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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第二期主讲人:罗钢(人身安全篇)学习目的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培训内容法的基本常识《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实际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案件,结合案例讲解法律条款培训时间2个小时我们为什么要学法?案例1李某和王某是一对好朋友,2005年3月李某购买房屋时借王某5000元人民币,到2008年3月仍未归还。在此期间,王某始终未向李某索要。随后,王某找李某所要借款,李某不给。无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宣判驳回原告起诉。原因是什么?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告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界限。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因此,如果民事权利发生纠纷而引发诉讼时,首先涉及的则是起诉是否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的问题。权利人只有依法及时向义务人主张相应的民事权利,并在协商未果时在法定时效内起诉,否则就会因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丧失原有民事权利依法获得保护的机会和可能。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一是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二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散落在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等法律之中,以《民法通则》为主。为正确认定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而细化了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主要分为3类:(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主要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或者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或者延付或拒付租金,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当然,法律虽明确规定了在上述诉讼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请求权的,其权利不再获得法律保护,这是从诉讼的角度而言,但是,如果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对方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案例2某国有企业出纳王某担任企业会计,2008年5月20日王某利用工作之便,挪用了企业人们币3万元,借给朋友使用。2009年5月案发后归还,问王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定什么罪,为什么?王某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用国有企业、公司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预期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案例3张三乘坐王某的出租车,不慎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皮包遗落于车内后张三多方查找到王某,王某承认拣到皮包及钱款,但以拣拾为由,据不归还。依据刑法270条规定,控告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说: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告诉的才处理的。例如:生活中常见的虐待罪、侮辱诽谤、干涉婚姻自由罪、遗弃罪等等。一什么是法“法”在文字解释中一重意思是法律,还有一层意思是标准,模范,可效仿的:比如我们常说的法书、法绘、法帖。“律”的解释是法则、规章。比如律诗是一种诗体,他要求有一定的格律和字数。另一重意思是约束的意思。因此我们把法定做为:法: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综合。在古代汉语中,“法”、“律”二字最初分开使用,含义亦个不同。“法”强调公平,正直。“律”强调统一,有提供行为模式、标准,使行为统一之意。自战国初期一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我国都使用“律”这一概念。此后随着西方文化传入,才把法与律一起称为法律。二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的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广义上的法律泛指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决议、决定、命令、章程等,即所有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法律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特征:(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明显得规范性。他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标准。而哲学、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不具有规范性;而道德、习惯等社会规范虽然也有规范性,但没有法律规范性明显。(2)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其它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各社团纪律、公共生活规则,习惯等等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人们常说:法律,就是人生大道两旁的棚栏。一个人生活在大千世界,各走各的道,各有各得活法,正所谓:人生道路千万条,但不管走哪一条,你只能走在大路上。怎么走都行,就是不能越过两旁的棚栏,一旦越过,便会跌入路旁的阴沟,摔得头破血流。从另一个意义上讲,法律,是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整个社会生活,好比一场大的游戏,每个人都是这场游戏里的一个角色,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游戏规则来扮演自己的角色,那么,整个社会生活就会有序地进行。否则,违犯规则,那就是犯罪。人们常说:人生就像一张有去无回的单程车票,没有彩排,每一场都是现场直播,把握好每次演出便是最好的珍惜。因此,人们要把握住人生,绝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悔恨终生。三什么是违法违法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违法。违法行为:在我国,一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的行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所谓违法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许多违法行为不是触犯行律的,就不是犯罪行为。例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是违反民法或经济法的行为,结婚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打架造成轻微伤害的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违反交通法规)、等等。这些虽然都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指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违法行为。只有当违法行为触犯了刑事法规达到了应受刑事处分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四什么是犯罪我们通常说犯罪就是触犯刑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触犯了刑法中规定的罪刑就是犯罪。它的定义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都是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主要是看他的情节是否严重、危害是否极大,影响是否恶劣。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就是对我们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如果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也不认为是犯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等,也是有社会危害性的,只不过它们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犯罪那样大的程度。•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也就是触犯刑律的行为。•犯罪是具有应受惩罚性的行为,也就是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和实践中对某个犯罪人因自首等而免予刑事处分是两个问题,只有在首先肯定犯了罪并应受刑罚处罚的前提下,才谈得到免于刑事处分。以上特征是统一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具有决定意义,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应受惩罚性是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法律后果。违法与犯罪的区别(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违法是触犯刑事法规的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触犯民事法规的违法行为、触犯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总的讲:犯罪必须违法,而违法不一定是犯罪。(2)犯罪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违法是•触犯刑事法规的违法行为。•触犯民事法规的违法行为。•触犯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3)犯罪必定违法,而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五犯罪构成通俗的说,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规格标准,是法律规定的表明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系列条件的总和。成立犯罪必须有规格标准,要合乎规格标准才算犯罪,否则就会发生冤错案件。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有四个:(1)犯罪客体。(2)犯罪的客观要件。(3)犯罪的主体。(4)犯罪的主体。任何一个犯罪必须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犯罪四要件解释:(1)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刑法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国家集体与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社会秩序等这些都体现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每种犯罪都侵犯着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社会主义关系。例如,杀人罪侵害了他人生命(生存权利属于人身权利)放火罪侵犯了公共安全。行为不侵害犯罪客体就不构成犯罪。(2)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杀人行为、走私行为,等等,如果仅仅是危害思想而没有付诸预备,实行等行为,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不追究单纯的思想犯罪。(3)犯罪的主体:指达到法律规定年龄、精神正常,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个人。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关于精神病人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问题,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则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犯罪的主观要件: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是紧密联系的、统一的、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犯罪。除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外,同时还必须构成某种犯罪所特别要求的一些要件。如危害行为的方法、时间、地点、犯罪的目的等等。它们对于构成某种犯罪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构成反革命罪必须要求具有反革命的目的,构成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必须是用暴力干涉方法。六定罪判刑遵循的原则(1)罪行法定原则,就是定罪判刑必须以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为准,对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法无规定,不为罪”“法无规定,不处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1979年刑法典192条,1997年增加到452条)(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本文标题:金格法务培训第二期(侵权责任法篇、婚姻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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