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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统计99问湖南省人事编制信息中心编著一、共同类1、如何划分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国统字(1990)30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企业划分应以单位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加以确定。(1)机关,指具有代表国家权力和行使国家行政、检察、审判职能,组织协调社会政治、经济、科学等活动职能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指从事为生产和生活服务以及为提高人民科学文化水平和素质服务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经各级政府编制机关或经各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确认具有法人资格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会计上独立核算的单位。(3)企业单位指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营活动,以赢利为目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2、如何计算统计单位的个数?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即一个统计单位,报告期末(指数字截止时间)所有独立核算单位个数的总和即为统计单位总数。我国的统计单位分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两类。统计单位与填报单位是有区别的。统计单位是具体填报的独立核算单位,而填报单位则是负责汇总、上报报表的单位。如省教育厅是一个填报单位,而其所属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都是统计单位。但有时二者又是一致的,如上述省教育厅机关本身就是一个统计单位,其所属某大学既是一个统计单位,又是一个填报单位。3、法人单位应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法人单位即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还可分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居委会和村委会)。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包括哪些?(1)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所属办事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以及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权力机构和行政办事机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也包括在此类。(2)政党机关,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办事机构和各级政治协商会议。-2-(3)社会团体,包括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残联、工商联及各类协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各类学术团体和宗教团体等。5、事业单位分哪三种类型?(1)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指国家重点扶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基本不具有创收能力、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自给率原则上在30%以下、财政支持强度大的事业单位)。(2)二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一定创收能力和市场开发前景、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经费自给率为30—70%、财政支持强度较大的事业单位)。(3)三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指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经费自给率在70%以上财政基本不负担的事业单位)。另,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指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6、事业、企业单位分为哪些行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把事业、企业单位划分为20类行业,在划分国民经济行业时,一个单位的行业性质是根据该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确定的。如果一个单位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则按主要活动确定行业。避免与部门分类相混淆。具体请参见附件一7、如何划分一、二、三产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三次产业划分的规定》,具体划分如下:(1)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2)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等供应业)和建筑业。(3)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包括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部分。①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②服务部门,分为: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8、经济类型有哪几种?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国统字(1992)344号﹞文件规定,依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组织活动形式,将经济类型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投资经济(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其他经济。行政、事业单位参照企业单位划分经济类型的标准填写。9、什么是公有经济(企业)?公有经济,指资产归国家或公民集体全部所有或控制的各类企业。分国有企-3-业和集体企业。不论为何种组织类型的企业,只要是由国家或公民集体经济控制(包括国有或集体经济绝对控股和国有或集体经济相对控股),均为公有经济企业。10、什么是国有(经济)企业?国有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理》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的经济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质的活动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举办的企业。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个人承包、租赁的国有企业,只能视为企业经营方式的变化,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变化,因此,这类企业的经济类型仍按原有所有制性质填报。11、什么是集体(经济)企业?集体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理》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体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个人承包、租赁的集体企业,只能视为企业经营方式的变化,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变化,因此,这类企业的经济类型仍按原有所有制性质填报。12、什么是国有或集体经济绝对控股?国有或集体经济绝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或公民集体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并且由国家或公民集体实际控制的企业。13、什么是国有或集体经济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国有或集体经济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或公民集体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或公民集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14、什么是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5、政治情况的统计有哪些?(1)共产党员:指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党员、预备党员。共产党员同时是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只统计“共产党员”一项。(2)预备党员:指已取得党籍,预备(延长预备)期未满及预备(延长预备)期满而尚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党员。预备党员列入共产党员项统计。(3)民主党派:指参加我国各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成员。(4)入党时间:指填报取得党籍的时间。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时间统计。16、学历如何统计?学历是指一个人在学校中接受正规教育的学习经历,并按国家学籍管理规定-4-取得毕业、结业证书。学历统计,按所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凡在国家各类非正规学校学习的,都应有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有关部门、单位出据的学历证明作为学历统计的依据。具有学籍、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的大中专结业生,在学历上与同届毕业生一样具有同等“学历”。“研究生”是指在研究生院以及大学、学院研究生班毕业的。“大学”是指在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等院校的夜大学、业余进修学院、函授大学和电视大学毕业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按“大学本科”统计,取得专科学历的,按“大学专科”统计。高等学校一九七○年至一九七六年入学的毕业生的学历填报为“大学普通班”,按“大学专科”统计。“中专”是指在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业余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高中”指普通高中,包括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的。“初中及以下”包括未受正规学校教育无学历的。中央党校函授班的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学历教育,以实际取得的学历情况进行学历统计。肄业生的统计: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按下一层次统计。如,研究生肄业统计为“大学本科”,大学本科肄业统计为“大学专科”,以此类推。下列情况不应作为“学历”统计的依据,仍按原学历统计:⑴非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认可的部门、单位发给的“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的;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以及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未毕业的;⑶各非学历教育的单科“专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如参加有关部门或学校举办的“研究生班”学习,未取得学历证书,不作“研究生”学历统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属于非学历教育,仍按原有学历统计。学位不等同于学历,在职学习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填报原有学历,或学位与学历“不匹配”的,按原学历统计(如具有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历仍统计为“大学本科”。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历的更改或认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17、什么是博士、硕士?博士、硕士,指教育机构根据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学位称号,以经国家学位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学位颁发权力的机构所颁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证书为凭证。学位的统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位统计。有两个及以上学位的,按取得的最高学位统计;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位的,仍-5-填报对应的同等学位。各种荣誉学位,不作为学位统计的依据。18、年龄如何统计?年龄按周岁统计,即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用公历年减去出生年。如1957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2007年12月31日统计时计算为50周岁;而1958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岁。19、什么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指汉族以外的我国55个民族。即: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其他未识别的民族以及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暂纳入少数民族统计。20、什么是辞退?辞退
本文标题:人事统计99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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