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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讲座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卢肖艳律师电话:13927209757消防系列培训教材之一LOGO内容题纲第一篇消防安全意识篇第二篇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篇第三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第四篇防火管理篇第五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篇第六篇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篇第七篇消防责任追究篇LOGO第一篇消防安全意识篇(一)消防工作方针(二)消防工作原则(三)消防工作义务LOGO(一)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立足于防,依靠社会各界,动员人民群众,调动各方力量,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思想上、物质上和管理上真正实现以防为主,从根本上取得同火灾作斗争的主动权,有效地抗御火灾,减少火灾的危害。LOGO“防消结合”就是将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防消结合必须建立在全面、有效做好防火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以及其他形式消防队的火灾扑救能力,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搞好装备配备,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有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LOGO第二篇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篇(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四)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五)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LOGO(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新《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什么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呢?大家都知道消防安全渗透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应当各尽其责,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实践证明,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转变不正确的认识,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LOGO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防火安全责任首先是政府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于一个单位来说,首先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在单位内实行和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LOGO(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LOGO(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六条规定: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LOGO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LOGO(四)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七条规定:1、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LOGO(五)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LOGO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LOGO案例一:责任人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基本案情:•2008年4月,B在朝阳区东坝乡租用农家小院,开办了名为“阳光乐园”的幼儿园,不是合法办学机构。朝阳区教委、安监局等部门对东坝乡的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检查。随后反馈的调查结果显示,阳光乐园幼儿园属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但B没做实质性整改。今年年初时,阳光乐园幼儿园只剩下十几个孩子,仅有的两名老师相继离开。当时,B声带水肿,在家里休息。整个幼儿园的教学、卫生、饮食等,都交给她哥哥的女友A一人看管。后发生消防事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很快将火扑灭,年仅两岁的女童玲玲身亡。事发后,警方将B和A带走调查。4月底,检方以校方责任事故罪对B提起公诉,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A提起公诉。LOGO第三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一)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内容(二)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LOGO《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十八条规定: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3、消防(控制室)值班;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6、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7、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8、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一)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内容LOGO《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LOGO单位应当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LOGO第四篇防火管理篇(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二)对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三)公众聚集场所的施工管理(四)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五)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LOGO《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LOGO1、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3、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对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LOGO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2、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三)公众聚集场所的施工管理LOGO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1、占用疏散通道;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四)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LOGO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五)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LOGO第六篇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篇(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LOGO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LOGO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LOGO案例二:为什么不能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案例:2012年8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街头一城市室外消防栓,被一辆小轿车撞断,水柱高达六米,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导致近200余吨自来水流失,所幸自来水公司及时赶到现场,将周边的管网阀门关闭,才能及时将消防栓修缮。公共消防设施是维护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稳定,提升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保障。消火栓遭到严重破坏,已经严重影响了消防部队执勤灭火,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提高了城市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偷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确需挪用、移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施工的10日前,向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承担有关费用。违者将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LOGO案例三: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基本案情:•日前,江苏南京胜利路62号一户居民家中卧室突发大火,当地消防官兵接警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当行驶至小区门口附近时,几把几百斤的石墩挡住了消防车的去路,无奈下消防官兵和物业部门经过十余分钟,才将石墩挪开。由于石墩挡路,消防官兵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救,最终大火蔓延至其他房间,将该户居民家中所有财产化为灰烬。LOGO第七篇消防责任追究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LOGO1、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LOGO2、失火罪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LOGO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LOGO案例四:为什么人员密集场所不能动用明火和吸烟?•基本案情:•翻开全
本文标题:消防法讲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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