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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评工作情况精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综合素质考评工作情况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干部综合考评【第一篇】阿日哈沙特边防检查站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强化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推动我站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我站干部队伍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干部绩效综合考评标准共分为二部分:一是干部履职情况考评;二是干部日常管理考评。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是指站政治部门综合干部的工作实绩,指定相关部门(单位)或相关人员,以考核评比的方式采取的有效管理。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是指站警训、干部、纪检、督察等部门和本单位对干部的日常管理进行的有效检查考评。第三条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成绩、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与干部年终量化考核成绩以5:2:3的比例共同构成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即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成绩×50%+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20%+干部年终量化考核成绩×30%=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干部综合考评成绩满分100分。第四条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对象1、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综合办公室干部3、执勤业务科科长、副科长4、执勤业务科检查员5、机要查控科参谋6、机要查控科干部7、监护中队主官8、监护中队干部9、专业技术干部1第五条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分别以月、季度、年度为周期,以书面、网络两个方面综合统计记录为手段,坚持层级评价与循环评价相结合,坚持考评日常化,坚持民主、客观、真实的原则。第六条成立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站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任利民站长王鑫政委成员:宋培霞主任商春利副主任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干部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数据维护、情况反馈、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主任:宋培霞成员:商春利、巴音朝克图、敖格友、张洪星、格日乐、张波、赵百君、陈靖宇、刘琥德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及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按时组织、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第二章干部履职情况考评第八条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方法和内容一、机关副职领导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由站领导与综合办公室主任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对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的岗位作为、协调配合、维护团结、指导基层、创新思维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二、基层科队领导执勤业务科科长、副科长、机要查控科科长、监护中队中队长、指导员由站党委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不区分业务差别,统一对基层科队领导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敢抓敢管、组织协调、创新提高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三、机关干部机关干部由综合办公室正、副主任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评价不区分业务差别,统一对机关干部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创新提高、指导基层、协调能力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四、基层科队干部基层科队干部由本单位领导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对基层科队干部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工作质量、综合素质、解决问题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执勤业务科检查员开关期间由值班科领导参照考评标准对检查员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状态、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五、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干部由所在单位领导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对专业技术干部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岗位作为、创新提高、协调能力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六、逆向评价基层科队每季度对机关干部进行一次逆向评价。评价不区分业务差别,统一对机关干部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创新思维、指导基层、协调能力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七、其他口岸开关期间,值班科长、勤务值班员、中队执勤干部的当月考评成绩由值班站领导考评成绩与其他领导考评成绩按照7:3的比例构成;执勤业务科检查员考评由值班科领导进行评价,考评应在换班修整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考评应在当月30日前完成,逆向评价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完成。3第九条每年最后一个季度考评成绩计入下一年度,不列入本年度综合考评成绩核算。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考评第十条干部日常管理考评由正规化管理和绩效奖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正规化管理占60%,绩效奖惩占40%。基础分分别为100分,可进行加减分,每月汇总一次得出成绩。第十一条正规化管理成绩由督察部门检查情况、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情况、各单位自查情况三部分构成,由站绩考办负责每月统计核算,得出成绩。第十二条绩效奖惩由站绩考办负责每月综合警训督察、纪检、干部管理等情况对干部检查、督察、考核、考试、表扬、批评等情形对照考评标准统一进行考评。考评应在每月30日前完成,并于下月5日前予以公示。对所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填写下发《日常管理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第四章干部综合考评成绩评定第十三条干部综合考评成绩由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成绩、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年终量化考核成绩按照5:2:3的比例核算构成。第十四条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分卓、优、良、差三个等次。成绩98分(含)以上为卓,95分(含)以上为优,90分(含)以上为良,90分以下为差。第十五条年终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站范围内统一进行排序,对成绩有异议需查阅考评档案或成绩排名的,需请示站党委同意后由干部干事代为查阅。第十六条评价人应对被评价人的干部综合考评成绩负责,认真进行评价。