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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年休假申请书【推荐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年休假申请书【推荐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年休假申请书【第一篇】尊敬的领导:根据国家及单位有关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我拟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休假xx天。休假之前,我会把我的工作妥善安排好,不会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转。请领导予以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年休假申请书【第二篇】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____年度年假共有七天,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还剩____天,因工作繁忙现申请____年度剩余年假延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休完。恳请领导给予批准!申请人:xxx20xx年xx月xx日年休假与其他假期的关系【第三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只有五种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您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一般正常生育的情况下,北京市法定产假是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个月,经所在单位同意,是可以再增加三个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由此可见,产假并不在以上情形之列。产假是针对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的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所以可以在休产假之后休年假的。相关资料:【第四篇】一、享受年休假的主体案例一:2007年7月张某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B公司工作,工作满一年后,张某向B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案例二:王某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2009年7月,王某向已经为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C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原则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呢?就这一问题,应当明确两点:首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被派遣职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职工无工作期间可充抵年休假;对于非全日制职工,到目前为止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因此,上述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应当协商安排张某享受带薪年休假,而王某则无权向C公司主张该项权利。
本文标题:年休假申请书【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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