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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人事局绍兴市教育局绍市教〔2008〕52号绍兴市人事局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专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学校:为了做好2008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实验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严把推荐评审质量关。通过评审,激发广大中小学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引导他们努力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管理者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人才保障。(二)加强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评价。推荐评审工作,要突出对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和能力水平的考察评价。申报教师系列资格,要求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显著,或者在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表现,要加强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效果的评价。(三)继续向山区农村偏远学校倾斜。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是推进教育均衡化的难点和重点。各县(市、区)不仅要为长期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教师的职务晋升创造条件,而且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升,农村文件2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教师。根据浙教人〔2005〕37号文件的规定,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资格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也应有支援薄弱学校教学的经历。具体办法和要求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报市教育局政治处备案。二、评审委员会设置(一)省教育厅组建的“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省中学高级高级(小中高)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二)绍兴市人事局、教育局将负责组建“绍兴市中学教师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市直属中小学教师中级资格评审会”。“绍兴市中学教师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文化课及专业课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评审;“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中专讲师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评审,并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中专高级讲师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的推荐。“市直属中小学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级中小学教师中级资格的评审工作。(三)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建评委会,并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并报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方能召开评审会议。三、推荐范围及条件(一)评审对象1、今年各教师系列(含教育管理、实验系列)资格评审推荐范围仍按绍市教字〔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2、必须明确申报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对于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二)各教师系列(含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3件及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三)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和任职时间规定,仍按有关文件执行。(四)为加强对教学能力的评价和考核,从今年起对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参加统一的专业知识测试外,须参加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小学教师申报小中高对象将参加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具体的业务考核办法见附件3。(五)继续对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综合业绩量化考核,并按照《绍兴市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附件4)进行逐项评分考核,考核所得分值将作为学科组推荐评审的参考依据。四、加强评审纪律和规定的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职评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材料审核,认真执行职评材料公示制度,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在正式材料上报前,必须将申报者对照《绍兴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考核得分情况及其它职评材料在本学校(单位)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应设置意见箱、公示电话号码)。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上签字。所在学校(单位)要客观、公正、负责地审核材料,严格把关。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各类申报材料应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或电脑打印),手续齐全,保证质量,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7)。有关评审表等表格可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师队伍”栏目中下载。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师职务评委会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市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6月20日-7月15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于7月25日前将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送市职评中心初审,中学高级申报材料报市高评委办公室时间为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4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在评审推荐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联系人:朱伟明,联系电话:85200223。附件:1、评审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3、绍兴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教学业务水平考核办法(试行)4、绍兴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6、支教情况登记表7、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送审要求8、材料清单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5附件1:评审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一、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一)申报条件1、申报中专高级讲师: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任中专讲师职务满5年,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并具备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中专高级讲师。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62年1月以后出生的城镇初中教师和67年1月以后出生的山区农村偏远学校的初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并具备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中学高级教师。选备条件:(1)获得县级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等荣誉称号(中专教师获两次校级先进个人)。(2)所任班主任的班级(团、队)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3)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获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4)主编的乡土教材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教材正式出版;在公开刊物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累计达一万五千字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一等奖以上。(5)教师在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音、体、美教师在技能竞赛)中获得县一等奖;职业中学的专业教师已获得技师等级证书。(6)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市一等奖;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学生在市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个人第一名。(7)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156年及以上。(二)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中学一级)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中学一级)职务只有四年的,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可以破格推荐为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1)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县以上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2)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春蚕奖”、市三“十佳”优秀教师。(3)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4)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5)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荣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有教育、科学、文化等行政部门颁奖)。B、任现职以来,有三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C、专业教师已获得高级技师等级证书。(6)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15年及以上。二、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一)申报条件小学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以后逐步达到本科),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可以推荐为小学中学高级教师。(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县以上同行中具有较7高知名度。(2)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春蚕奖”,市三“十佳”优秀教师。(3)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级学科带头人。(4)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累计达一万五千字以上;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一等奖。(5)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由教育、科学、文化等行政部门颁奖)。B、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论文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优秀论文评选获得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由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牵头的活动)。(6)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十五年及以上。对小中高申报对象必须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业务骨干,按以上条件推荐,不再设其他破格条件。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一)申报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已担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2、在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有较深入的、创造性的研究,能够根据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解决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问题。管理经验丰富、效果显著。3、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4、并具备中学高级教师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中小学校教育管理8副研究员。(二)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三项者,可破格推荐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1、学校教育管理的业务骨干,在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2、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4、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5、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专著。6、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四、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一)申报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2、符合《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3、并具备中学高级教师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中小学高级实验师。(二)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实验师职务年限已满,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实验师职务年限未到(原则上提前1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高级实验师资格。91、在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和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2、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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