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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一、什么叫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号2000年11月8日实施)定义为: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总工办发【1998】13号)定义为: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其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和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是集体合同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资协商的结果既可以作为双方签订的集体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又可以作为工资问题的专项合同。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更直观的工资集体协商的定义: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职工通过自己的组织(工会)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和福利等进行协商,经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依法平等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事项,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工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等事项的书面协议。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概念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具体按劳社部发【2006】32号《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和总工发【2009】31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1、确定协商主体。由行业工会(或工会联合会,下同)与行业内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协商;由行业工会与行业内企业方推荐产生的代表进行协商;由行业工会与行业所属各企业行政进行协商;未组建行业工会的,可工资集体协商包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由行业所在区域的工会代行行业工会的只能,与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协商。2、选好协商代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要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所规定的程序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工会选派,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一般由行业工会主席担任。未组建行业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所在区域工会选派,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可由行业所在区域相应一级工会主席担任,也可由上级工会选派或在上级工会指导下从本行业内企业工会主席中民主推举产生。突出协商重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是: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办法等。在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框架下,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还可以开展二次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包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成就感、自豪感明显提升●员工生产积极性、创造性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力明显提高,管理更加顺畅●企业凝聚力明显增强,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企业效益连年大幅跃升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两个普遍内容(1)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2)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时间2010年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王兆国同志在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两个普遍”。目标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提出,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到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着重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切实抓好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制工作,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截止2012年9月,全国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2.8万份,覆盖企业308.2万家,覆盖职工1.5亿人。2013年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的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主线就是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个重点是重点领域、重点形式、重点对象;六项工作是传播一种理念、坚持一个方向、建好一支队伍、培育一批典型、用好一个手段、破解一些难题。人社部:我国将力争职工工资5年翻番2011年4月19日07:09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晚高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消息。力争工资年增15%杨志明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要继续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杨志明表示,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今年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是22.8%调整工资优先向一线职工倾斜2012年我省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1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确定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即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今年我省制定的最新工资指导线是:以201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299为基数,确定今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为20%,下线为7%。企业在制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及时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二、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和改善民生决策的重要行动,是保障职工平等地位、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有效手段,是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展示作为、增强活力的重要平台——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在全国机械冶金建材系统工资集体协商现场经验交流会议讲话。一、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目前,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普通工人的工资收入偏低。二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呈降低趋势,部分工人实际工资水平有所下降。三是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四是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水平偏低,部分企业存在着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变相压低职工工资的现象。二、各级工会的职责。《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让劳动者更加公平合理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实际就是我们常说的“协商什么”,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全总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即现在人社部)有不同的规定。一、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内部分配方式岗位工资制计时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分配制度主要有岗位技能工资制方式有提成浮动工资制定量定额工资制等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三、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四、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五、奖金、津贴水平和分配办法六、职工在特殊情况下,如加班加点期间,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和享受带薪年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七、职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待遇标准八、其他应由企业职工提出要求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问题《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总工办发【1998】13号)明确为:全总的13号文件,劳社部的第9号令对工资集体协商内容规定表面上不同,但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全总的13号文件重点强调协商包括什么,劳社部第9号令重点强调协商文本的构成,在我们实际操作中,要把两个结合起来。一、工资协商的期限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工资支付办法六、变更、解除协议的程序七、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八、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九、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号令,2000年11月8日实施)对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明确为: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一)协商内容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具体,一边规范双方行为及监督检查。协商双方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和陕西省企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政策前提下,就一下内容进行协商:1、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解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程序;7、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8、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应当包括本企业、本行业的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包括降温费、取暖费,高寒高温等艰苦岗位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岗位的补贴;病事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其他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待遇,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2、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3、人力资源市场工资制袋价位;7、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4、地区、行业、企业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的人工成本、职工平均工资;6、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5、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二)参考因素8、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1、国家、地区颁布的有关社会经济和收入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商确定职工年均工资及调整幅度应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三)协商重点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是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协商;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就是工资支付办法、待岗职工生活费等开展协商。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是协商确定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企业,重点是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中央驻陕企业,重点就企业内部不同岗位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是区域、行业内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等。保险福利待遇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企业年金的实施办法(三)冬季取暖补贴(四)防暑降温费(五)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六)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七)独生子女费(八)丧葬费、丧葬补助费(九)职工因病及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十)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约定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二)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4)企业工资标准决不能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简单的划等号,要通过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使职工工资能够充分体现其拥有的技能、知识、经验和劳动贡献。3)《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以下项目不包括在最低工资组成的范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工资集体协商必须抓好两项制度2)《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备案。1)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最低工资制度201220112010200920082007200620052004200320022001200019991998199719961995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曲线图二、工资指导线制度1)工资指导线也称工资增长指导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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