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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管理》2深圳华为员工过劳死追踪:死者要认栽?劳动法里没有相关规定;被《工伤保险条例》排除;打官司?证据很难拿到。3“劳动法中对劳动时间有严格规定。‘华为事件’的发生,表明法律在现实中被忽视了。”6月13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现象在许多企业里都存在。”这是主管部门对胡新宇之死首次表态。5月28日,深圳华为公司工程师胡新宇因脑膜炎去世。病发前,25岁的他曾连续加班30多天。一系列有关“过劳死”的问题,因此引起强烈关注。4问题一:劳动法“眼高手低”?40小时,劳动法对每周工作时间制定了很高的标准。“从法条的严格程度上说,中国的劳动法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说,“当初,立法者设定高标准的初衷是希望企业多用工,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也能促进就业。”5但由于中国处于产业链末端,工作节奏并不能完全由自己掌握,大多企业根本无法达到这个“高标准”。普遍违法现象因此出现,而“法不责众”,劳动部门只能选择性执法。高标准也导致企业减少用工,以减少解雇工人的高成本——诸如支付违约金、企业成为被告等。严格限制工作时间的“前路”被堵,“增加用工”的后路被断,千军万马走“支路”——“自愿加班”。而这也是导致过劳死的原因。6问题二:《工伤保险条例》将过劳死排除在外?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范畴,这种观点在学界已得到普遍认同。事实上,劳动保障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曾规定,“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属于工伤。有些地方“几乎已经找到操作的办法”———比如,因加班导致旧病发作死亡也属于工伤。7但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这恰恰把过劳死排除在外,”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说,“48小时内算,那么48小时01分死亡怎么办?比较而言,试行办法中的‘工作紧张’明显更有弹性。”一些判例明显对劳动者不利:2005年1月26日,厦门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结论,戴尔公司中国总部前员工郑杰之死不属于工伤。郑杰因“长期加班”,被确诊癌症,50多天后不治身亡,劳动部门依法作出的认定引起了“48小时”之争。8问题三:职工“自愿加班”,企业不需负责?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法执法大检查中发现,劳动定额标准缺乏规范问题突出。一些企业随意修改劳动定额的现象非常普遍,“工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定额任务”,只能选择“自愿加班”。郭军认为,自愿加班并非劳动者单方面的问题———企业不开办公室,不启动流水线,劳动者怎么加班?难道自己拿回家做?9问题四:法律难以因此修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称,他准备写一份立法建议书,修改劳动法。具体而言,他认为“过劳死是企业剥夺员工的休息权,造成劳动者超负荷工作并导致其死亡,企业主应受刑事制裁。”关怀曾参与劳动法的起草工作。“劳动法制定时,中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部法律现在已明显滞后。”他说,“但是,目前的立法重点在于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劳动法修订难以启动。”10第10章劳动关系管理与社会保障11学习要点:1、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2、掌握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订立程序;3、明确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4、了解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式;6、了解社会保障的概念和功能;7、了解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别。1210.1劳动关系管理1310.1.1劳动关系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就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vs用人单位14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即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即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152、劳动关系的种类按照劳动者是否在编,可以划分为用人单位与正式工(临时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可以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按照劳动者的职业可以划分为工人劳动关系、职员劳动关系(可进一步分为一般职员劳动关系和高级职员劳动关系)、学徒劳动关系、商业推销员劳动关系、外籍雇工劳动关系等等。163、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3)劳动法律关系客体:劳动行为《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7劳动者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18劳动关系热点问题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劳动保护拖欠工资劳动过程管理对劳动者的伤害缺乏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组织:工会等19劳动关系的主体初步确立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动态化劳动争议日渐显性化《劳动合同法》实施报告专家解读五大新问题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特点20用人单位、经营者不执行甚至故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未建立健全。员工存在求职盲目、组织涣散、工作短期等问题,不易建立组织。劳动者法律意识不强,不会或不善于使用劳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主体自主协商机制远未建立健全,不利于在源头避免、化解、减少矛盾。企业改制、下岗分流、劳动力供求的影响。我国劳动关系问题之原因21解决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及解读2210.1.2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调整1、劳动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以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主体具有特定性;(2)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23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242、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2)平等自愿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252)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公布招工(招聘)简章(2)自愿报名应招(应聘)(3)全面考核、择优录用(聘用)(4)协商签约,鉴证备案263)劳动合同的内容(1)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法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约定条款:试用期的条款、保密条款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第二职业条款、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等。273、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2)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单位的工作任务。(3)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5)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282)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1)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2)按期作出答复(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294、劳动合同的解除1)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双方自愿;二是平等协商;三是不得损害一方利益。30(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②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③因经济性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7条31(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①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②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内的;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22)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1)提前通知对方(2)征求工会意见335、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这一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3)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3410.1.3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征劳动保护,其广义是指对劳动者各个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即通常所称的劳动者保护;其狭义仅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或职业安全卫生。这里的劳动保护仅指狭义的劳动保护。其特征表现为:(1)受保护者是劳动者,保护者是用人单位。(2)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3)保护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35劳动保护的意义(1)满足员工安全需要(2)激发员工劳动热情劳动保护的内容(1)保证安全生产*(2)实现劳逸结合(3)实行女工保护(4)组织工伤救护(5)进行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防治*劳动保护的措施:(1)安全生产技术(2)劳动卫生36案例:石棉问题石棉、二氧化硅、铅和二氧化碳引发四种主要的呼吸方面的职业病。在这四种物质中,石棉是关注的重点,它将大大增加工人患癌症的风险。石棉主要存在于建筑中,严重威胁建筑工人,暴露最严重的是总体建筑翻新的工人。其他有风险的工人包括轮胎行业工人、离合器修理者等。由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美国劳工部颁布了新的规定,大幅度降低工人暴露于石棉中的程度。他们将工作中允许的石棉水平从每立方厘米2根,降低到每立方厘米0.2根,这个数字是每天8小时的平均数。这一政策将使工人患癌症的风险从64/1000降至6.7/1000;患石棉肺的风险从50/1000降至5/1000。37案例:矽肺问题矽肺,又称硅肺,是一种职业病,是人体长期或大量吸入含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引起的,以肺部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一种职业性尘肺病。病状是呼吸短促,胸口发闷或疼痛、咳嗽,体力减弱,常并发肺结核症。目前,尚无理想的治愈方法,该病死亡率极高,潜伏期短则数年,长则20年。矽肺病是进展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尘肺病。38陈宽娃等六人都为临潼区农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均在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做“冲砂”工作,长期接触粉尘。在离开工作后不久,6人均感觉身体不适,曾到核工业417医院、结核病医院等进行治疗。2001年5、6月间,标缝集团安排陈宽娃等人到西安矽肺诊断技术指导组进行健康检查,查出陈宽娃等人患有职业病,即矽肺病,患病程度从一期到三期不等。2003年7月,陈宽娃等6人将标缝集团诉至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其支付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520余万元。392、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1)劳动安全技术规程(1)工厂安全技术规程(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3)矿山安全技术规程2)劳动卫生技术规程403、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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