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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总经理致词各位尊敬的员工:欢迎加入青岛贵都大酒店。我非常荣幸的代表本公司向您提供本《员工手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因为它包含了许多重要信息。我们在同一个集体中工作,向着同一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而努力,这要求我们必须制定出能够正确引导公司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只要]我们像一家人一样齐心协力工作,我对贵都成为青岛一流的酒店充满信心,我们将欢迎来自中国以及世界各地的客人,我们的客人都将受到同样的热情的款待。我期您们的真诚合作。如果您对《员工手册》中的规章制度有任何和疑问,请向您的部门主管咨询。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将青岛贵都大酒店建设成青岛一流的酒店而努力工作。祝大家好运!您真诚的总经理饭店管理目标为宾客提供最舒适的住宿餐饮娱乐及殷勤周到的服务训练、培养本地的饭店管理人才引进先进的饭店专业知识提高本地饭店业的有效管理与卓越服务水平以最佳的服务和杰出的管理使本饭店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豪华的、第一等的饭店优秀员工的十条标准微笑热情团队合作礼貌尊敬忠诚效率乐于助人守时责任目录总经理致词饭店管理目标优秀员工十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页第二章饭店简介。。。。。。。。。。。。。。第2页第三章劳动条例。。。。。。。。。。。。。。第3页第四章饭店规则。。。。。。。。。。。。。。第4页第五章员工福利。。。。。。。。。。。。。。第5页第六章纪律条例。。。。。。。。。。。。。。第6页第七章安全守则。。。。。。。。。。。。。。第7页第八章后附。。。。。。。。。。。。。。。。。。第8页备注第一章总则1.1.法律依据本手册的所有条款均依据中国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中的有关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包括员工的招聘、辞职、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及本公司合同、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饭店经营管理的实际及内部过程综合而成。其目的在于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饭店经营利益,确保饭店经营的有序进行。1.2.适用范围1.2.1本手册适用于青岛贵都大酒店所有员工。任何员工均应遵守本手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条款。1.2.2若某些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不同于本手册之规定之处,则以《劳动合同》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1.2.3若本手册中的某项条款与中国更新之法律、条例、规定、政策等相悖时,则以该更新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手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执行。第二章饭店简介青岛贵都大饭店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批准,青岛航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新加坡林甲岩国际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由(新加坡)贵都酒店管理私人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国际四星级标准饭店。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越南、中国等地用有多家连锁酒店,并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多个城市设立销售预定办事处。青岛贵都大饭店以其独特的管理概念,为国内外宾客打开通往青岛市经商旅游的大门,提供住宿、宴客、娱乐以及会议的理想设施。位置青岛贵都大饭店坐落于青岛市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政治、金融、商贸、文化中心,紧毗青岛市人民政府和中国银行,俯瞰大海,景色宜人,交通便利,商业活动便捷。客房共拥有463件豪华典雅的客房和套房,包括198间豪华客房、1间残疾人客房,4间豪华套房、4间皇家套房、2间高级行政套房、1间复式套房及1间总统套房。所有客房都具备现代化的装置,包括:国际长途直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插座)可单独调节温度的中央控制空调设备迷你冰箱酒吧私人保险柜四波段的音响及广播收音系统先进的安全消防设施餐馆及酒吧“堪八”日本餐厅“金风楼”中餐厅咖啡厅星星饼屋大堂酒吧卡拉OK酒吧会议设施特为任何形式的私人宴会、商务会议、全国及国际性会议而设。7间多功能厅与宴会大厅,能容纳10到800人。配备各式的影视器材,如音响系统、灯光器材、幻灯片放映机、影片放映机、黑板架、白板架、翻页板架及复印服务等等。特色服务及设施精品商场/纪念品商店24小时的客房送餐服务商务中心服务洗衣服务预定机位服务银行服务外地酒店定房服务观光旅游行程卫星电视节目保险箱美容美发服务鲜花店室内游泳池健康中心/按摩/桑那/冲浪组织架构:第三章劳动条例3.1.招聘标准3.1.1.本饭店招聘员工主要是以申请人对该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及申请人所具备的工作经验、工作行政部保安部工程部行政办公室财务部电脑房采购部成本控制部会计部培训部人事部人力资源部公关部宴会销售部营业部市场销售部前厅部客房部宴会部咖啡厅西厨房中厨房中餐厅房务部洗衣部酒水部管事部餐饮部态度为录用的标准3.2.劳动制度3.2.1.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本饭店录用的所有正式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3.2.2.《劳动合同》示范点与员工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细阅其内容。3.3.禁止近亲聘用3.3.1.为保证饭店管理的公正性及严密性,员工不允许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们等)同在本饭店工作。3.3.2.如员工在饭店同一部门任职期间因为结婚等原因成为亲属,其中一方将被调动到其他部门任职或不得不放弃在本饭店的工作。3.4.体格检查3.4.1.所有员工必须经过饭店指定的医院检查体格合格后,方可获得正式录用。员工如隐瞒不适合从事饭店工作的病逝或提供虚假证明,将可能被随时解聘而无任何赔偿或补偿。3.4.2.饭店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体格检查。如员工患有不适合从事本岗位或饭店行业的疾病,饭店将会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其劳动合同。因当地卫生法规对饭店行业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饭店不需支付违约金给因此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相关手续参照第3.17条执行。3.4.3.体格检查费用由饭店报销。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任何形式的离职,员工须偿还体检费用予饭店,3.5.人事调查员工必须保证品格的城市与政治,保证向饭店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可靠。饭店有权针对员工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积极忘历史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员工故意隐瞒历史、土改或伪造证明、或其他不适合饭店工作的情况,饭店有权随时对其予以违纪解聘。3.6.试用期3.6.1.