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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汇编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汇编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第一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始的一年,也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建设新的发展格局,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干部,“领导”是党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要加强“四个意识”,加强“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必须提高表率和带头。奋发新时代,开始新的旅程。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旨在通过有效监督,管理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领导作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面推进严治党深入发展,是制定《意见》的另一个重要初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层监督,作为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议加强和改善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第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层的内部监督制度。第19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年初举行的第19届中央纪委第5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第一”和领导层监督的意见,并致力于解决“第一”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意见》有助于加强对‘最高领导人’和领导层的监督,明确责任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充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有助于将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管室参与起草《意见》草案的同志表示。通篇贯穿“政治说话”的要求“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层的监督,是新时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从严格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实践党治国党的政治责任为主线,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提高,确保加强对“领导人”和领导层的监督朝正确的方向推进。(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自我革新、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意见》共5个部分,3个版本,整篇都贯穿“政治说话”的要求。第一版是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加强“领导人”和领导层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等。第二版分为2至4部分,从加强对“第一”的监督、对同级领导层的监督和对下级领导层的监督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三版是第五部分,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对“领导人”和领导层的监督,必须全面实行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意见》明确规定,以“领导人”和领导层监督为重点是“加强五个”。也就是说,加强“领导人”和领导层对党的忠诚,加强实践党的性质宗旨的监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两个坚持”情况的监督。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加强促进高质量发展状况的监督。全面加强对严格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主、中央集权制执行、按规定履行职责、负责行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这一“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总结,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焦点。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围绕“五个加强”,加强监督检查,认真、严肃、壮观。《意见》还将加强“领导人”监督和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的要求,强调“领导人”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例如,规定“第一负责人”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带头“保持两个”,这是坚定维护党的政治原则的表现。规定“第一负责人”要带头党内监督各制度,履行党的责任,以严格的自律为标杆,树立榜样,是履行政治责任的表现。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主动要求党组织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遵守政治纪律的体现。将实践中的有效实践提高到制度规范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不是单独设立炉灶,而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系统地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这是《意见》的鲜明特点。近年来,党中央全面按照严格党、规定治理党,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建立起以党章为统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干,《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为支撑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这为制定《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第二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紧盯三个环节,对一把手用权全程监督。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组织部门要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一把手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工作汇报,认真参加下级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党政一把手的一般性违纪行为,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要将组织监督关口前移,上级组织部门要把监督嵌入到动议、提名、酝酿、考察等工作中,同级组织部门要完善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强化精准思维,推动一把手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要创新精准监督方式方法,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整合现有监督平台,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行业领域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询、数据分析、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要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第三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执行,是我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意义。特别是针对同级监督工作,带来了几个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促使人们对同级监督的理解发生了很大转变。由于以前没有强调“相互监督”的理念,以及在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委“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相比,地位更高、权力更集中、更不易监督,一些党委“一把手”因权力不受监督而频频落马的现实情况,人们认识理解同级监督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的职责要求,从如何发挥同级纪委监督作用、如何有效监督好同级党委“一把手”权力,这个监督理念作为根本出发点。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提出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但绝大多数人还是习惯性认为,同级监督主要就是指纪委对同级党委、尤其是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同级监督的“风向标”。这个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大多数专家学者以及相当多的纪检监察实践工作者,还是围绕如何发挥同级纪委作用监督好同级党委这单一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意见》更进一步把同级相互监督的措施和要求一条条开列出来,使“同级监督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同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以及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重大理念,以党中央制度文件形式,非常清晰、全面地表达出来。因此,同级监督的内涵既要包括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之间的相互监督,还要包括同级党委“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级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仍然是针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权力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往往也是同级党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部门的“一把手”,通过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同级监督作用,使这些大大小小的“一把手”都能得到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同级监督的本质仍然是“一把手”监督。二是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意识被大大激发出来。原来一谈到同级监督,就以为是纪委如何监督好同级党委;很多地方党委都把同级监督责任踢给同级纪委,造成纪委的被动应付;由于以前同级党委在同级监督中的被监督者角色,以及对同级纪委的领导角色,这双重尴尬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客观造成了同级纪委的不敢、不想、不能监督同级党委,以及同级党委的不甘、不愿被同级纪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虽然对党委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同级监督领导责任做了明确,但对责任如何落实、具体举措包括哪些,规定得都比较笼统、简略。《意见》对同级监督中党委的领导职责和具体监督任务进一步明确,把监督措施进一步细化,使同级党委明白了自己要干什么,怎样去做。如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等等。这些要求,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而且还大大激发了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同级监督工作要由同级党委主导,同级党委要由幕后走向前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和同级监督主体责任切切实实担负起来。同级党委“一把手”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不仅要约束好自己,还要负责监督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好同级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同级监督的主角,由原来的同级纪委,变成了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角色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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