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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方案范例【热选4篇】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方案范例【热选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方案范文(精编)【第一篇】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同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五项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生病有照护、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五有”目标,促进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二、重点工作(一)构建“五位一体”,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统筹。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同步设立关爱服务农村留守人员领导机构,做到统筹有力、统筹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坚持民政所牵头抓总,池河镇派出所、司法所、法院、镇卫健办、镇社保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问题、研判工作、协调解难、督导落实,推动关爱服务措施落实。三是镇村同抓。建立镇村责任清单,落实镇村属地责任,镇设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由民政所长兼任督导员,在15个村(社区)设立留守人员管护站,由村妇联执委担任工作主任,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四是家庭尽责。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子女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外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老人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法定义务,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更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五是社会参与。鼓励动员镇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事业,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二)健全“五项机制”,形成长效有力。一是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镇村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需求信息等内容定期核实更新,建立需求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二是关爱服务机制。建好“四大阵地”(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建“五支队伍”,通过需求调查,将驻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好心邻里等人员,组建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慰问关爱队、文化关爱队,以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中心托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出现的生活困难、住房、就医、赡养等问题,由池河镇司法所、池河镇法院、镇综治办、民政所、资源办、卫健办、社保等部门联合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四是权益维护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资源,组建农村留守老人维权服务中心、维权报警中心、维权合议庭等维权机构,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维权体系。五是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视察机制,建立工作考核考评办法,优化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工作质效与评优树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促进各驻池单位和镇各站办所积极履职尽责。(三)优化“五有目标”,做到亲情服务。一是做到精神有关怀。以生活互助队为主,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让留守不孤单。二是做到困难有帮扶。由镇村主导,采取产业帮扶、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镇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镇联动中心以联席会议的方式联动解决。三是做到生病有照护。统筹镇中心卫生院上门签约服务的方式,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医生制,做到有需及时看诊;同时,积极组织义诊志愿服务,做好日常健康体检。四是做到权益有维护。由县镇司法所牵头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开展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五是做到安全有保障。夯实镇、村(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夯实村组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守护农村留守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三、关爱对象留守老人是指在本镇(不含社区)生产生活的,因子女外出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而留守在家60岁以上的老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四、工作措施(一)安全关心1、在防汛期间时刻掌握帮扶对象的安全情况,对处在滑坡点、洪水淹没区或居住危房的在必要时要积极协助镇工作人员将其撤离至安全区域。2、注意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情况,每年带领留守老人到镇中心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平时要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随时通知其儿女或其他亲属。3、积极指导帮扶对象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对其家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积极指导帮助排除。4、及时化解帮扶对象与他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帮扶对象及其在外的儿女、丈夫提供维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困难帮助1、对帮扶对象因生产或婚丧嫁娶事项缺少劳动力的.,要积极帮助联系村其他劳动力提供支持。2、对行动不便的帮扶对象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手续代办帮助。3、对贫困的帮扶对象优先实施民政救助和其他惠民政策的优先享受。4、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对象解决其他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三)精神关怀1、向帮扶对象在外创业或务工的子女寄一封信,介绍正在实施的留守老人的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教育他们要孝敬、关心家中的老人、妻儿,要常与家中联系,维护家庭的和谐。2、各帮扶人要定期联系帮扶对象,了解其生活情况,谈心交流。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4次,家中走访每季度不少于3次,与其在外的儿女或丈夫电话联系全年不少于3次。3、完善村文化活动室的设施,组织留守老人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下象棋、打纸牌等日常文体活动;有条件的村应在重阳节组织留守老人开展座谈、文艺表演、登山等集体活动。4、每年举办“好公婆”评选,肯定留守在家人员为家庭和谐所做出的奉献;评选“优秀帮扶志愿者”以表扬在关爱留守老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组干部和爱心人士。五、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及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8日)。镇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做好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社会关怀的浓厚氛围。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数据建档阶段(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15日)。由各村负责做好留守老人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实际需求等信息,为留守老人建立个人档案。第三阶段:试点建立保障机制阶段(20xx年5月15日—20xx年5月31日)。1、在西苑、城镇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制度、管护服务工作职责。2、在西苑、城镇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妇联主任、村警务室、卫生室负责人、小组组长、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爱心人士为成员的管护服务中心,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达到有阵地、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3、开展留守老人与村干部、爱心人士、志愿者的结对和日常帮扶、关怀活动。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0日)。认真总结西苑、城镇社区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书面总结报镇民政所。第五阶段:巩固提升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0日—20xx年12月31日)。各村按照西苑、城镇社区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五位一体”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实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五有”目标顺利实现,为池河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力量。六、保障措施(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吴小普同志为组长、镇长段昌明同志为副组长,人大主席刘淼同志为责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的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措施、每年镇对留守老人工作的开展设置专项经费来解决问题。(二)宣传引导,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宣传报刊作用,精心筹划和组织池河镇开展留守老人活动管护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无私奉献、关爱留守老人的先进事迹。重点选择2-3个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报道,树立典型,由点到面,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先进者学习,积极参与关爱留守老人的活动中,形成关爱服务热潮。(三)完善机制,着眼长效。留守老人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不仅要形成热潮,更要着眼长效,形成品牌活动。各村(社区)要针对留守老人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其生产生活遇到的难题,通过多形式的活动为其提供交流活动平台,予以精神关怀。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定期检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保证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将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先争优先进村的重要依据。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方案范文(精编)【第二篇】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县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结合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关爱服务。(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xx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镇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二、主要任务(一)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要按照镇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屏养老办〔20xx〕1号)要求,在20xx年2月底以前,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及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二)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或者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关心、问候老年人。支持家族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避免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赡养义务人员可与亲属或其他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相关情况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其履行;情节严重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权益保障作用。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县、乡两级政府的
本文标题: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方案范例【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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