所有被录用的正式员工须经过三个月的使用期,但人力资源经理可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及合同期限在劳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与员工另行约定。3.6.2.部门经理应在员工使用期满之日前,为其填写《员工评估报告》,并在员工本人获悉评估内容后,呈交人力资源部。3.6.3.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部门经理可向人力资源经理建议解除与该员工的聘用关系。除非员工自愿,否则饭店一般不会考虑延长期使用期。3.6.4.适用期内饭店予员工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违约赔偿金。3.7.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实行平均每周40小时工作之(每日用餐及休息时间除外)。具体工作时间及用餐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员工应予服从。3.8.排班表员工应严格遵守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与同事换班、替班,必须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并指挥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旷工处理。3.9.超时工作3.9.1.饭店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如确应工作需要,部门经理可以安排本部门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应与配合。3.9.2.超是工作序有部门经理最迟于架板发生次日前出具《架板申请单》,经员工本人同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后生效。3.9.3.超是工作需由部门经理最迟于架板发生次日前出具《架板申请单》,经员工本人同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后生效。3.9.4.在法定假日坚持工作的员工,饭店需予以支付加班报酬。通常情况90天缓休。3.9.5.凡因个人原因未于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任务而言是工作的,一律不享受超实工作待遇。3.9.6.B1级及以上职级的员工不享受上述超时工作待遇。3.9.7.未经批准的超时工作饭店不予认可,员工所休的补假可能被视为无薪事假甚至旷工。3.10.薪金制度3.10.1.饭店员工的薪金结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员工薪金分基本工资(40%)、福利津贴(30%)和奖金(30%)三部分。福利津贴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含交通补贴、取暖补贴、中夜班补贴等项目)。3.10.2.每月1日为员工发信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加班费、医疗费等随之发放。3.10.3.员工在收到工资单后须自行核对所收数目是否准确。如有差错,应即向财务部工资主任查询,必要时工资主任将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查。3.11.职级结构3.11.1.由于职位和责任的差异,饭店基本划分为以下职级:A总经理A1副总经理A2部门总监B高级部门经理B1部门经理B2主管B3领班C普通员工D培训生、临时工3.11.2.饭店推行“内部晋升”制度,鼓励尽量从现有的员工中对有优秀表现的员工进行晋升。3.11.3.所有锦胜者应在金生前的工作岗位工作满三个月并应通过三个月的晋升试用期。使用期满合格的员工可正式接任升迁职位,相应的工资调整也随之生效。3.11.4.任何未经取消的警告处分均将影响员工的晋升。获发最后警告的员工在一年之内将没有资格获得晋升。3.11.5.所有晋升必须由部门经理为员工填写《员工评估报告》及《人事变动表》报请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3.12.调职/降职3.12.1.饭店根据经营需要及员工的特长、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可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应予以配合。3.12.2.调制或降职均需经过员工确认,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3.13.辞职3.13.1.使用期满正式录用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批准(B1级及以上职级的员工需总经理批准)3.13.2.如果员工在辞职通知期内发生各类无薪假期,则通知期将相应延长。3.13.3.如果通知期内发生各类触犯饭店规章制度的行为,饭店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3.13.4.除履行国家法定义务(如服兵役等原因)外,所有辞职员工都被视为单方面违约,应向饭店缴纳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计算办法参照本手册的3.19条执行。3.14.擅自离职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旷工达到__天的员工都将被视为擅自离职,须按劳动和通过定向饭店缴纳违约赔偿金。如因员工擅自离职给饭店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需另外支付经济赔偿。3.15.违纪解聘员工严重违反饭店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饭店将按照规定立即给予违纪解聘,并不负担任何赔偿。被解聘者将不享受任何奖金及福利。3.16.解除合同3.16.1.在劳动合同期内(使用期满之后),饭店可对下列员工解除合同:员工被证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饭店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因客观原因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3.16.2.饭店将按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有关员工并按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3.16.3.此类解除合同方式需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员工本人同意、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为有效。3.17.合同终止3.17.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饭店将向员工发出《续定劳动合同征询单》。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若任何一方表示不续签,劳动合同自期满之日起即行终止。3.17.2.合同期满或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合同的,饭店与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双方均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予对方。3.18.违约赔偿3.18.1.在合同期间内,如饭店与员工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均应依据劳动合同的阅读或有关劳动条例的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18.2.饭店违反国家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末履行期限(月数)乘以员工解除合同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的50%员工支付违约赔偿金。3.18.3.如员工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含辞职、擅自离职等),应按本合同末履行期限(月数)乘以本人解除合同前六个月的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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