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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培训人事行政部2006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八章人事变动规定第二章机构编制规定第九章回避制度规定第三章招聘规定第十章离职管理规定第四章培训规定第十一章福利管理规定第五章绩效考核规定第十二章薪酬管理规定第六章考勤管理规定第十三章员工奖惩规定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目的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专业化。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大浪淘沙“事业吸引人、环境塑造人、待遇留住人、感情感染人、政策激励人、文化熏陶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方针机制部门能大能小、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第二章机构编制规定岗位设定原则“因事设岗、按岗定编、按编定人、人岗和谐、先出后进”增加人员1.内部优先筛选与调整;公司人事行政部在公司内调配;2.公司行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人才。3.增加编制或聘用临时工、季节工的,必须事前15日呈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严禁先斩后奏。第三章招聘规定招聘目的满足公司发展补充离职人员招聘原则公开选拔与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与考用一致内部优先与兼顾特才、长期招聘与专题招聘第三章招聘规定招聘方式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两种方式。招聘程序1.人力资源需求规划2.内部招聘3.外部招聘入职程序1.资历审查2.通知3.报到4.担保人5.办理入职手续(3天内必须办理,否则无工资)试用管理1.入职培训2.试用期第四章培训规定培训原则系统性、主动性、适用性和多样性培训内容知识、技能和发展培训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学习培训分工1.人事行政部负责培训工作具体统筹、规划,协助培训的实施、稽核以及异常情况的追踪;2.各部门负责培训工作具体的实施和控制。第四章培训规定培训合同培训时间在半年以上或个人培训费用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各类培训时,签订培训合同。受训人员需在公司服务完规定的年限,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须按合同规定对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进行赔偿。培训评估人事行政部和用人部门负责对受训人员进行评估,给出培训评价,记录档案,作为员工晋升、工资调整等依据。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参加任何培训,如不合格,扣发培训期间的全部工资与奖金。第五章绩效考核规定考核种类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考核应用试用考核:转正的依据月度考核:确定绩效奖金季度考核:作为工资调整、职务升降及岗位调动的依据第六章考勤管理规定目的考勤是是计发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生产厂的考勤由专人负责。工作时间1.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2.作息时间:8:00-17:00(8:30~17:30)。3.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执行轮休制度。考勤要求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外兼职人员及部分岗位则执行签到考勤。每月一日至月末为一个考勤月。第六章考勤管理规定迟到、早退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累计三次以上(含第三次)五次以下每次罚款10元;累计五次以上(含第五次)则每次罚款15元。旷工旷工半天扣罚全天日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双倍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予以开除。因旷工而给工作带来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第六章考勤管理规定休息日1.员工每周休息一天,设周日为公司正常休息日,部门内可自行安排轮休。2.特殊岗位无定休日或执行倒班制(如生产系统、运作系统、物流系统、促销员、值班员、卫生员等)。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休息者,可安排串休,需提前填写《串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4.当月休息日不可跨月串休及存休。5.定休日,由各部门主管将员工定休日报人事行政部备案。6.更改定休日,必须提前10天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报人事行政部备案,于下个月初1号开始执行新的定休日。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法定假日1.①元旦:一天;②春节:六天;③五一:三天;④十一:三天。2.因生产和经营的需要,除春节外的法定假日公司仍正常运营,各部门可视工作情况进行轮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请假规定1.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特别年休假,共6种。2.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由部门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先行请假或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告知部门主管领导,并于事后三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论处。4.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正常工作,部门主管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暂缓给假。员工谎报请假理由经查明属实者,以旷工论处。5.小时假,最小单位半小时,未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6.主任级以上人员连续休假3天以上者,须指定职务代理人进行职务授权。7.在请假、休假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公司。一经查实,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则予以辞退。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休假审批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主管审批。2.三至七天由事业部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3.七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4.高管人员由总经理/执行董事审批。事假1.员工因有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而无法上班,可请事假。2.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照旷工论处。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病假1.员工请病假需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并填写请假单,病假时间以诊断书开具的时间为准。2员工休病假工资待遇:三天以内发基本工资,三天以上按照事假处理;婚假1.员工结婚可申请休婚假,于结婚证登记日期一年内有效,基本工资照发。2.办理休婚假手续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以事假计。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3.正式员工结婚享有婚假7天,试用期员工婚假3天。4.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给婚假10天。5.婚假期间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期使用。6.员工子女结婚,给假2天,基本工资照发。7.以上含法定假日。第六条产假(计划生育)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常产假90天。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丧假1.