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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营销佣金及人事管理费用管理办法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华东区域营销事业部佣金管理办法(WX-MKT-R0004)2010-9-25下发一、适用范围:九龙仓(无锡)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各城市/项目营销管理部。二、目的规范佣金申请发放管理。三、佣金计算办法请参见《营销体系人员佣金计算发放细则》补充规定:1、每套房屋全额回款后方可进行佣金结算;2、交房时佣金发放以业主签收的《收房单》为准,或向业主发出正式收房通知3个月后,予以发放该部分佣金;3、客户签约后经公司同意换房(以公司审批表为准),则原房屋已提成部分在相应销售人员下月度提成中给予扣除,换房后的房源按相应比例给予提成;4、客户签约后经公司同意退房(以公司审批表为准),则该套房屋已提成部分在相应销售人员下月度提成中给予扣除;5、佣金为税前提成佣金,与下月底薪合并计税后予以发放;6、对于关系户申请延签的情况,案场可申请将该置业顾问原签约指标减去关系户购买物业的签约总价,以此作为置业顾问当月的签约指标进行达成率计算;项目当月签约总指标亦作相同处理,并经执行董事签批同意后,方可执行。7、各项目涉及佣金提点、分配方式、团奖等佣金结算的特殊情况的,在申报下月佣金备案表或上月佣金发放申请时,需将签批件一并呈报。8、中途离职:1)销售人员中途离职,个人佣金结算至离职之日,发放比例为佣金总额的90%,剩余10%佣金由营销部经理在交房后统筹分配给后续服务的销售人员,具体发放细则遵循以下几点:a.已签订售房合同并全额回款,佣金在离职当月佣金结算日,扣除已发放金额后予以发放;b.已签订售房合同但未全额回款,佣金在房款全额到账当月佣金结算日,扣除已发放金额后予以发放,发放应提部分的70%,剩余30%将分配给营销部经理指定的后续接替销售人员。c.已签认购协议但未签订售房合同,佣金在房款全额到账当月佣金结算日,扣除已发放金额后予以发放,发放应提部分的60%,剩余40%将分配给营销部经理指定的后续接替销售人员。2)非一线销售人员中途离职或被公司除名,个人佣金结算至离职之日,发放比例100%,其中案场主任发放比例为佣金总额的90%,剩余10%佣金由营销部经理在交房后统筹分配给后续接替人员。四、佣金申请发放流程序号时间要求表单要求备注1申请月度/季度签约计划及提成比例会签完毕并报PCA备案每月/季30日前/开盘前表2《佣金申请备案表》2月度/季度佣金统计并报批下月/季5日前表1《审批流转单》表3《佣金发放申请表》3月度/季度佣金审批单提交各公司人事行政部下月/季12日前同上案场经理实行季度考核4月度/季度佣金发放与下月工资一并发放5完成半年度/年度考核当年7月5日前/次年1月5日前6半年度/年度佣金统计并报批7月8日前/次年1月8日前表1《审批流转单》表3《佣金发放申请表》7半年度/年度佣金审批单提交各公司人事行政部8月12日前/次年2月12日前同上8半年度/年度佣金发放与8月/次年2月工资一并发放流程月度/季度佣金发放半年度/年度佣金发放适用于非一线销售员(案场经理除外)五、附表:附表1:九龙仓(无锡)置业有限公司佣金发放申请审批单项目名称佣金起始日期文件名称文件简介应发金额(元)实发金额(元)经办部门经办人申请日期会签意见项目公司财务部签名:日期:项目总经理签名:日期:区域营销事业部审核人意见:签名:日期:总经理意见:签名:日期:区域财务部签名:日期:区域人事行政部签名:日期:PCA签名:日期:执行董事签名:日期:审批说明:1、财务部负责审核签约、回款日期及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复核人负责审核佣金计算的准确性3、区域人事行政部、PCA负责审核该呈批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附表2:《佣金申请备案表》佣金申请备案表填表人:填表日期:项目名称分期/区域楼栋编号产品形态开盘日期核准项目提成比例(r)8月份项目签约计划(元)填表说明:1、如同一批次开盘楼栋在不同销售期的提成比例不同,需分开填列岗位姓名职务提成比例(Q)个人提成比例(r*Q)8月份个人签约计划(元)营销管理部经理————项目营销经理————项目策划主任————项目案场主任————市场助理————项目销售内勤————小计0.0%————置业顾问160.0%0.00%置业顾问2置业顾问3置