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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为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医院管理和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院务公开的原则1.党支部领导的原则。完善院党总支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党、政、纪、工会各司其职,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员工广泛参与的院务公开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2.依法治院的原则。院务公开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体现员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权力,又要支持医院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又不能违反保密规定,以确保院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3.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医院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员工及广大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求做到真实、公平、公正,务求院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4.利于发展的原则。保护、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三院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划分1.向社会与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1)医疗服务信息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务人员资质信息,诊疗范围和专家门诊医师诊疗时间;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责任科室:院办公室、人事科、门诊管理科(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服务项目价格查询服务。责任科室:财务科、药械科(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举报收受红包奖励制度,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责任科室:院办公室(4)收费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住院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责任科室:药械科、财务科(5)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责任科室:信息科2.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凡是与医院医疗和管理密切相关或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均列为公开内容。(1)决策公开包括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医院重大基建(含维修、改建、修建);医院重大人事变动;医院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与分配政策等。责任科室:院办公室:基建办(2)人事工作公开包括选拔聘用干部、公开报名、公开竞聘、任前公示;医院的人才培养、引进,职称晋升评审条件、申报材料和评审结果;年终考核工作及评先评优条件、名额、过程和结果;人员变更、调资等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3)财务工作公开包括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财务预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职工福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责任科室:财务科(4)医疗服务与收费信息重大技术准人与大型设备配置情况;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耗材价格;医疗纠纷案件及处理情况;医疗指标评估与完成情况。责任科室:财务科、药械科、医务科(5)基建、设备、药品招标公开10万元以上基建(含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标情况;10万元以上基建(含维修)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经费开支情况;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情况;药品公开招标采购情况;常用医疗器械和消耗材料采购价格(含10万元以下)。责任科室:基建办、药械科、后勤管理科(6)科研教学经费使用情况各级科研课题和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文件及定额数,筛选结果、获得经费情况;获省市科技成果项目及医院配套奖金情况、公开发表论文情况;科研、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责任科室:医务科(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与行业作风建设情况领导干部贯彻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措施、决策情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与执业行为规范等。责任科室:院办公室(8)其他需要让职工清楚、知情的有关情况公开。责任科室:院工会、院办公室四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1.在医院门诊大厅和院内醒目位置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查询装置、宣传橱窗、公布预约挂号、查询电话、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2.每月定期印发院务公开简报,设立公示栏、院务、党务公开栏,张贴发布有关资料和群众关心的医疗信息。3.通过与电视台联办的《汉阴医瞭》健康教育栏目,政府官方网站、医院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院内局域网等媒体公开医院的相关信息及群众所关心的重要事项。4、通过省、市、县各类报刊,医院院报《汉阴医瞭》和编印的宣传册、宣传资料等途径公开医院的重要事件和群众关心的事项;5、召开各类会议,主要通过院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院行政会、周例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6、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将有关内容向职代会报告或向全院职工大会通报。五院务公开时间要求1.院务公开分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通过职代会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工作按年度、季度、月的规定定期公开;属于长期性、阶段性的工作分阶段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随时公开。2.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求,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信息。六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1.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2.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3.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4.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5.对院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等处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根据中央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即“三重一大”制度)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决定、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有关方案和措施;2.党建与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医院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医院党总支、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医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工招聘计划、岗位设置及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涉及医疗、教学、科研、人事方面重大事项及改革方案;5.全院性重要规章制度;6.院级以上重大奖惩事项;7.须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医院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以上干部任免;2.县及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3.须集体讨论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三)重大项目安排1.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修缮项目立项;2.不动产的购置及医院重要资产的出租和转让;3.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项目;4.医院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未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临时性支出预算的追加;2.须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开支项目。二集体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两委会通过。三集体决策的实施与监督(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除应依法保密的事项外,应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二)会议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或由会议明确的负责人组织具体实施。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须执行会议决策。(三)院长办公室负责决策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将落实情况向医院主要领导或党总支委员会和院委会汇报。(四)职代会和医院全体职工有权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四监督管理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和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廉政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严格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钱,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建立院“两委会”(院务委员会、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规范地行使权力,“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一)重大决策的运作规程重大事项交由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或部门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院分管领导;院分管领导根据资料和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向院长提出个人意见及相关资料;由院长审核并主持召开会议讨论;由党总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由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对涉及到医院利益和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实施方案、职工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对于特殊情况未及时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必须在相应范围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方可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牵头科室起草文件,经院长签发执行。集体决定的事项,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二)重要干部任免的运作规程1.公布空缺岗位和聘任条件。2.个人报名。3.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条件,由医院人改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两委会集体研究确定。4.个人竞聘演讲。5.召开院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6.任前公示7.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下发文件正式聘任。(三)重大项目安排的运作规程1.凡上报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先由有关科室、部门报分管院领导审阅,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长签署意见后再由有关部门行文上报,一经批准,由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2.不需上报的项目可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有关部门实施。3.重大基建工程、重大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统一组织政府采购招标,并严格按招标程序进行。(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运作规程根据工作需要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不同,先由有关部门提出大额度资金使用申请,报分管院领导审阅,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长签署意见后,送财务科落实资金,再由有关部门实施,并在该项工作过程中和结束时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口头)汇报。(五)决策前公众意见征集重大事项决策可通过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公示栏、简报、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六)监督1.“三重一大”内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属于上述范畴的事项要建立“三重一大”工作记录和档案。2.属于“三重一大”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经院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按规程运作。3.对违反三重一大运作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追究。(七)“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相应范围公开。(八)对违反“三重一大”问题决策运作规程的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执纪,违纪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五责任追究凡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或不执行集体决定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本文标题:院务公开和三重一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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