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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征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二、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参考资料,少熬夜!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职责第一条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第二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责任划分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1、人员职责第一条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第三条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第五条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第六条.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第七条.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资料,少熬夜!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九条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第十条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第十一条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二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2、职工安全职责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供热服务六要1、工作现场环境要整洁。坚持日日保洁制度,有明确分工区域、站内墙壁、门窗、地面、设备保持干净、工具定置管理、不在站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站外院内整洁、根据实际,有计划的增加绿化面积、设置宣传牌。2、工作着装、编号要规范。由热网所统一制作对外服务人员着装标志、工作编号。3、服务工作要“三到位”:服务后清理现场到位,服务后效果到位,服务后向用户讲解供热知识到位。4、五个公开要到位。公司规定统一标准和上墙内容、并列入对各支线考核内容。5、服务态度要热情。由公司制定统一的礼仪规范、并实施严格考核。做到两声、三无,即主动迎接声、耐心解答声;对用户无责难、无推倭、无顶撞。6、服务记录要齐备,各支线必须具备的服务记录有《各换热站平面图》、《用户来访记录》、《用户走访记录》、《材料、工具明细帐》、《设备明细帐》、《安全检查记录》、《运行记录》、《会议记录》、《供热楼房自然状况表》、《公司下发文件记录》、《二级管理考核记录》、《人员外出记录》、《现场作业记录》等。供热服务制度实施三自备三自备:入户维修自备鞋套,自备工具垫、抹布,自备通讯工具。参考资料,少熬夜!供热服务五公开1、岗位纪律公开:不抽用户烟、不吃用户饭、不接受用户馈赠、不刁难用户。2、供热标准公开:居民采暖供热从每年11月1日起至翌年4月15日止;居民平均室温不低于16℃。3、服务电话公开:以服务中心为服务部门,负责用户来信、来电、来访处理。4、监督电话公开:为强化对供热服务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向用户公开。5、、公开服务人员姓名、服务编号。以上诸项,一律在各中心站设立公示栏,接受用户监督。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条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为了保障城市安全、可靠、持续稳定地供气、供热,促进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城市申从事供气、供热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按照本规定办理资质审查。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是指气源、热源厂和燃气、供热输配供应单位的设施水平、燃气和供热质量、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条件,综合评定企业向社会供气、供热的资格,并对其资格进行管理。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按供气、供热能力实行分级审批。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上(含20万户)的燃气企业和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上(含500万平方米)的供热企业的资质审查,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下的燃气企业和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以下的供热企业资质审查,由省、目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六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标准,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标准)执行。第七条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1)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申报表;(2)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件,安全技术负责人参考资料,少熬夜!职务、职称证件;(3)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压力容器合格证、施工及安装验收资料、安全及消防设旅资料等)。(4)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提供液化石油气来源情况。第八条新建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分初审和正式审查两个阶段。新建燃气和供热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资质初审。经初审同意后。企业方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汪册手续。企业具备了保障供应和安全生产条件,试运行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工式资质审查验收。正式审查合格后,发给(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明)。对于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燃气和供热企业资格,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第九条《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相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和出卖《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第十一条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发生分立或者合并,应向原资质审查批准部门缴销资质证书。因分立或合并而成立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注册手续。第十二条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改变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的总工程师,应报原资质审查部门备案,并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条《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要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企业上一年有关资质情况和年废统计报表(当地统计部门认可的统计报表复印件)报告资质审批部门。在有效期最后一年的十一月底前,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时向资质审批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报告。经复审合格的,换发资质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注销资质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顿后重新申请资质审查。第十四条不按本规定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注销手续的,或申请资质审查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不予发给或收回《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参考资料,少熬夜!热企业资质证书》。第十五条对资质审批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者,可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规定颁发前已设立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部门要按本规定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不超过一年)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报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运营,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在整顿期间,对城市安全供气和供热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危害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规定,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村镇兴办的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按照木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4一、值班员发现压力容器发生异常现象或事故,要立即关闭电源、燃气节门和上水节门,同时报警。二、电话总机接警后要立即通知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及可能影响的经营部门,做好记录。三、工程部接警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险抢险,做到以下几点:1、检查电源、气源、水源是否关闭。2、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燃气泄露造成爆燃。3、排除压力容器内压力,防止人身伤害。4、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初步判断事故性质,进行设备检查,找出问题原因。5、排除故障,修复设备。6、按运行操作程序启动试运行,检查有无问题。7、恢复运行四、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做好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五、总经理接警后要立即到场,了解情况,指挥开展排险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下达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指令,同时协调好可能受影响的经营部门。六、可能受影响的经营部门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减少因设备停运带来的损失。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参考资料,少熬夜!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供热公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供热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黑龙江省城市城市供热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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