案制度。社工委(乡镇)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法规,建立专职网格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规范化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专职网格员的基本情况和聘用合同、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情况。第六条表彰奖励根据专职网格员的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专职网格员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报道专职网格员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展现广大专职网格员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提高专职网格员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努力在全市形成重视、关心、支持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第七条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专职网格员队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一)对于选任的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出机制执行。(二)对于其他专职网格员。(1)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6)其他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情形。第十条经费保障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站负责。第十一条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xx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施行后,如市县另有规定,按照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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