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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美星中坚置业人事行政管理制度2013-144目录第一篇组织管理架构第二篇管理职能职责第三篇管理制度1、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2、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4、考勤制度5、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办法6、绩效考核管理制度7、印章管理制度8、会议管理制度9、工作笔记制度10、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1、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2、办公用品及出入库管理制度(暂行)45第一篇组织管理架构详见组织构架图第二篇管理职能职责详见岗位职能职责表第三篇管理制度1、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坚置业发展需要,有效掌握和控制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管理遵循“以岗定人、适当从紧、兼顾储备”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管理。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五条公司实行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定期申报和审批制度。第六条各单位须在组建成立后,及时设置本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并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设定。第七条新组建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应报送公司董事会,由其董事长批准实施。经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条各部门须根据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人员流动及岗位职能46变更等情况,制订年度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并填报《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须将审批后的年度人员编制及用人计划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并负责监督各部门严格遵守执行。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各部门的年度人员编制及用人计划,在每年1月31日前编制出当年的人力资源编制汇总表,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阅。第十一条各部门在审定的编制范围内招聘人员,具体按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表:1、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472、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坚置业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公司执行。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人才招聘第五条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特殊人才视情况定)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48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初试,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第十一条对于初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交用人部门负责人,以确定面试人选。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又各部门组织进行,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参加。面试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得出面试结果。第十三条根据面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证书审核、社会调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的表现等。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应自行组织,部门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可按照本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其中,部门经理人选在正式聘任前应征求总经理意见,由总经理确认是否录用。第十六条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报总经理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招聘。在招聘过程中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进行指导并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作出评价意见,会同各公司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第十七条各部门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事先报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49第三章人才录用第十八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1.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核定;2.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副总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核定;第十九条对拟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等。原则上试用期为2个月,由于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其《薪资待遇表》由副总经理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存档,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了解其余员工的薪资待遇及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否则视为严重违规。如经确认,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关系。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及宿舍安排等事项。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新员工工作称职的,应要求其填写《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新员工工作不称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建议中止试用。50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报请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1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坚置业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项目公司。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条件与审批第五条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包括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临时劳动合同。第六条公司与正式录用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能出具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七条公司劳动合同均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次签订期限分别为:1.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3年;2.部门经理及主管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2年;3.其他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1年;4.试用期劳动合同原则上为2个月;5.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人力资源部与被聘用人协商确定。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审批权限如下:1.公司各副总经理经理及以上人员由公司董事长审批;2.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523.新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在完成录用审批手续后,按审批意见签订;4.临时工及临时特聘人员临时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第九条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过政府劳动部门鉴证。鉴证后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式3份,公司、员工及劳动部门各执1份。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依据《山东省劳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责任与续签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二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违约责任:1.员工擅自解除合同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给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公司违反劳动安全保护规定,以至发生事故,损害员工利益的,应视情况补偿员工一定的经济损失。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40天前将合同到期人员名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并会同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在10天内与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并办理续签合同等相关手续。第十五条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不再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53第十六条经公司批准确定不再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第十七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须在合同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与公司终止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手续。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44、考勤管理制度第六条员工每天上班时间以前、下班时间以后需打卡或签到(每日二次)。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每天准时打上、下班卡或签到,公司将按考勤卡记录天数计发每月工资。人事部门将于每日进行上、下班考勤检查。在一个月内,对第一次忘记打卡者给予提醒、第二次通报(在公告栏上)、从第三次起每次给予20元罚款。第八条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打卡的,应提前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补填《未打卡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事部门核实,提交总经理批准。未打卡员工,未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与人事部门备案的,按缺勤论处。第九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签字。发现一次,将扣除代人打卡或签字者当天全额的工资、被打卡或签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果月度内员工被发现两次以上代打卡或签字现象,将扣罚部门负责人10%的工资。第十条员工有按时上下班的义务。迟到(早退)5-1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20%;迟到(早退)11-3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30%;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至半天以内作旷工半天处理;超出半天,按旷工一天计算;凡月度内累计10次以上迟到者给予辞退处理。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主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获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没有提交的,不予以统计加班时间。加班人员可安排调休或领取加班工资(20:00以前不计加班时间)。第十二条员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551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月底统计出勤的依据;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2天以上的,须报总经理签署意见。请假员工须交接好工作后方可以离岗。事假期间扣除全额工资。第十三条请病假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正式请假手续。病假期间不予计算工资。第十四条上班期间,员工如需因公外出,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请示,并在公司出行登记栏注明原因与去向。未登记的按缺勤处理(缺勤5-10分钟以内的,扣除当天工资的20%;缺勤11-30分钟的,扣除当天工资的30%;缺勤30分钟以上至半天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缺勤半天以上的扣除当天全额工资)。第十五条旷工:无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工资按双倍扣罚。第十六条正常作息时间(同政府公告作息时间一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本公司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为了满足工作和客户的需要,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科
本文标题:2人事行政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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