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县政协主席关于提案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县政协主席关于提案工作交流发言材料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事关政协工作的成效与质量。而要做好提案工作,就必须抓实提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到了提案工作的几个环节:提案的提出;提案的审查和处理;提案的办理;提案的督办;提案工作的表彰。我认为,这五个环节中前四个环节更为重要。因为这四个环节抓好抓实了,最后一个环节顺理成章也就好办了。而“提案的提出”和“提案的审查和处理”这两个环节,我认为可以合并为“提案的提交”,这个环节涵盖提案从提出到交办的整个过程,包括“选(定)题、调研、撰写、审查、立案、交办”等步骤。因此,要做好提案工作,就是要抓实提案的提交、办理和督办三个主要环节。“抓实”的关键,就是要做到“有序”和“创新”。何为“有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四条指出:“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这里的关键词是“提高质量”,而提高质量的重要手段就是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其中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就是“有序”的直接表现。*县“有序”抓实提案工作,体现在县委、县政府有制度,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操作办法》等;县政协有机制,如《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年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等;县委、县政府、县政协、政协各办委、承办单位、委员活动组或联络组、政协委员等与提案工作有关的组织和人员有一套比较成熟固定的做法,如提案审查立案“四审法”、重点提案办理“五个一”“五到场”等。要实现政协提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除了做到“有序”,还必须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创新提案工作的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近几年,政协*县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届全国政协关于把提质增效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的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了省市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提案工作理论研究提供了实践创新参考。一、紧扣提交“六步骤”,创新“提”出高水平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协开展的各类调研、视察、协商、监督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提案工作来开展,才会“刺刀见红”、有的放矢,才能真正达到“围绕核心、服务中心、凝聚民心”的目的。在提案工作中,提案质量是基础。《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指出:“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关系提案工作乃至政协工作的全局。”该意见要求“提案的提出要更加注重质量”“提案的立案审查要更加严格”“提案的服务要更加优化”。*县政协紧扣提案的“选(定)题、调研、撰写、审查、立案、交办”六步骤,积极探索提案提交环节的有效路径。在每年提案撰写前,为了让提案能准确反映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心声,把握住亟需党委、政府解决的热点、难点、痛点和焦点问题,通过县委县政府点题定提案、上级指示定提案、部门商量定提案、委员调研定提案、群众反映定提案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科学确定全年的提案内容。而为了让委员写出高水平的提案,政协每年在全会前至少组织委员学习培训一次,一是不断提高委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使委员熟悉并掌握撰写提案的写作规范和基本方法,三是给委员介绍或提供比较通畅的学文件、知政策、晓法度的渠道。在调研这个步骤,*县政协要求撰写提案的个人或集体,详细制定调研方案,灵活运用调研方法,认真分析调查材料,精心撰写调研报告,然后再转化为高水平的提案。在提案审查前,*县政协特别强调联络组或活动组集体选题、集体调研和集体撰写。在审查和立案过程中,一是探索推行“四审法”,遴选出高水平提案。首先是政协委员活动组审核。委员提案提交前,需交所在活动组组长审阅,看提案格式是否准确、语句是否通顺;再召开活动组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集思广益,看问题提出是否准确,分析是否到位、建议是否具体。如九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上交到各活动组的提案共*件,活动组审核后上交*件,核减率*%。其次是提案委员会审查。采取分组讨论和集体会商的方式,对照不得立案的*种情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主要看提案是否一事一案,内容是否具有全局性和广泛性、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建议是否具体、可操作,是否是委员年年提且年年满意的重复提案。同时征求相关委员意见,对内容相似的提案协商并案,如九届一次会议不予立案*件,合并提案*件。再次是政协主席会议审议。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及所联系的专委会,根据对口联系的工作,对提案委员会审查的情况提出意见,在主席会议上进行审议。最后是政协常委会议审定。对主席会议审议后形成提案审查报告(讨论稿),在召开常委会议前下发到位,政协常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常委会议上讨论形成决议,确保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提案有数量更有质量。二是坚持“五不立案”原则,严格提案立案标准。坚持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不立案,主题及承办单位不明确的不立案,无事实依据、内容空洞的不立案,不切合*实际的不立案,仅解决个人问题的不立案。如九届二次政协全会共收到提案*件,通过严格“四审”,只立案*件。九届四次全会收到提案*件,立案*件。九届五次全会收到提案*件,立案*件。“四审法”和“五不立案”原则把好了提案入口关,推动了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交办提案时,由“三办”(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把提案交办给县委、县政府的承办单位。二、突出办理“四强化”,创新“办”出高质量提案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而提案办理则是党和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提案办理过程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就是形成共识、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县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创新办理举措,凝聚提案工作的强大合力。(一)强化党委政府支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提案,有关分管领导牵头领办提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年参加政协工作调研座谈会至少一次,听取和了解各单位提案工作办理落实情况,体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如县政府接到县政协的提案后,会在第一时间召开交办会议,及时把委员提案交办到承办单位,每个提案均明确一名县政府的县级领导联系督办。