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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3篇【导读】这篇文档“诚信承诺书3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诚信承诺书1后面为你推荐更多诚信承诺书!考点的考务工作人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一、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二、确保已经熟悉《考生守则》、《监考员守则》和考试工作程序等考务业务和有关规定,按时做好考前培训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监考教师准备并配发必要的监考用具和其他考试所必须的考务用品。三、服从考点分工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擅离职守。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工作手册》要求,严格实施考务工作程序和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施考。四、考点布置做到以人为本,提示、提醒到位,耐心解答入场考生咨询。爱护、关心考生,遇考生生病等,积极配合医务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协助监考教师组织考生入场、安检,考试结束后疏导考生离场,考前、考后认真检查考点和清理考场。五、考试期间做到佩带规定的工作证进入工作场地,未经考点主任批准不随意调换监考教师、不随意调换监考考场,严格按照考务安排执行。六、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场考生违纪作弊,依照处理办法协助监考员收集违纪作弊证据,并当即报告考点主任,根据考点主任指示协助监考教师办理相关手续。七、对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印制方面的问题,不擅自处理,接到监考教师报告后,立即向考点主任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本人已经阅读上述条款,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考务工作职责,圆满完成本次考试的考务工作任务。考务工作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20xx年X月X日诚信承诺书3篇诚信承诺书(共3篇)如果还不能满足你的要求,请在搜索更多其他诚信承诺书范文。诚信承诺书2甲方: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男、女住址(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确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1、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自愿三个月一次到乡(镇)指定的妇检点参加妇检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每三个月寄回一次妇检服务证明,出现一次不按时参加妇检服务的,按照《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2、持证妊娠14周以上的,不得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害健康的],出现终止妊娠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3、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及时向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死亡原因,婴儿死亡后未报告的,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属溺婴的,按照国家法律追究责任,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4、婴儿出生后被父母遗弃或送养的、父母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二、甲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1、发放《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派人每月到持证对象家中了解孕情;2、对到乡(镇)计生服务站作孕检的`,实行全免费;3、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至子女14周岁;5、对签定本承诺书的计生户优先落实”三结合”帮扶物资和帮扶项目。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诚信承诺书3一、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B超行为;二、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三、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诊断和其他定期孕期保健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B超超声检查单,方可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透漏或暗示胎儿性别。否则,一律视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四、对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需索要提供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出具的《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证明》,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方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执业人员在场,并在医学检查报告上签字。五、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六、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愿意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科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单位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同时报区卫生局备案一份)
本文标题:诚信承诺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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