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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职责及组织纪律(4篇)【导读】这篇文档“评标职责及组织纪律(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第一篇】评标委员会职责、权利及义务一、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配合本中心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采购监管部门、公证人员以及产权中心的监督。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和中心工作人员询问。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不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意见。九、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相关的人员透露所有评标和定标等有关情况,也必须对供应商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十、评标所用资料及工作底稿不得带离评标会场。十一、评标期间,评委的移动通讯工具须交公证人员保管。十二、中心将根据评委的出勤情况、评标纪律遵守情况、评审项目的熟悉程度、质疑情况等,对评委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将记入我中心专家库档案,并上报市财政局采购监管部门。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第二篇】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评审开始前,组织评标专家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仔细研究评标办法及评审程序。二、评标委员会主任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方法评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掌控评标进度,组织编写评标报告。三、对评委提出的疑问,确认是否需要组织讨论,在讨论中存在争议时,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表决。争议问题和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四、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导致评标活动无法进行应及时向监管人员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组织专家评审。有关情况及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五、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宣读评标报告,征求专家意见并收集所有专家的评审表格,组织相相关评委完成评审表格的核对及汇总工作。汇总表及评标报告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后,整理提交全套评标资料。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评标工作纪律一、评标坚持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评委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不得无故拒绝,不得委托他人代替,不得询问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情况,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科报到。三、评委从接到评审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不得与投标人、供应商或者与招标、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人有任何私下接触,更不得收受贿赂。四、评委在到达评标室后,如发现本人与投标人、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五、参加评标的评委,在规定时间到达市招投标中心,立即将通讯工具、与评标无关物品放入存包柜,按照门禁一体机提示进入相应评标室等候。六、评委会成员在评标前要民主推荐一名主任。所有评委应自觉遵守有关评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评审过程中不得离开评标现场。七、招标人代表作为评委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招标人代表不得向其他评委明示或暗示招标项目的意向中标人。评委不得发表不利于公平、公正评审的言论,评委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评委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八、评委在评标前应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仔细研究评标办法及评审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详细的评审每一份投标文件,如评委有疑问,应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组织讨论,并形成讨论记录。九、所有评标情况应保密,任何评委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其它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评委,将收回聘书并在专家库中除名,问题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十一、派驻中心监察室及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评标工作纪律的执行。评标专家职责【第三篇】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履职评价系统操作手册系统操作指引1、访问并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操作步骤:使用IE浏览器,访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如图2-1:图2-在首页登录窗口,选择“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模块。点击“登陆”按钮,进到登录界面。如图2-2,图2-3:图2-2图2-输入用户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系统后台。如图2-4,图2-5:图2-4图2-52、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功能说明:评审专家应当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组织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进行履职评价。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要有评价(含修改评价功能)、提交评价、查看、查看代理机构评价和情况说明与回复以及检索查询等功能。如图2-6:图2-6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列表界面图特别说明:1.需进行履职评价的项目类型为:评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及之后的非中央驻穗预算单位+是评审项目类型的项目。2.评审项目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即评审时间已过),该项目进入可评价状态。3.未能正常进行评审的项目(如因现场专家人数不足停止评审、因开标失败无需评审等)可不进行履职评价记录;履职评价工作原则上只需要在系统中进行评价记录,评审专家应事先熟知履职评价指标内容,以便评审现场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表现做好记录,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完成评价操作。4.当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专家提交评价时,系统会对评审专家做短信、邮件提示;提示的评价类型可能会随管理方式的不同略有调整。5.履职评价系统中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或说明文件均限制.pdf格式文件。6.履职评价指标如下图:4.1、评价/修改评价功能说明:对答应出席且正常进行评审活动的项目进行评价。特别说明:1.当专家请假、缺席,则无需进行评价操作。2.评价完成后,可在15日内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被评价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的情况说明,使用“评价”功能,修改各项指标的评价内容,操作方式与正常评价一致。3.项目评价的列表页会优先将未评价的项目排序在前。操作步骤:选择一条项目信息,点击“评价”按钮进行专家的评价操作。如图2-7:图2-进入评价的界面。如图2-8:图2-其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评审专家的的评价将由系统自动记录。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各项指标对应的评价内容选择,当选择的评价内容为扣分项,则需要上传证明材料证明评价的依据。当所有的指标均选择评价内容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评价内容。如图2-9:图2-完成评价的评价状态将显示为“已评价”。如有其它待评价项目则按照上述流程对需评价的项目依次进行评价。如图2-10:图2-104.2、提交评价功能说明:对完成评价的项目信息进行评价内容的提交,提交成功该评价即确定并生效。操作步骤:选择一条完成评价的项目信息,点击“提交评价”按钮进行提交评价操作,提交后系统记录该项目已评价。如图2-11,图2-12:图2-11图2-124.3、查看功能说明:对进行提交评价的项目进行评价信息的查看、或对该项目完成评价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做出的情况说明进行查看和回复。4.3.1查看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评价功能说明:对提交评价的项目,查看该项目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评价信息。操作步骤:选择一个项目,点击“查看”按钮进入对该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评价的详细信息界面。如图2-13,图2-14:图2-13图2-144.3.2回复情况说明功能说明:当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所评价的内容有不同意见,并做出情况说明后,评审专家可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情况说明并做出回复。操作步骤:定位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价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指标处,点击“查看情况说明”按钮。进入情况说明查看与回复界面。如图2-15,图2-16:图2-15图2-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情况说明,如选择修改原评价内容,请按照前面4.1、评价/修改评价功能描述的流程进行修改评价;如需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做进一步回复或说明,则点击“回复”按钮。进到回复内容编辑界面。如图2-17,图2-18:图2-17图2-18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回复内容,如有证明资料可一并上传。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本次情况说明的回复操作。如图2-19,图2-20:图2-19图2-情况说明的回复保存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则可收到该回复。评审专家也可在保存回复后随时补充说明回复。也可在收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下一次回复内容后,再对其进行回复,回复操作与上述一致。4.4、查看代理机构评价功能说明: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已进行评价的项目进行评价信息的查看、或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评价内容做情况说明和回复。4.4.1查看被评价内容功能说明: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已进行评价的项目进行评价信息的查看。操作步骤:选择一个代理机构评价状态为“已评价”的项目,点击“查看代理机构评价”按钮进入查看评价的详细信息界面。如图2-21,图2-22:图2-21图2-224.4.2做出情况说明与回复功能说明: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评价的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做出情况说明。操作步骤:定位到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评价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指标处,可先下载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此评价的说明文件。确有不同意见的,点击“点击填写情况说明”按钮。进行情况说明。如图2-23,图2-24:图2-23图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情况说明内容,如有证明资料可一并上传。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本次情况说明操作。如图2-25,图2-26:图2-25图2-情况说明保存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收到该说明。评审专家也可在保存情况说明后随时补充说明。也可在收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回复内容后,在进行回复。点击“查看情况说明”进到说明与回复界面。如图2-27,图2-28:图2-27图2-284.4、检索查询功能说明:对评价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列表下的所有项目信息,进行条件检索查询的功能。操作步骤:在检索条件区域设置所需的条件,点击“检索”按钮后即可直观查询符合查询条件的项目信息。如图2-29:图2-29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第四篇】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为加强对招投标中评标工作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维护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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