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 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江川县委江川县公安局文件江川县教育局江川县民政局江川县农业局江川县文化局江川县播电视局江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川县总工会江川县妇女联合会江川县红十字会江公消联〔2010〕1号关于印发《江川县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派出所,中学,民政所,农业站,文化站,广电所,安监站,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精神,满足群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新需求与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新需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和谐社会,根据《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公通字[2008]42号)、《云南省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公消[2009]22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现将《江川县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江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江川县公安局江川县教育局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川县民政局江川县农业局江川县文化局江川县广播电视局江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川县总工会共青团江川县委江川县妇女联合会江川县红十字会二○一○年三月十日江川县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县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切实抓好各级消防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消防志愿者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工作进程,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氛围,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和省委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总目标,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完善社会消防志愿服务体系,夯实消防工作群众基础,传播公共消防安全理念,创新社会消防工作机制,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自2010年3月开始,在县志愿服务大队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相关管理、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本目标:2010年至2011年,采取先侧重学校,后向社区、企业、农村逐步推进的形式,每个乡镇按照不少于本地区常驻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1%的进度予以推进完成。确保在2010年内,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我县常驻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达到4000人,自下而上形成“覆盖全县、工作规范、管理有序、成员广泛、作用明显”的消防志愿者行动体系。三、组织形式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发[2006]55号)的规定,分别建立以下组织:(一)成立“江川县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由县共青团负责同志担任,副大队长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同志担任,另设1-2名副大队长职务,由社会热心知名人士担任(名单见附件一)。服务大队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活动实施。(二)乡镇要依托当地共青团成立“江川县消防志愿服务中队”,并由共青团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事担任中队长。负责本地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等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组建、人员招募、注册颁证、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救助服务等工作。(四)消防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各单位为消防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条件和保障。四、建队程序(一)消防志愿者招募标准。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二)消防志愿者注册与培训方式。按照“先建组织、后招募”,“先培训、后发证”的原则,县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指导全县建立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根据社会消防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形式,公告招募消防志愿者相关事宜。自愿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网上注册网址:中国志愿者网()、云南志愿者网(zyz.ynyouth.cn)。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消防志愿者申请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培训大纲》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五、保障措施(一)经费来源:一是政府财政支持,二是社会捐赠,三是志愿服务对象的资助,四是其他合法收入。(二)筹措原则。县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将消防志愿者组织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积极向社会募集捐赠和捐助。消防志愿者行动启动之初,由公安消防部门筹措专项启动资金,用于印制资料、发放衣服、制作标识证件等事宜。之后,所需经费由团组织和公安消防部门向社会募集。对给予消防志愿者较大经费支持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可考虑在志愿者服装上印制单位、企业标识或名称,其主要负责人或个人可列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成员。(三)经费管理。建立全县消防志愿者行动资金,以“江川县消防志愿大队”的名义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志愿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及消防志愿者监督。六、服务内容县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消防志愿者由易及难,由浅及深,围绕不同时期社会消防工作中心任务,以掌握“两知三会”(知道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服务:(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消防站或重大消防活动期间为群众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二)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的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本单位、本辖区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章行为;为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等。(三)消防安全救助工作。熟悉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简易器材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协助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可对伤员进行基本的救护。每年11月9日全国“消防日”、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均要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七、工作要求(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文明办要将“消防志愿者行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消防志愿者行动”;团组织要将消防志愿者行动纳入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在街道、社区、村庄、学校和企业组建消防志愿者组织,认真履行好日常管理、人员聘用、定岗聘用等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做好协助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认真完成项目规划、人员培训等;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培训纳入相关工作重要内容,利用新学期开学、军训等特定时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中学生参加消防志愿者活动,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推动学校、家庭等学生身边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积极组织各学校开展消防志愿者培训、演练等活动,并将消防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广电和文化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消防志愿者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号召全社会热心公益人士参加消防志愿者行动;农业、安监、文化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各类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督促农村、工矿、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普遍建立消防志愿队伍;民政部门要指导各社区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并积极协助消防志愿者获取社会捐赠、捐助;红十字会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少于2小时的救护培训课,重点培训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工会、妇联要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妇女参加消防志愿者活动,工会要督促重点企业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并将消防志愿者活动情况纳入基层工会的工作内容。(二)建立定期表彰机制。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要在每年11月9日“消防日”,对优秀的消防志愿者和服务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其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工作所取得的社会效益。根据消防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县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将择优推荐优秀消防志愿者参加市级以上志愿者表彰,并对一年内参加消防志愿服务不超过20小时的消防志愿者给予除名。附件:1.江川县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成员名单2.中国消防志愿者招募表格附件1:“江川县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成员名单大队长:共青团县委副书记副大队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教育局局长李永平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县民政局副局长县农业局副局长县文化局副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总工会副主席县妇联副主席县红十字会秘书长附件2:中国消防志愿者招募表格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电子邮件电话是否愿意成为一名消防志愿者是否(打勾选择)你对消防志愿者队员有无意见和建议注:此表格由各地统一印制下发,填写后交当地团组织,并自行登陆zyz.ynyouth.cn(云南志愿者网)进行网上注册。一、消防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参与消防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守政府志愿者队伍的各项制度;二、消防志愿者的权力参加消防志愿者活动;接受消防安全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供消防志愿服务时要求组织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和安全保障;对消防志愿者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请求消防志愿者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请求消防志愿者队伍维护其合法权益;入队志愿,退伍自由。三、消防志愿者的义务履行消防志愿者服务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消防志愿者队伍组织安排的自由服务活动;不损害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消防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随时维护、更新本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四、消防志愿者的工作范围消防志愿者依托街道和社区,利用空余时间开展自由服务活动。具体工作范围包括:1.广泛深入开展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2.对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服务;3.结合自身职业特点、生活习惯和交往范围,开展消防情况调查;4.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其他公益活动。身份证号码:主题词:公安消防志愿者行动抄送: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有关部门(共印4份)江川县公安局2010年3月10日印发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95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