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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科药行业市场调研报告最新4篇【导读】这篇文档“中国妇科药行业市场调研报告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食药局调研报告【第一篇】一是受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之我县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任务重,监管工作很难落实到位,再加上一些执法人员意识上还存在重城县轻农村的误区,所以对农村食品领域的监管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突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一些从业人员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消毒设施欠缺或弃之不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有些餐饮摊点卫生条件极差,餐具消毒无保障;有的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拒不配合监管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郊附近的农村地区,存在着不少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这些家庭式加工作坊既无证照,又达不到合格的卫生条件,取缔不了,管理起来又非常麻烦。一些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为盲目提升食品的色香味,一些制假食品加工厂为掩盖假劣原料的颜色和气味,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一)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不强部分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社会公德意识差,不能自律守法经营,特别是一些“两证”不全的食品加工业户,违规、违法现象较为严重,加之生产加工设备落后,食品原料低劣,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大多数消费者缺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辨别能力较低,安全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市场。(二)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问题较多一是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市场上过期霉变等问题食品仍然存在,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落后,索证索票登记不规范,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四是小型餐饮业卫生状况差,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比较普遍,食品安全难以保证,“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群众反应强烈。一是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不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及时、不全面,台账记录不完整。二是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欠佳,落实不彻底,贯彻不到位,有近三分之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二)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非正常渠道采购药品情况时有发生。此类药品来源不明,无法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而且一旦出现问题不具有可追溯性,给百姓用药安全带来隐患。二是软件、硬件设施差,给药品的贮存带来安全隐患,尤其无法保障一些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药品的质量。三是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药物的不合理应用甚至滥用都将危害百姓用药安全。四是药学专业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差,不能够提供合理的指导用药,甚至给予不切合病情的盲目指导也将带来用药安全隐患。五是技术监管手段严重缺乏,不能通过有效的技术保障杜绝假劣药品的出现,致使不符合规定药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用药安全。六是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给群众带来财产损失和生命健康的危害。七是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行为仍然比较严重,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违规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柜台,采取非法手段销售药品、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卡,致使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秩序比较混乱,带来用药安全隐患。药家鑫事件调研报告【第二篇】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生实践调研报告课程名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理论体系实践调研报告题目: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浅析“公众舆论”调研报告负责人:陈苑蓉所在院系:机电学院任课教师:周敏华日期:2011年6月13日1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浅析“公众舆论”作者姓名:陈苑蓉侯涌珠蔡美风李振辉黄年栋陈锡周摘要:杭州飙车案中被称为“富二代”大学生的胡斌超速驾驶改装车撞死浙大毕业的谭卓,警方最初公布车速只有70码,整个事件让我们记住了网络名词“欺实码”;河北大学校园被认为是“官二代”的李启铭酒后驾车撞死该校大学生陈晓凤,最后让我们记住的是“我爸是李刚”这句网络经典。而紧接着的药家鑫事件就在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宣布暂告一段落。药家鑫是死了,但是对于围绕此案的舆论的反思何时开始?为什么药家鑫事件会引发喊杀声一片?这期间的公众舆论在扮演着什么角色?是公众的舆论影响了判决的结果?还是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展示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独立和自由人权的追求?而作为法治社会的理智思考是否能够枪下留人?这背后的一切都留待我们细细反思。