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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黑教联〔2007〕7号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大中专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市(地)教育局、人事局:2007年,我省大中专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预计有毕业生19万人,比2006年增加2万人,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2007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06]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合理配置并开发利用好毕业生人才资源,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毕业生就业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直接关系社会稳定与和谐,是整个就业中的重点。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抓实抓好。要建立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2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二)2O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和中央l4部委教学[2006]8号文件精神,以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水平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拓展基层空间、强化指导服务、落实相关政策”四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完善集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抓好政策落实,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三)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今后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向。各地和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政策,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探索规律,努力构建长效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06]35号)精神,重点落实好代偿助学贷款、考研和专升本加分、生活补贴、户档迁转、职称评定、权益保障、创业扶持等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的政策,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政策到位、保障到位。三、加强宏观调控,切实提高毕业生创业意识和能力(四)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以校园市场为主体,以常设性、区域性,行业性、校际间协作市场为补充,大力推进教育、人事、劳动三大市场资源共享,加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市场相贯通的市场体系建设。(五)各学校要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力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岗位,积极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为中小企业输送毕业生:大力开发社3区、非公企业单位、民间组织等岗位;努力向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公益性岗位和跨国公司服务外包领域等,输送更多的毕业生人才。(六)要广泛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就业实习和见习,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要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系列活动,搭建大学生科学实践和研究创新的平台,促进各高校与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协作,共建一批就业实习基地和创业基地。各高校要对大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要通过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推进“订单式”培养等,切实提高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七)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薄弱学校特别是高职院校、民办高校、新办院校毕业生的服务,加强对经济贫困、身体残疾、长线专业等有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服务。各大中专学校要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培训,见习等帮扶措施,努力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要加大对未就业毕业生的推荐力度,主动了解未就业毕业生二次就业状况,为面向市场办学、调整学科结构、合理制订招生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依据。四、创新服务手段,筹建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八)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是新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现实需要,是信息服务向纵深发展的客观要求。要通过联合各大行业部门、主要用人单位和有关学校,采用搜索引擎技术,远程面试技术和网格技术搭建高效便捷的网络平台。通过多样化的招聘形式和多种方式的信息共享,实现行业部门、大中专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网上的直接面对面,使信息发布实时化、网络招聘常年化,使网上就业4服务做到“全天候、多功能、广覆盖”,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改变人才招聘大会的无序混乱状况,降低求职招聘成本,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和用人单位广纳贤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网络资源,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各学校要加强就业网的建设和维护力度,不断丰富网络服务功能。五、切实加强监管,完善对毕业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九)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管理的紧急通知》(黑教学[2006]260号)精神,高度重视招聘活动的安全和离校前期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现场招聘会规模,加强对招聘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毕业生就业纳入社会就业大系统,加快完善对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对于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到基层就业的,要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六、提高办学质量,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树立围绕就业办中职的指导思想,推进“订单式”培养,为社会培养技能人才,提高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大力推进“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普遍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500配备专职就业指导人员,就业工作经费不低于学费总额的3-5%,用于就业市场建设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十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就业状况统计工作,加快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学科建设。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黑教学5[2005]16号)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评估方案》开展自查自评,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就业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七、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校内部就业工作体系(十三)各高等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新办院校要将就业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好“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主抓、部门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所有高校都必须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要加快建设高素质、精业务、有爱心、讲奉献的工作队伍,加快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和认证工作;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积极开发教材,完善课程体系。八、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做好就业评估和统计工作(十四)要对照省教育厅制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方案,结合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把就业状况作为本科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作为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坚持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坚持毕业生就业率与年度招生计划适度挂钩,坚决调减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对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明显偏低的要减少其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在新一轮高校教学评估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对就业率造假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省内所有学校要在年底前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十五)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普通6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函[2006]121号)精神,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工作。要建立就业信息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高等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党政领导要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九、加强沟通协调,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十六)各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及时向学校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底前将毕业生二次就业状况反馈到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对按时反馈、经常沟通的市(地)将给予通报表扬。(十七)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把就业宣传教育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职业指导和就业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心态和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就业教育活动,要把教育学生与引导舆论密切结合起来,在媒体上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正面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各地促进就业的经验以及基层创业的先进典型,逐步引导广大毕业生、家长及全社会更新就业观念,营造有益于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二00七年三月十日主题词:毕业生就业通知抄报:教育部学生司、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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