特别是干部履职情况评价,如因故不能及时进行评价的,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代评,被评价人因评价不及时而未评价的成绩默认为最低值。第五章特殊情形第十七条正常探亲休假、病假、事假、因公外出或培训一个月以上,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为在职月数的平均值。第十八条病假、产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绩效综合考评。年度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为在职月数的平均值。第十九条事假、休假逾期不归或当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年内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成绩评定等次为差。第二十条当月在职天数少于15天,不参加本月绩效综合考评。第二十一条本年度在职天数少于半年的学员、见习学员、调配干部不参加考评排名及评功受奖。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奖惩标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干部年度综合考评成绩。1、对取得部局级奖励者,加2分。2、对取得总队级奖励者,加1分。3、对上一年度取得三等功奖励者,加1分。4、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被站里采纳的,加1分。5、代表总队参加部局竞赛并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代表我站参加总队竞赛并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6、完成年度宣传报道任务,超额部分被部局网页采纳的每条加0.5分,在总队网页上发表的每条加0.2分计入干部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在站网页发表的每条加0.1分。7、主动维护我站声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表现突出受到地方单位表扬和群众赞誉的,加1分。8、获得有价值的情报线索一条加1分,通过线索破获案件的加2分。9、在执勤工作中,主动为旅客服务,受到旅客赞誉收到表扬信或感谢信的加0.5分。10、业务考试中连续三次(含)以上取得第一名,加1分;连续6个月(含)以上取得第一名,加3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扣分数直接由干部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中扣除。1、被列为责任事故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扣5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2、被列为一级执勤差错的,对直接责任人扣3分,不得参加各类评功受奖。3、被列为二级执勤差错的,对直接责任人扣2分,不得参加各类评功受奖。4、在旅客面前谈论涉密事项或擅自回答旅客提出的敏感问题,一次扣2分。5、执勤中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形,一次扣1分。6、执勤中收取贿赂的,扣5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并由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7、业务考试中连续二次排名末位,扣1分。扣分分数随连续排名末位次数累加,一次0.5分。8、无故擅离工作岗位15日以上,扣10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并由站军、政主官进行诫勉谈话。9、侮辱、打骂、体罚或唆使、纵容他人污辱、打骂、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被监管人的,一次扣3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10、周末、节假日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驻地的,一次扣2分。第二十三条干部日常管理考评奖惩标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当月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中予以加分。1、工作实绩突出,受到站领导表扬的,加1分。2、参加站里组织的活动,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3、全年全勤加3分。4、服务定式养成良好,动作规范,执勤用语标准,加1分。5、热情服务旅客,积极为旅客排忧解难受到普遍好评的,加2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当月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中予以扣分。1、警容风纪不严整的,一次扣1分;执勤期间着装不统一、警容不整的,一次扣1分。2、单身干部外出超假,不按时归队的,一次扣2分;不假外出的,一次扣5分。3、干部探亲休假、事假、病假到期无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一次扣3分;归队后不及时销假的,一次扣1分。4、中队干部与战士执行“五同”不一致的,一次扣1分。5、上班期间从事娱乐活动的,一次扣2分;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办事的,一次扣2分。6、无故不参加操课、训练、学习等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7、服务定式养成不标准,一次扣1分。8、勤务交接不清,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正常执勤工作的,值班科长扣1分,勤务交接直接责任人双方各扣3分。9、违反验讫章管理和使用规定,未按要求和程序领取、调校验讫章的,一次扣2分;验讫章加盖印迹模糊、残缺、错盖、倒盖、漏盖、重盖,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告、注销、补盖验讫章的,扣2分。10、对查获的在控对象处理不当或请示报告不及时的,扣3分。11、与旅客发生矛盾,被投诉或被督察人员发现,责任在我方的,一次扣2分。12、在站里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第七章检查督导制度第二十四条每月前5个工作日为综合考评日,由站绩考办负责将各类成绩分类汇总、打印报表、核准、备案。第二十五条绩考办每季度对各单位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无故不及时评价的,将在全站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日常管理栏内扣除评价人1分。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绩效综合考评每季度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干部将在全站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第二十七条各单位绩效综合考评每季度成绩排名末位的干部,由站绩考办进行反馈面谈;两个季度以上(含)连续在本单位排名末位的干部,由站纪委书记与其进行诫勉谈话。第八章申诉制度第二十八条被评价人发现自己的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与本人平时工作不相称的,可向站绩考办进行书面申诉。站绩考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干部申诉的事项进行核实。属于工作失误的,站绩考办将在核实后进行修改。不属于工作失误,无恶意评价的,站绩考办将以书面形式向申诉人进行反馈说明。第九章干部综合考评成绩的运用第二十九条干部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奖励挂钩。干部个人年度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功受奖的主要参考依据。各单位按奖励项目所规定名额的两倍确定评奖资格比例,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确定评奖后备人选,未进入评奖后备人选的干部不列入评奖对8象。第三十条干部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干部年度考评结果排序前列并符合培训条件的干部可优先推荐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优先提拔任用;排名末位的作为调整岗位和延期晋职的主要依据。干部年度考评结果排名末位的由站军政主官实施诫勉谈话。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全站官兵随时上报绩考办,绩考办核实后报请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9附件: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标准一、机关副职领导岗位作为卓:主动汇报,积极请示,深入钻研业务
本文标题:综合素质考评工作情况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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