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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双减政策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学校双减政策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学校双减政策实施方案1一、工作原则统筹推进,内外并举校内减作业负担和校外减培训负担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在“双减”重点和难点领域循序渐进,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统筹推进“双减”工作稳慎落实。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做好“堵”的工作,严格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和培训价格,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对校外培训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主动稳慎推进。强化“疏”的工作,通过小学“整体优化”、初中“提质强某某”、高中“高地构筑”、随迁子女“蓝天教育”等系列行动,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重点研究探索提高学校作业质量、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校内作业负担。三、重点任务(一)全力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全市域开展“弹性作业”课题研究,让学生既吃得饱,又吃得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2.强化作业等“五项管理”。出台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落实意见,“五项管理”列入2021年教育督导的重点工程和责任督学首要任务,推进所有中小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全覆盖。以“五项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以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生晚自习服务、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学校课后服务。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在全市全面开展,实现课后服务在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4.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省“之江汇”、台州市“括苍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建设未来社区幸福学堂,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探索成立公益属性的实体化互联网学校,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服务。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2025年前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率98%以上,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率达95%以上,缩小城乡教育差距。6.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某某际教育共享机制,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深化集团化办学路径,完善“互联网+义务教育”机制,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发挥乡村教育研究联盟作用,全力推进乡村名校建设。加大义务教育共同体校际间、城乡间教师交流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7.实施初中学校提质强某某行动。强化推进“初级中学课程改革达标计划”“初级中学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与改进计划”“初中校长专业提升计划,到2025年初中学校标准化率达100%,省现代化学校占比达35%,构建一批优质学校联盟,打造一批幸福学校。8.深化高中“阳光招生”改革。2021年开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学校,缓减升学竞争压力。2022年起,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指标达到80%。9.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晚托班和暑期托管班的师生比配备,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按一定标准予以发放。用于在职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二)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10.精准摸清底数。充分依靠相关部门、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11.实施分类管理。教育、文化与旅游、体育、人社、科技、卫健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托育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12.严格审批工作。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某某”。支持鼓励学科类培训机构向素质类和成人类培训转型。13.如期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将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14.严格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15.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开展“一对一”或“一对x”等无证无照培训辅导行为,严禁以托管名义开展变相辅导或者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低下、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16.强化资金监管。依靠“浙里培训”监管平台,重点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一经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必须严肃查处,直至进入“黑名单”。17.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8.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落实资本管理“四个不得”,即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19.加强营销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学生作业本、教辅材料等学习用品上严禁印刷任何形式的广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垄断行为,规范***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某某”制度。20.协同建设“浙里培训”数字化监管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教育大脑”工程,按照“省级统建、地方创新”的思路,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智慧监管平台,提升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数字化监管水平。(三)切实加强家校社协同21.支持和规范学校引进非学科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将研究制订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准入条件、遴选程序和监管措施等。22.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来源。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全面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建立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罚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23.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按要求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24.“双减”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各镇(街道)“幸福教育”评价体系,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水平、校外培训整治成效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25.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博物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馆、乡村文化礼堂、儿童之家等校外活动场所或研学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五、组织保障(一)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组建“双减”工作专班,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建立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依法依规处置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市镇校三级联动机制,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加大“双减”政策配套,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执法检查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舆论宣传,争取各方支持,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质量办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评估风险,制定好防范预案。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关注舆情,做好形势预判和应急处突准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强化督查问责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每半月对“双减”进展情况通报一次,加大“曝光”力度,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双减”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学校双减政策实施方案2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主管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本着对学生未来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把上级关于“双减”的要求落到实处,科学把握“双减“的精神实质,特制定本方案。二、实施细则(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学校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课表、作息时间表,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二)加强有效教学研究。提高教研活动质量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确保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由教研组长负责,
本文标题:学校双减政策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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