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通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保证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第二条范围:企业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第三条内容:一、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要随时归档。二、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一)个人薪资表(二)薪资异动单(三)奖惩公布单(四)面试评述表(五)员工调动单(六)员工报名单(七)个人简历(八)学历资料(毕业证、英语等级证复印件、毕业生鉴定表等)(九)身份证复印件(十)劳动合同(十一)面试考试试卷及其他培训考试试卷(十二)健康证、计生证(十三)其他有关证件三、员工人事档案包括:人事资料、技术职称档案(另立卷)第四条管理一、所有人事档案都属机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二、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的档案。调阅个人档案须主管以上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两人以上亲自借阅人事档案,并在人事档案借阅记录上登记。三、办公室是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应将收集的人事资料及时清理、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第五条人事档案转移一、转入:员工人事关系转入,其人事档案应及时转入公司。二、转出:员工人事关系转出,其人事档案应既是转出至相关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其程序是:(一)取出应转出的档案(二)在档案底账上注销(三)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四)按档案转递的要求包装、密封、加盖印章;在人事档案转递中应遵循保密的原则,一般通过机要部门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第六条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文标题:通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44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