办理休丧假手续,应出具身故者死亡证明书或介绍信,于死亡证明日期一周内有效。2.员工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或养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五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给丧假三天。3.丧假不能分期使用,丧假期间工资照发。4.其他亲属之丧礼如有必要参加,另请事假。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特别年休假1.员工自入职之日起连续工作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年休假,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其休假天数如下:①服务满1年未满3年者,每年给5天特别年休假。②服务满3年未满5年者,每年给7天特别年休假。③服务满5年未满10年者,每年给10天特别年休假。④服务满10年以上者,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特别年休假,但以15日为限。第七章休假管理规定2.特别年休假以不妨碍正常工作为原则,提前15天提出申请。3.年假最少间隔10个月才能休下一年假,年假不能跨年休假;如果年假需要分期休息,需要提前15日将年假休息期间及天数报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批.4.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迟到、早退30次以上者,取消休假资格。5.一年内如有婚假、产假、年假,只准休其中一种。6.兼职员工、临时工、停薪留职、停薪待岗者、生产厂倒班员工不享有特别年休假待遇。第八章人事变动规定人员变动类别1.调岗:指晋职、降职、平调;调薪:指加薪、降薪;2.转正:试用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转正。人事变动审批权限1.主任级以下人员,执行逐级申报,隔级审批的原则2.主任级以上人员,执行逐级申报,并须经部门经理签批,后由总经理审批。办理程序1.人事变动应提前15天填报《人事变动表》经部门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2.变动人员的转正时间为每月一号。第九章回避制度规定目的为了能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发展空间,更有利于管理人员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防止个别人因个人利益而影响公务的正常执行。回避执行范围1.凡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第九章回避制度规定2.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级凡有上述亲属关系,其亲属不得在公司工作。3.各部门、事业部其他人员凡有上述亲属关系,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同一事业部任职。回避原则1.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2.职务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一方回避。第九章回避制度规定部门责任1.人事行政部对新入职的员工应当按回避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对原已形成的应回避的关系,应当制定计划,逐步调整;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应回避关系,应当及时调整。2.各部门主管有责任对本部门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调查,如不符合规定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第十章离职管理规定辞职申请1.员工申请辞职,必须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2.员工于申请日的15天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填写《辞职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库管、财务和人事签批。3.离职手续必须于离职日3天办理完毕,否则,工资暂发。辞退1.公司按规定辞退员工,薪金发至离职日。2.员工应于通知被辞退后3天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工资暂发。第十章离职管理规定开除1.员工如因严重违反公司的制度,可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解聘,并开除处理。2.被开除员工应于解聘日办理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3.被开除员工停发一切待发薪资及奖金等。办理离职手续1.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报相关部门签批。2.部门交接:填写《交接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由部门主管或指定监交人签字确认。第十章离职管理规定3.库管核查:返还办公用品,清点设备、工服等物资。4.财务核查:清还欠款、押金及相关财务事宜。5.人事核查:审核以上交接事宜,查核当月奖罚、培训费用记录,结算扣款,离职人员所欠款、物从其抵押金或当月工资中扣除。6.离职表应有如下人员签批:部门主管、事业部总经理、库管、财务主管、人事经办人、人事经理、总经理。7.辞职表由人事部门保存,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第十一章福利管理规定员工享有优惠购买公司产品的待遇。通勤车:生产厂员工(非市区内工作)享有上下班通勤车待遇。员工结婚、生育子女的,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贡献给予适当的物资慰问。特别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享有五天带薪特别休假,具体休假办法参照假期规定。重要节日和特殊性的福利,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第十二章薪酬管理规定原则按劳分配、效益优先,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表现、工作年限、学历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薪酬待遇。工资结构不同事业部、不同层面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1.公司员工一般实行基本工资、固定资金、岗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相结合的结构化薪酬体制。2.特殊人才和特殊岗位执行谈判(协议)薪酬制。3.各种工资形式和标准一经确定,保证按期足额发放。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月薪或年薪形式灵活发放。第十二章薪酬管理规定工资发放1.发薪日每月20日发放前月工资,如遇假期,视情况提前发放;最迟不晚于7个工作日。2.工资一律实行银行代发,工资标准严格保密,员工之间不得相互问询工资水平;如有异议可向人事行政部问询或填报《工资查询单》。3.工资的考核、调整、发放办法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三章员工奖惩规定第一条员工奖励依其贡献大小分为表彰、奖金、升级及其他适当的奖励等四种方式。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表现时,可予以表彰:(一)品德良好、为同仁表率;(二)维护公司利益,节省费用或避免浪费;(三)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预期目标;(四)及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或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意见外事故。第三条有下列表现之一时,可以发放奖金:(一)对生产经营等管理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而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二)对工作方法、生产工艺提出改进意见被采纳而提高效率或效益;第十三章员工奖惩规定(三)采取措施预防重大事故或及时救护减少损失;(四)对于危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进行检举、使公司减少损失;(五)诚实服务、工作效率超群。第四条有下列表现之一,可以升级:(一)一年内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两次;(二)对本身主管的业务表现卓越、服务成绩特别优秀;(三)工作上有特殊成绩。第五条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经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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