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广州市人事局文件广州市公安局穗人发〔2004〕51号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各区、各级市人才局,公安局,市直各单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是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快我市人才引进步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现代人才都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3]81号)精神,结合广州实际,现就我市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日常管理问题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由其住所地公安机关负责,实行居住地属地管理,不须再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其中境内及港、澳、台人员纳入暂住人员管理,外国籍人员纳入外国人管理。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在聘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建立人事档案,主要存放申报、审核居住证材料,以及工作期间的表现;在广州市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其人事档案可转入新单位;离开本市时,其人事档案可转入新工作地,也可交由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已凭《广东省居住证》办理车辆管理业务的人员,因工作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而变更《广东省居住证》的,持证人应当在30日内持变更材料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另持《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内地居民还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需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需提供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市公安机关每月应将新办证人员信息和有关变更信息向持证人住所地公安机关转递一次,以便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管理工作。《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在持证期间需要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手续的,由市公安机关在审核其入户时收回《广东省居住证》。二、关于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资格条件问题在《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审核细则》的基础上,进行如下调整:(一)、导向分。根据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需要,对于属于我市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物流、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先发展产业,广州经济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发展地区以及广州地铁、大学城等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人才,按照专业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3个要素的高分计分。同时增加项目导向要素,凡属于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的人才计10分(见附表)。导向要素累计最高分超过30分的,只计30分。凡表中未列的专业均属于需要专业,未列的地区均属于一般地区,并按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分。(二)聘用本地员工数量。在本市投资创办企业的,按其聘用员工是否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农业户口),聘用期不少于6个月,且以2年作为统计周期进行累计计分。具体计分标准:1、聘用本市员工200人及以上的计20分;2、聘用本市员工150人及以上的计16分;3、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的计12分;4、聘用本市员工80人及以上的计10分;5、聘用本市员工60人及以上的计8分;6、聘用本市员工40人及以上的计6分;7、聘用本市员工20人及以上的计4分;8、聘用本市员工10人及以上的计2分;9、聘用本市员工10人及以下的计1分;(三)确认《广东省居住证》期限的标准分:分值在65分以下、50分以上者,可办理1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其他按照省的标准执行。附件:1、广州市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导向分审核细则2、《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3]81号)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公安局二OO四年七月六日附表广州市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导向分审核细则(2004)导向要素内容专业类别导向(紧缺专业或工种)1.各类专业的博士后人员;2.各类专业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1.3.本科及大专学历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中以下专业: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电工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土建类、公安类、公安技术类、艺术类、体育类、护理类、新闻类、园艺类、地理信息系统;2.4.熟练掌握工艺技术的技能型人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第6号)中的以下工种: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和化学检验工。业(行业)导向(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发展传统产业)第一产业:优质米和蔬菜业、水果业、花卉业、禽畜及奶业、水产业、林业、种子种苗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养殖业、微生物农业。第二产业:1.高新技术产业:软件、大规模集成电路、光通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基因芯片、基因工程药物、基因工程疫苗和诊断试剂、海洋药物及海洋生物制品、医药生物材料技术;纳米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环保节能材料等新材料技术;中成药生产和中成药提取分离纯化新技术、中成药生物技术、中药新型剂等中药现代技术。2.支柱产业: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石油化工业。3.优先发展的装备工业和基础产业:钢铁、造船、重型机械、数控机床等。4.传统优势产业: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造纸、中成药制造、精细化工等。5.建筑业。第三产业:1.现代物流业。港口、机场、铁路物流基地,配送、连锁、仓储、商务代理业。2.金融保险业。3.旅游业。4.会展业。5.房地产业。6.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产业及社区服务等新兴产业。7.中介服务业。地区导向(重点发展地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广州科学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工业区、云埔工业区、花都工业区、新塘工业区、天河软件园(新区)、广州大学城、国际生物岛等项目导向(2004重点建设项目)39个重点建设项目:广州地铁二号线,广州地铁三号线,广州地铁四号线大学城专线,广州地铁五号线,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迁建工程,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新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北延线,环珠江三角洲高速公路(东西二环),新光快速路,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内环路放射线二期工程,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广州市城市青山绿地工程,广州天河软件园扩建及高唐新建区首期工程,广州科学城基础设施建设,中药提取分离过程现代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州本田轿车出口基地,广州花都东风乘用车扩建改造工程,广州丰田汽车发动机一期工程,广州石化炼油改造项目,广州JFE钢板有限公司热镀锌版项目,广州水泥厂环保迁建工程,广州造纸有限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珠江电厂燃气(LNG)联合循环工程,广州天然气利用工程,广州开发区汽车产业基地,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广州南沙汽车产业基地,广州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州南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州电网输变电工程,广州大学城,广州市24所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工程,广州医疗卫生设施扩建改造工程,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改造二期,广州市第二少年宫。21个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北三环),新龙与万龙快速干线,华南路三期工程,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预备工程,新广州站及枢纽相关工程,珠钢冷轧薄板项目,南沙热电并供项目,广州恒运热电厂扩建工程,中船集团南沙造船基地,广州增城南香山汽车产业基地,广州从化明珠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美国慧视公司南沙光电子产业基地,广州国际生物岛首期工程,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所,广州工业技术研究所,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迁建,广州市歌剧院,广州图书馆新馆,广州报业文化广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2002-2005年广东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广东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或地区、证件号码、服务处所、居住地址、有效期、证号(中国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签发日期等内容。《居住证》印有持证人小一寸彩色照片,须加盖省或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居住证专用章。第四条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人事部门)主管本省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在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部门)主管本市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办法在本市的实施及本市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对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有疑问的,应当由职业技能鉴定行政部门鉴别。省公安部门负责《居住证》的制作,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及在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工作。第五条《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经省和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续办新证。第六条《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一)持有人在本省居住、工作、创业的证明;(二)港、澳、台籍和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或者外国籍持有人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第二章申领第七条申领人必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二)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三)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四)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第八条申领《居住证》的人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迳送工作单位或者企业注册机关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批准设立人事户头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请。第九条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四)婚姻状况公证书;(五)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第十条人事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四、七、八、九条的规定,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以下简称《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第十一条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
本文标题:广州市人事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33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