关键词:药家鑫、舆论、监督、司法公正、问题、建议2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前言与回顾以往在司法与公众舆论之间的案例,比较著名的案件有河南张金柱酒后交通肇事案(舆论监督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张金柱酒后驾驶撞死撞伤人案件)、泸州二奶继承案(舆论监督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案件)、孙志刚案(关于救助收容方面的案件)、李思怡(办案人员“不作为”的案件)、黄静案(关于司法鉴定方面的案件)、刘涌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孙大午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哈尔滨宝马撞人案件、李刚门案(“官二代”校园撞死学生“亮爹”案件)等,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展示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独立和自由人权的追求。现今,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也愈来愈强,与此同时,公众舆论监督事件也越来越成为聚焦的话题。究竟公众舆论现今在中国各项事宜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如何正确引导人们对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独立和自由人权的追求?这一切都有待探究。同时“药家鑫事件”只是现今司法与公众舆论之间的一个社会缩影。如何从如此之多的“药家鑫事件”中让我们的舆论做到正确监督,如何做到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如何做到法治更为健全?都是笔者在这篇报告中所要彰显的内容概要。作为又一起与大学生相关的案件,本文拟通过药家鑫这样的“网络大案”,听取打中锋对此事件的声音,对大家的心声作详细的了解,并对数据、访谈进行分析和研究,正如题目所释从“药家鑫事件”着手浅析“公众舆论”。案情简介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数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3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一、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概况(一)调研概况本次调研中,我们以随机访问、走访、派发调查问卷等形式结合网上资料收集,将主要调查人群锁定在广州天河区内文化水平中等以上,对于时政比较关注与感兴趣的人群。针对“药家鑫事件”我们成立“RUSH”小组确立以“舆论对于药家鑫事件的作用”为主题展开为期两周的调研走访,调查地点主要有天河公园,附近的穗园小区以及附近高校。在2011年5月22日至6月6日为期近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我们共派发了120份调查问卷,其中收回120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率达到100%,其中男女抽访对象分别为78人和42人,男女比例对此次调查没有什么明显差异。另外,我们选取的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相对合理,比例如下图19-25岁以下占71%、26-35岁占11%、36-45岁占11%,56岁以上占4%。本次调查对象涉及到各个年龄阶层段,主要年龄层是当代大学生,同时也涉及各个领域的人士,调查数据较能真实、客观反映公众对“药家鑫事件”的实质看法。(二)相同的事件,不同的见解1.网民的声音(附网址=1059075878)网民对药家鑫案死者后人的一封信中里面的很多言论都是许多网民想说的话。“这是怎样的世界啊,为什么那些人只允许凶手大声哭诉,不允许受害人低声啼泣呢?”这一句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在受访中的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表示,药家鑫犯罪手段太过残忍,死有余辜;超过一半的人支持判决药家鑫死刑。4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大多数受访者对笔者说,对死者相同同情,在被撞伤后居然因为记车牌号被连捅八刀,肇事者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而且其自首行为在受访者中大部分人认为是家中家境殷实,有后台,药家鑫与家人在自首那天也不会想到会是这么一个判决的结果。甚至期间在论坛、博客、微博上流传一句“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两者中得死一个”之论,某种程度上在死刑和死缓的量刑上给司法带来了很大压力。2.音乐学院学生的声音5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这是网友们早前疯狂转载的“李颖”的跟帖,一句“我要是他,我也捅”,又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音乐学院更是联名向法院申请对药家鑫免死刑刑罚。正值大好青春,应该再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3.新闻界、教授的声音中央电视台和当地主流媒体都给予了充分报道和评论,其中最具权威的是药家鑫开审后中央电视台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所的“评大学生肇事杀人案”。(附网址)作为一名犯罪心理学学者,李教授在她最新的博客文章中写道:“我始终认为:研究犯罪心理就是研究人性的弱点。但人性还是有另一面的。法律处罚一个人是因为他的具体行为。但我们从心理上评价一个人时,就不能仅从一次或几次行为来评价。这段节目播出后不少人在网上谩骂李教授,节目上一口说药家鑫“这孩子”也引发了很多人的愤怒。从笔者调查情况来看,网民对待此次事件是否足够冷静,在作为舆论引导者的CCTV是否引导错误,还有待日后商榷。二、“舆论风暴”与“司法公正”笔者认为,这么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缘何演变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这事情本身值得我们细思。药案之所以引发如此强烈的关注甚至公众的怒火,比药案本身更关键的部分部分媒体的报道个一审法院的举动,对于司法公正的满腹狐疑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议论中尽显无遗。(一)道德舆论中表达了公众对权钱崇拜和无视法律尊严的愤怒愤怒来自许多人的被剥夺感与不安全感。正如网上是“当腐败丑闻不断曝光,食品安全遥遥无期,当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当官二代富二代们飞扬跋扈之时,中下层民众的不满和愤怒可想而知。”近些年,能在网络上形成舆论风暴的莫过于官二代、富二代、军二代对民众的刺激了。当“李刚门”之后又一个驾着私家车的大学生犯下了有违人性道德的罪行,民众自然而然地和“势力”、“财富”等字眼联系起来,当“权钱”遭遇“道德”,网民愤怒了。(二)汹汹民意源于对质疑司法公正我国司法机关公信力较弱。理论上司法独立,实际上司法中却受到了很多因素的限制,人民对司法机关和法律的信任度有待加强,在这种大背景下,使得司法容易受到网络舆论的影6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调研报告响。在一审审判下,网上有1篇名为“西安公检法黑幕重重,药家鑫迷雾密布疑团重生”让广大网对司法是公正性产生了质疑,从一审到二审,广大网民对此案件从调查取证到程序都进行了全方位的拷问,民间舆论几乎不放过每个细节,对司法实践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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