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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BJYQ.HR2011年9月第一版2前言公司简介组织架构第二章聘用与培训制度一.聘用制度1.招聘和录用原则:技术支持部财务部副总经理供应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香港易道健康中心河南易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企划部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31.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1.3.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2.招聘程序:2.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各部门经理提交用人方案及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复决定;2.2人力资源部通过招聘网站、校园招聘及其他渠道为部门经理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2.3部门经理参与应聘者的面试,并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给出评定。符合录用条件者,将对其面试意见呈报总经理;2.4总经理汇总各方面意见确定是否录用。2.5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录用通知并办理入职手续。3.入职手续:3.1新入职员工须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上交一寸彩色近照2张;3.2新入职员工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经核准过后公司留存复印件,原件归还本人;3.3新入职员工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3.4.新入职员工须仔细阅读本员工手册,认同并保证遵守本手册全部内容与规定。二.培训制度1.培训原则:1.1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规范有效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1.2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1.3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1.4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考核的一部分。2.培训机构与职责:2.1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2.2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与考核。43.培训形式:3.1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入职培训以及在职培训;3.2内部培训:3.2.1入职培训:公司将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培训,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管理规范、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3.2.2在职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的工作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可视其实际情况合并举办。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3.2.3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的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通报培训情况。3.3外部培训: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管理人员及专业业务人员外出考察等。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将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第三章用工管理制度一.合同的签订及变更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化管理,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后签订《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形成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2、新员工在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3、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4、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5、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二.试用期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内,员工有权提出离职,公司亦有权辞退员工。2、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三.合同的续签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52、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3、合同期满后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签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合同期满后,员工不再续签的,也应于合同期满前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且公司不予支付补偿金。四.合同的终止1、合同终止的条件:1.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1.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1.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1.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合同的解除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5.被劳动教养的;1.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8.公司因上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2.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62.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2.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6.公司因上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3.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且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其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六.离职手续1、凡离职者,必须于离职前30天填报离职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保留继续追究的权利,直至挽回其损失。七.工作的移交1、离职,调职以及辞退的员工,其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资料、账册、文件(含计算机程序及信息)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部门经理,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2、移交工作应在离职、调职或被通知辞退之日起三日内办妥;3、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及时更正;如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经理负责追索。4、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离职的,其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的移交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第四章工作规章制度一、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1.1公司严格依照国家及地方劳动法规标准,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不含午餐时间),周标准工时为40小时,具体如下:周一至周五9:00-12:00(3小时)12:00-13:00(午餐时间)13:00-18:00(5小时)1.2因标准工时制度变更、公司工作需要、季节等因素,公司依法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时,员工应服从调整;1.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7岗位。2、考勤记录:2.1公司实行考勤打卡方式。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2.2员工不得代人或授人打卡,不得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2.3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2.4上班时间,员工需离开办公区域外出公务,应填写《外出公务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外出公务,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2.5因外出公务或因公出差而不能正常打卡者,须将核准后的《外出公务申请表》或《出差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3、请假:3.1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等;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3.1.1病假:员工患病或因公负伤,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3.1.2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批准后可酌情核予事假;3.2如特殊或紧急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者,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3.3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3.4公司员工请假2天以下(含2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的,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3.5事假: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3.6病假:3.6.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83.6.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3.6.3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1)连续工龄<1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50%计发;(2)连续工龄≥10年且<2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3)连续工龄≥20年且<3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4)连续工龄≥3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3.6.4员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公司按国家规定发放疾病救济费:(1)连续工龄<1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0年且<2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20年且<3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4)连续工龄≥3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70%计发。4、缺勤处理4.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4次者(含四次),计旷工半天,每增加一次,加计旷工一次;每个季度考勤均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总经理批复后实行弹性工作时间;4.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二次并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4.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
本文标题:员工手册终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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