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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冰《HR劳动争议自助解决训练营》之三证据搜集与运用技巧我们的约定(一)守时(二)安静,请关机或者把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三)勇于提问,积极交流(四)不在教室内抽烟(五)空杯心态《HR劳动争议自助解决训练营》²之一:劳动争议应诉和起诉Ø之二:如何寻找和适用法律²之三:证据搜集和运用技巧²之四:诉讼沟通绪言【调查1】同事向你借钱:10块钱——你会要他(她)写借条吗?【调查2】同事向你借钱:1万块钱——你会要他(她)写借条吗?为什么?证据意识拥有证据意识决不是鼓励人们不相信别人或者把与自己交往或交易的人都当作坏人看待,而是说人们在行为或交易时要对证据的作用和价值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对不留下证据可能出现的后果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而并不是说他在任何行为或交易中都留下了证据。【角色扮演】假设你是一名法官,如何处理下面的案件?某酒店销售部员工,向客户出售贵宾卡,每张贵宾卡向客户赠送一张免费入住券,该券只能本人使用,不能转让。在2009年3月1日—3日连续三天,该员工带同一位客人使用免费券;在前台提出疑问时,该员工告诉前台:没问题,帮客人登记吧。于是前台帮客人办理入住、续住手续。酒店发现该事实后,认为该员工倒卖免费券:从客户手中取得免费券,然后低价销售给其他客人,从中获取利益。酒店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搜查,发现员工衣柜里存有10张已赠送出去未使用的免费券。因此把该员工开除。员工否认倒卖免费券,认为:把持有免费券客户带到前台,协助办理入住手续是其职责所在;前台负有审查客人编号和免费券编号是否一致的责任,前台审查不严格导致非免费券用户使用免费券。该免费券市场价值为每张人民币1500元。员工以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酒店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该劳动争议进入法院审理阶段。现在你是法官——如何认定该事实:1、你不在现场,怎么知道发生了什么?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2、谁应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举证?如果找不到证据怎么办?3、为了证明该事件,你所期待的证据是什么样的?一、法庭对证据的要求证据的形式要求(1)书证;(2)物证;(3)当事人陈述;(4)证人证言;(5)视听资料;(6)鉴定结论。证据的实质要求(1)合法性;(2)关联性;(3)客观性。二、如何搜集证据1、回顾过去发生事件的过程2、检查已发生事件已经留下的证据:书证(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录音录像3、提取痕迹:证据补救(1)如何制作证人证言(2)如何进行录音(3)如何拍照(4)运用公证方式取证4、无法取得证据的救济方式(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下列情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a、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b、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c、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2)提供证据线索,要求对方提供证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例:如何快递文件内容?5、伪证的避免三、如何整理证据1、回顾证据与拟证明事实的关系证据链条:纵向相互印证:横向如何让证据形成完整体系2、证据目录制作序列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对象页数份数1234……3、举证责任含义(1)谁主张,谁举证(2)举证责任的移转(3)不能举证的后果承担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讨论:举证责任和HR日常工作的操作4、举证期限(1)一般证据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通知书)(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3)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期限: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5、如何提供证据(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四、证据如何证明事实1、无异议事实的确认:当事人承认(1)明确承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2)间接承认: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3)代理人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承认的撤回: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2、异议证据的事实确认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5)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6)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注意: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3、冲突证据的事实确认证据1证据2事实相反(1)优势证据规则: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证明力大小:相冲突的证据中,哪一种证据更接近事实,更可信如何比较证明力?(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2)举证责任原则: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处理。4、无证据证明的事实确认下列事实,无需举证,即可确认该事实的存在:(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五、对对方证据的抗辩技巧1、如何运用合法性抗辩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如何运用客观性进行抗辩(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2)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3)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4)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六、证据、事实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七、HR的证据意识与胜诉准备1、识别公司管理中的关键行为(重要的、容易发生纠纷的)2、学会把表格作为管理工具3、建立员工档案谢谢!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冰律师Email:wangbinggood@gmail.com电话:13370256681《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地图》——公司劳动法应用操作指南
本文标题:hr劳动争议训练营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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