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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文稿为做好我县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xx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xxxx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xx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协调、健康、特色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二)工作目标坚持全面育人、科学选才、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建立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考试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构建科学完善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招生录取模式。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人员编制、教学设施情况和区域位置,对其招生计划进行审核,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xxxx人,班额控制在xx人内(附件x)。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本县域内高中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三、招生办法(一)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xx%,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xx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xx分取消计划。(二)职业院校1.“x+x”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xx%,其中,艺术类可放宽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的前xx%。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xx%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xx%。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4.普通中专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以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四、招生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条件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x月xx日—xx日,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x+x”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均可兼报。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联络不通,后果自负。1.各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需持学籍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市外回原籍报名的考生需在我县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市外考试成绩不予认定。2.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为:x月xx日—xx日填报“x+x”高职高师本科首次志愿、五年制高师专科首次志愿;x月x日填报“x+x”高职高师本科征集志愿;x月xx日—xx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x月xx日—xx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3.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考试时间和学科分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x月xx日—xx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各学科分值见附件x。(三)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x+x”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x个批次。录取工作按x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2.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录取时,采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主要依据,将学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办法,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只接受第一志愿考生,市伏城爱迪高级中学招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xx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各普通高中要于x月xx日前在校内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签发录取通知书。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职业院校按照考生去掉学校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录取。五、有关加分政策(一)烈士子女加xx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xx分录取。(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x月xx日前,在班级、学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假者。x月xx日前各学校将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所持有的原始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特殊考生登记表报县教育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县教育体育局将对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在官方网站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进行公示,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假者。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六、强化工作保障(一)严实组织保障。为加强对高中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正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层层抓落实。(二)严格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三)严肃考务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考试、阅卷等设施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四)严防疫情风险。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市xxxx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聊教体发〔xxxx〕x号)执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各种考试和防疫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五)强化宣传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初三学生家长宣传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将《致全市xxxx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并留存。(六)严守工作纪律。县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督导评估重要内容。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本文标题:2021年关于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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