业顾问4置业顾问5置业顾问6置业顾问7置业顾问8小计60.0%0.00%0合计60.0%0.00%0项目营销经理:营销部经理:项目总经理:区域营销事业部经理:附表3:《月度佣金发放申请表》月度佣金发放申请表填表人:填表日期:统计起始日期:2010年3月1日-3月31日项目名称分期/区域楼栋编号产品形态开盘日期项目提成比例(r)个人提成比例(r*Q)签约金额(元)回款金额S(元)S个*r*Q(元)置业顾问0.25%0.15%00000000合计————————————000——填表说明:1、填制本表需提供财务部出具的《签约回款明细表》作为附件2、如同一批次开盘楼栋在不同销售期的提成比例不同,需分开填列岗位姓名职务提成比例(Q)3月份签约计划(元)3月份实际签约(元)计划达成率(%)t(%)S个*r*Q(元)Q,q个人提成总额R1/R2(元)月度预提比例(%)月度发放金额(元)营销管理部经理——————————#DIV/0!0.00#DIV/0!60%#DIV/0!项目营销经理——————————#DIV/0!#DIV/0!60%#DIV/0!项目策划主任——————————#DIV/0!#DIV/0!60%#DIV/0!项目案场主任——————————#DIV/0!#DIV/0!70%#DIV/0!市场助理——————————#DIV/0!#DIV/0!60%#DIV/0!项目销售内勤——————————#DIV/0!#DIV/0!60%#DIV/0!小计0.0%——————————#DIV/0!——#DIV/0!——#DIV/0!置业顾问160.0%000————070%0置业顾问2000————070%0置业顾问3000————070%0置业顾问4000————070%0置业顾问5000————070%0置业顾问6000————070%0置业顾问7000————070%0置业顾问8000————070%0小计60.0%000————0——0合计60.0%0——#DIV/0!——#DIV/0!《九龙仓(华东)区域公司营销事业部佣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HD-MKT-R0006)2011-1-26下发一、公司内部调岗人员佣金结算1.1适用情况:九龙仓华东区域营销体系人员晋升、调动、降职等情况。1.2结算办法:异动日期以人事部正式发文为准,佣金在房款全额到账当月佣金结算日,扣除已发放金额后予以补足发放,具体结算办法参见下表:适用对象结算范围发放比例所属情形分配比例发放方式备注非一线人员(除案场专业经理)已签订售房合同物业100%已签订售房合同并全额回款的原在岗人员:100%按发放比例一次性发放已签订售房合同未全额回款的原在岗人员:70%接替人员:30%原在岗人员获一次性发放,接替人员按佣金管理办法中计提比例发放——案场专业经理90%已签订售房合同并全额回款的原在岗人员:100%按发放比例一次性发放剩余10%佣金在交房后统筹分配给后续接替人员已签订售房合同未全额回款的原在岗人员:70%接替人员:30%原在岗人员获一次性发放,接替人员按佣金管理办法中计提比例发放一线销售人员同离职人员计结方法1.3180天销售业绩平衡已调岗人员原项目180天销售业绩平衡参照以下方法操作:调岗前,按个人每月签约计划达成率进行佣金结算;调岗后180天销售业绩平衡时,参照管理层批准的批次销售指标达成率调整个人签约达成率t,结算佣金,扣除已发放部分后予以补足。二、开盘物业中途入职人员佣金结算2.1适用情况:开盘物业中途到岗人员(包括新录用、调岗后人员)2.2佣金计结起始时间:非一线人员(除案场主任):新录用人员自转正之日起,其他调动人员自调令正式生效之日起。案场主任及一线销售人员:正式到岗之日2.3佣金结算范围:自2.2所示之日起签订售房合同的物业三、销售指标说明3.1年度销售指标:指经华东区域经营计划评审会讨论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此指标分解到年度内各批次开盘或加推的销售指标。3.2批次销售指标及其销售周期:以管理层批准的开盘报告中的推盘量作为该批次180天销售指标,需在180天内消化完毕。3.3若因外部环境因素需对年度经营计划指标进行调整,需另行报告公司管理层审批。四、此项补充说明自领导签批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签约物业的佣金结算。