对于集中面商的,承办单位则邀请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与提案面商会,充分听取委员建议意见,确保建议意见进入领导的决策视野和笼子。县财政每年为政协安排足够的提案工作经费预算,保证了提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强化部门相互配合。大力推广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人进行联系互动、交办机关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互动、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进行衔接互动的“三互动”工作法,推动政协提案的快速有效办理。承办、协办单位和部门在收到提案后迅速反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保证提案办理所需的人、财、物。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从提案征集、审核到交办、督办,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县政协各办委负责所联系组别的提案工作,认真履职;各活动组、联络组注重发挥组别阵地作用,如宣传卫计系统活动组把提案督办融入委员视察、协商工作之中。(三)强化群众共同参与。不仅让群众参与提案办理后的民主评议,还让相关群众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面对面与提案办理方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让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更有针对性。同时,承办单位也请求相关群众积极参与到提案办理中去,协助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年*月,我县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评议认定机制的建议》提案,采取委员、群众和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拍摄了《低保阳光路,民主监督在路上》专题片,在*电视台播出后,社会反响异常强烈,有力促进了提案办理效果、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和群众参与提案办理的积极性。(四)强化重点提案带动。*县的提案办理实行分类管理,即将提案划分为一般提案和重点提案,把其中*个左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管理。对重点提案,实行“五个一”“五到场”督办机制,即对每个建议案和重点提案都由一名县政府领导牵头办理,由一名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开展一次现场采访报道,召开一次县政协常委会评议票决,印发一个办理和评议情况通报。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现场督办和交换意见时,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到场,协办单位主要领导到场,督办组成员到场,提案人到场,新闻媒体到场,确保提案有效落实。新闻媒体到场,主要是为了新闻报道和录制专题节目,因为县政协与县电视台联合打造了“言惠民生”重点提案办理系列主题报道栏目,每年从重点提案中精选*~*个提案,每个精选重点提案制作一个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五个一”“五到场”督办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激发了委员调查研究、撰写提案的热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强化督办“五要素”,创新“督”出高成效“督办”就是通过各种监督手段促使提案办理落到实处,而不是只落实在答复上。提案督办是促成提案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途径。“督办”的重点是“督”,与“督”组成的词语有“监督”、“督导”、“督查”、“督促”、“督评”等,我认为督办就包含了这五个方面的要素。其中“督评”本来是督导评估的意思,在这里我暂且把“督评”定义为通过监督、评议促进提案办理。这样“督办”就包含了五个要素:监督、督导、督查、督促、督评,其中“监督”融合在其他四个要素中,并贯穿始终。在这个环节,*县政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以“督导”推进提案办理得到落实。“督导”就是监督、指导,在指导中监督提案办理落实。一是县委县政府指导。*县出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操作办法》,通过文件形式对提案工作进行指导,如该文件规定: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加强领导、规范办理程序、突出办理重点、提高办理效率、形成整体合力。这样从政策上、程序上、制度上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政协主席指导。政协主席会议坚持适时听取情况汇报,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指导。三是政协常委和提案委指导。每年*-*月份常委会和提案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委、县政府承办的提案工作办理情况通报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对各重点提案进行现场评议,对提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二)以“督查”推进提案办理得到落实。“督查”就是监督、检查,在检查中监督提案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根据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各提案办理工作的县级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按照各自的办理责任,落实“五有”要求,做到有方案、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政协提案委在督查中严格执行“五不通过”办理工作机制,提高答复率、办结率。即无办理工作方案的不通过,无具体责任领导的不通过,无充分理由不落实的不通过,答复时无班子成员参加的不通过,办理结果委员评定为“不满意”的不通过。对没有通过的提案办理,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三)以“督促”推进提案办理得到落实。“督促”就是监督、催促,在催促中监督提案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综合得分。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政协提案委按照提案办结时间节点采取电话督查、现场督办、电视曝光等形式,对办理情况和进度进行督促,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办理质量。对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承办单位,严肃问责追责,特别是对办理不力、落实不够的承办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能办却不办、重答复轻落实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绩效考核时给予扣分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协相关办委也通过多种途径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提案。一是电话温馨催动。在提案交办后的一定期限内,对提案主办单位进行“温馨提示”,使承办单位不因其他工作而忽略了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走访联络促动。走访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
本文标题:县政协主席关于提案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9044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