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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解孝成2011年3月9日从城市规划角度谈电力设施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城市规划的概念及编制要点•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的关系•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简介一、城市规划的概念及编制要点城市规划的概念•城乡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镇体系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是1990年“城市规划法”中明确规定的法定规划。•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区域中不同规模、不同职能的城镇相互分工协助而形成的城镇系统。城镇体系规划是依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目标、战略和政策,对国家和区域城镇布局、人口流动和分布、产业布局、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做出的综合部署和安排。•城镇体系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以城镇为重点的区域规划,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区域规划。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指导方针,把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和谐社会作为今后的方针目标,对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城镇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1)提出市(县)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3)预测市(县)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5)确定市(县)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6)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城市总体规划•概念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有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规划局)承担。•组织程序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最重要的法定性规划,规划编制和调整须按法定的组织程序进行。其中,组织编制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向建设部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规划在编制中要广泛听取各部门、各方面的人士意见,规划批准后要进行社会公示。•规划阶段原规划评估---规划大纲---规划编制---成果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地区,包括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中心城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层次。•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心城区规划包含18个方面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1)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2)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3)中心城区空间管制研究;•4)中心城区用地分类和总体布局;•5)专项规划;•6)实施措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规划区范围。•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城市防灾工程。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三)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四)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六)竖向规划设计。(七)估算工程量、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城市黄线划定•城市黄线是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区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二)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四)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五)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六)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七)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八)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九)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十)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十一)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黄线划定•城市黄线的划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同阶段城市规划内容及深度保持一致;(二)控制范围界定清晰;(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划定其用地控制界线。•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规定城市黄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并明确城市黄线的地理坐标。•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不同项目具体落实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配置原则或者方案,并标明城市黄线的地理坐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城市黄线应当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二、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的关系城市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的关系•城市电力设施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电力设施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中的有关内容是城市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规划中主要的基础设施规划有(含城镇体系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给水排水规划电力电信规划燃气供热规划•城市电力设施规划可以单独编制(专项规划),但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地区电力系统规划的总体要求。•城市电力设施规划编制阶段和期限的划分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城市电力设施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绿化规划以及城市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邮电通信等市政公用工程相协调。•城市电力设施规划应从城市全局出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电力设施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大纲阶段内容1、预测城市规划目标年的用电负荷水平2、确定城市电源、电网布局方案和规划原则3、绘制市域和城区电力总体规划布局示意图,编写电力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内容1、预测市域和城区用电负荷2、电力平衡3、确定城市供电电源种类和布局4、确定城网供电电压等级和层次5、确定城网中的主网布局及其变电所容量、数量6、确定35KV及以上高压送、配线路走向及其防护范围7、提出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电力设施近期建设项目及进度安排8、绘制市域和城区电力总体规划图,编写电力规划说明书详细规划阶段的电力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确定规划区中各类建筑的用电指标,并进行负荷预测;2、确定规划区供电电源的容量、数量及其位置、用地;3、步骤规划区内中压配电网或中、高压配电网,确定其变电所、开关站的容量、数量、结构形式及位置、用地;4、确定规划区中、高压电力线路路径、敷设方式及高压线走廊宽度;5、绘制电力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编写说明书。•修建性详细规划1、估算规划区用电负荷;2、确定供电电源点的数量、容量及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3、布置中、低压配电网及其开关站、10KV公用配电所的容量、数量、结构形式及位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4、确定中、低压配电线路路径、敷设方式及线路导线截面;5、投资估算;6、绘制电力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编写说明书。三、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简介1、发展背景2、对湖北省城镇化的新认识3、城镇化发展的新战略4、城镇空间组织的新思路5、构建支撑城镇发展的新体系6、新时期城镇发展行动计划中国社会经济进入转型的关键时点•“十二五”期间(2013年前后)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超过50%,一半以上的中国居民将生活在城市,中国步入“城市化时代”。•“十二五”规划要求进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实现三个转变“从GDP增长到包容性增长的转变、从外需增长到内需增长转变、从国强到民富的转变”,中国城镇化将成为这一历史使命的不可替代的承载者与实现者。中国城镇化发展发生新的理念转变(1)国家城镇化发展理念的新转变1、发展背景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结果作为促进结构转型、创造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更加关注城乡统筹、社会公平等综合发展目标;多元的城镇化发展动力(生态建设、消费、文化旅游发展等)保持必要增速,着力提升城镇质量同时关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和效率优先强调工业化为单一驱动力单纯追求城镇化发展速度重点聚焦大城市和城市群国家经济重心回归内需市场,必然会产生新的空间区位需求,无疑为地处中部地区的湖北带来了新一轮重大的战略发展机遇。2009年以来,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陆,12项国家区域规划高密集出台。体现了国家积极落实调结构、扩内需、走多元多极发展路径的战略构想。2007年,“武汉城市圈”获批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胡锦涛)计划的封闭经济体时期经济动力:优先发展重工业空间开发:以工业据点方式进行开发,中西部地区是重点空间城镇化发展:产业成长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开放的经济全球化时期经济特征:全面开放;市场活跃;经济全球化空间开发:沿海成为布局重点,经济特区和开发区不断兴起城镇化发展:大规模人口向沿海地区迁移;沿海城市群获得快速发展全面转型发展时期经济特征: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变空间开发:区域开发从沿海向中西部拓展城镇化发展:城镇化成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着力点;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发展的互动加强(2)国家空间战略重点从沿海向内陆演进
本文标题:从城市规划角度谈电力设施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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