表1九龙仓(常州)置业有限公司佣金发放申请审批单项目名称常州时代上院项目佣金起始日期1、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31日2、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30日文件名称月度/季度佣金发放申请表文件简介1、2010年3月份/一季度佣金发放申请2、2010年4月份佣金发放申请应发金额(元)实发金额(元)经办部门营销管理部营销部经理签字申请日期会签意见城市公司财务部签名:日期: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签名:日期:城市总经理签名:日期:区域营销事业部审核人意见:签名:日期:总经理意见:签名:日期:区域财务部签名:日期:区域人事行政部签名:日期:PCA签名:日期:执行董事签名:日期:审批说明:1、城市公司营销部负责该流程的发起。2、城市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房间归属、签约、回款日期及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核佣金的计算及发放金额。4、区域营销事业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PCA负责对该呈批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华东区域营销管理费用(人工行政费用)统计及分类规范(HD-MKT-R0008)2011-1-27下发总则:此规范对2010年9月30日发布的WX-MKT-R0005《华东区域营销费用管理统计及分类规范》中行政管理费用的第1点自销人员的人工行政费用作出修订。一、目的统一人工行政费用分类口径、加强内控。二、适用范围九龙仓华东区域各城市营销管理部。三、费用界定人工费用,自销系统人员工资、奖金及加班费、补贴、社会保险费、服装费、培训交流费、办公物资等。四、费用分类序号项目费用说明一人力资源费用1薪酬工资、加班费、认筹前后补贴、工作餐费、年终奖2住房补贴3社会保险费(公司承担部分)4住房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5离职人员赔偿金6佣金7团队建设公司组织或部门内部组织的部门活动费用8其他(体检费)二行政费用9服装、工牌置业顾问+销售内勤+案场经理的服装费用、工牌工本费。(以实际发生计)10员工培训、考察费用1、培训费用:因组织培训产生的场地费、住宿费、团餐费、培训费、老师与学员来往培训地点与公司的长途路费、市内交通费2、考察费:异地项目考察产生的路费、住宿费、团餐费11业务招待费对外招待、应酬费用12差旅费除异地项目考察、异地培训外的其他因公去异地产生的来往路费及住宿费13市内交通费包括市调费用14会务费区域组织会议的场地租赁费、团餐费15办公物资15.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支出指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物品。15.2低值易耗品指单价在100元(含100元)至1000元之间的物品。15.3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指单价低于100元的物品。15.4印刷、刻字、刻章、名片、专业图纸复印及印刷15.5其他办公费用九龙仓(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事业部2011年1月24日华东区域营销体系人员产假病假佣金结算补充细则(HD-MKT-R0009)2011.5.11下发前提:本文件内容所作规定以《佣金管理制度》和《佣金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为前提,若出现多种情况同时发生,以《佣金管理制度》及其补充规定为优先考虑。一、适用情况:产假和长病假二、长病假定义: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长期治疗的,经公司人事确认完成公司相关手续。三、结算细则1、非产假或长病假期间签约的物业,遵循佣金管理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全部归属员工本人不作分配。2、产假或长病假期间签约的物业,佣金结算细则如下:适用对象结算范围应发实发比例分配比例结算时间比例(注:
本文标题:杭州九龙仓佣金及人事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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