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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6页《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辅导(9)第九章劳动关系与员工保障管理第第一一节节劳劳动动关关系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工会。(二)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政府部门等。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二、劳动关系的内容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确立和调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同样,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也是主体、客体和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代会)和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而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即为另一方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我国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有: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我国劳动者同时还有以下的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就是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则是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权利。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第2页共6页的人格和人身不能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产权关系日益明晰,劳动关系日趋复杂。2)管理基础薄弱,法制不健全。3)劳动争议增多,潜在问题严重。四、改善劳动关系的途径1)健全法律法规。2)发挥工会及企业党组织的作用。3)推行现代管理手段。4)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是改善劳动关系的根本途径。第第二二节节劳劳动动合合同同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为劳动者或劳动集体(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关于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协议。2)建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保证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管理上的依从关系,即主体之间具有从属性。(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依法订立原则。依法订立原则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第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第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第四,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第五,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不得有强迫和欺骗行为。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在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及合同必须明确的其他问题。劳动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关系主体,即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情况。二是劳动合同客体,指劳动合同的标的。所谓“标的”,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是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的直接体现,也是产生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劳动合作的标的带有综合性,它既是当事人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行为,又体现为公物或成果。三是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定条款两部分。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订立之日起,劳动合同就对当事人双方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3页共6页(二)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包括:第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第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劳动合同中明显存在着权利义务方面的不公平。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二)用人单位方面解除合同(三)个人方面解除合同(四)有关劳动合同的其他问题第第三三节节劳劳动动争争议议一、劳动争议概述(一)劳动争议概念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二)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理》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有两个衡量标准,一是看是否是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二是看是否属于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争议。(三)劳动争议的分类根据发生劳动争议的人数和组织形式,可以划分为两类:1)个别劳动争议。2)集体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三、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第4页共6页(一)劳动争议协商(二)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三)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评断。(四)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第第四四节节劳劳动动安安全全与与健健康康一、劳动安全与健康概述(一)劳动安全与健康的含义(二)劳动安全与健康工作的任务企业劳动安全与健康工作的具体任务,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贯切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并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等因素,保证劳动者在安全和卫生的环境下工作劳动。2)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3)抓好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及职工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增强全员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员工素质。4)对员工的伤亡事故及职业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设立工伤救护组织,保证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能立即得到最及时救护和治疗。5)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以及改造工作,抓好尘、毒的危害治理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6)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保证女工在妊娠、哺乳等方面享有特殊的假日制度和劳动保护。二、劳动保护(一)劳动保护的含义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预防和消除工伤事故,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方面所进行的工作和所采取措施的总称。劳动保护是人力资源保护中最核心的保护,也是满足职工的安全需要,激发其劳动热情的必要条件,因此,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二)劳动保护的任务1)保证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和消除劳动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满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需要。2)加强技术改造,使不安全的有害健康的作业实现安全化,使繁重的体力劳动变为机械化、自动化,做到文明生产。3)实现劳逸结合,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有劳有逸,保证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日数,保证劳动者的休息和娱乐。4)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5)组织好工伤救护,保证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能立即得到救护和良好的治疗。第5页共6页6)做好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和救治工作。(三)劳动保护的内容劳动保护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与健康、劳动保护制度。2.劳动卫生与健康劳动卫生是指在劳动生产中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发生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它主要是解决对职工健康的威胁问题。员工的安全管理(一)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1.不安全的工作条件2.与工作相关的不安全因素3.员工本身的不安全行为(二)安全管理的措施1.加强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2.改善生产工艺3.加强设备管理4.技术性方面的措施5.工程性措施6.员工个人方面的措施7.组织与制度方面的措施四、员工的健康管理(一)劳动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二)视屏健康问题(三)工作场所的暴力问题(四)工作压力大与紧张情绪问题第第五五节节社社会会保保障障一、社会保障的含义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体系,其目的是保障社会成员在遇到风险和灾难时,可以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得到基本的物质保证。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的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社会保障主要是社会保险。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五大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性员工的生育保险,在缴费时一般实行“五保合一”的办法。(一)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当个人生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由于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与医疗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的根本功能,是使受到疾病侵害的人力资源的工作能力得到恢复。(二)失业保险所谓失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劳动者在等待重新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制度。实行这种保险,可以较好地维持人力资源的工作能力,在社会有需求时能够马上就业和投入使用。(三)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亦称“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收入、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说,养老保险是对人力资源过去劳动的承认,同时表现了对人力资源的人文关怀。(四)工伤保险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第6页共6页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女性员工生育子女时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包括对女性员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三、我国社会保障面临的严峻挑战1)城市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还不够宽,大量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2)社会资金筹措困难,逃缴拖欠保费现象严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3)人口老龄化对养老和医疗保险提出更高要求,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仍不适应。4)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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