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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程序1.0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对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实施培训的要求,使其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术和服务质量意识,确保员工素质满足质量体系运行的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人员的培训。3.0职责3.1总经理主管培训工作。3.2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控制。3.3各相关部门及组团参与员工培训的实施。4.0工作程序与管理办法4.1工作流程图4.2培训需求的申请及培训计划的编制。4.2.1每月25日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培训需求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人事中心;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员工转岗、工作内容、性质变化、新员工上岗等,临时填写增补[培训需求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人事中心。4.2.2行政人事中心根据各部门填报的培训需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综合平衡后,编写公司各类人员[月份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内容、教材、对象、师资及考核等。4.2.3行政人事中心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各单位增补的[培训计划]调整修改[培训计划]。4.3培训计划的批准。培训计划(含修改的培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4.4培训的实施4.4.1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分为岗前理论知识培训和上岗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过去时1-3个月的考核试用期。4.4.1.1岗前理论知识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和市房管局制定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提出培训要求各部门确认培训需求行政人事中心编制培训计划行政人事中心提出临时培训需求各部门确认临时培训需求行政人事中心编制增补培训计划行政人事中心达不到培训要求的处理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门培训的监督、检查行政人事中心培训实施、考核培训部门批准总经理4.4.1.2上岗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由相关部门/组团主管在员工试用期内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意见记录于职员转正审核表中。4.4.1.3员工上岗前应取得必要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4.4.1.4入职培训以自学和半脱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行政人事中心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4.4.2在岗操作4.4.2.1在岗操作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采取脱产、半脱产、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包括:a.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证书的年检/复审培训。b.部分因特殊原因上岗时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上岗技术培训班,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c.各部门/组团相关人员参加专业知识的深化培训。d.公司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参加外部专业进修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e.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聘请专家到公司授课。f.公司组织员工参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学习先进管理经验。g.公司按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4.4.2.2内部培训由行政人事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外部培训由培训举办单位负责实施,参加外部培训的人选由行政人事中心根据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提出,报总经理批准。转岗培训的内容以新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专业知识为主。4.4.3.2转岗培训采取自学和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由行政人事中心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4.5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4.5.1培训结束应对员工进行考试(核)、以检验培训的效果。内部培训的考(试)核由行政人事中心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外部培训的考试(核)由培训举办单位负责,行政人事中心或本关部门跟踪了解外部培训结果。4.5.2行政人事中心应督促检查培训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员工认识到其所从事的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面作出贡献。4.5.3行政人事中心应定期检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4.6不合格培训的处置新员工参加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以录用。员工参加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降级或解聘。参加外部培训,考核不合格未获相关培训证书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4.7保持学习、培训、资格和经历的适当记录。4.7.1员工参加培训由受培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记录表》上签到,培训主管将培训内容填入记录表中,培训结束后,可进行相应考试及考核工作,有关考试考核情况应在[培训签到记录表]中注明。4.7.2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应将取得的证书复印件交行政人事中心存档。5.0相关文件5.1建教培《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5.2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5.3《员工手册》5.4《安全控制中心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6.0使用的记录表格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管理程序(DOC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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