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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5篇)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5篇)”,欢迎学习下载与收藏。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1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形象建设,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细节做起,用微笑感染患者,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及和谐氛围,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树立医院窗口部门新形象。医院决定20xx年在导医台、门诊收费室、住院收费室、中西药房、检验科等窗口科室开展“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强化“三好一满意”的服务宗旨,建立窗口科室监督、激励机制。改善服务态度,提升主动服务意识,有效与病人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二、目的意义提倡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把“微笑”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加强医院的形象建设,树立窗口人员的个人形象及窗口形象品牌,以窗口科室职工美好的个人形象、强烈的形象意识和礼仪意识以及优秀的礼仪品质为病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使医院的整体形象真正为社会所认同,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三、评选标准(以礼仪、服务规范为主)(一)礼仪服务:淡妆上岗,长发挽起,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坐姿得体,站姿端庄,恰当称谓病人,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执行微笑服务规范,微笑时露出8颗牙齿。(二)服务态度:接待病人热情、主动、温和、有礼貌,有问必答,解释工作耐心细致。1、导医人员准时到岗,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主动为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病人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并陪同诊疗全过程,合理安排、优先检查。2、挂号室、收费人员准时到岗,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3、中西药房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查四对”(查处方错误、查配伍禁忌、查药品质量、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用法)。交待清楚口服药物使用方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与临床医务人员的沟通联系态度热情和蔼。4、检验科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对”(对姓名、对项目、对编号),避免差错。主动向病人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和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签字)清晰,与临床医务人员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态度热情和蔼。(三)服务技能: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及服务流程,无差错事故发生。(四)群众评议:患者点名表扬、临床科室反映执行“微笑服务”和服务规范表现突出者。四、评选办法(一)成立窗口科室“微笑服务之星”考评小组。组长:方小红成员:耿晓静肖刚王士荣钟明哲徐春龙邵兴军孙玉麟吴文瑞江灵孙乾贺国兴医德医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健全、完善岗位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各窗口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微笑服务”融入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贯穿落实到服务全过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二)“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每季度一次,由窗口科室主任推荐1-2名人员上报到医德医风办,医德医风办结合日常督查和群众评议情况,组织评选,每部门确定一名。(三)被评为“微笑服务之星”人员,佩戴星牌上岗,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四)被患者及临床科室投诉的窗口科室或个人,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取消该季度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当月奖金50—200元,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次违反服务规范行为者,扣罚10元。五、活动要求(一)提高认识,重在落实。各窗口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方案,领会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对科室内涵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扎实开展“微笑服务”实践活动。(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好院内展板、网站的作用,宣传“微笑服务”活动措施,取得的成效,形成“微笑服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项工作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的浓厚氛围和崇尚微笑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的生动局面,把窗口科室“微笑服务”标准内化成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工作人员佩戴微笑徽章,时刻遵守微笑服务的要求,时刻展现微笑服务的精神,通过“微笑服务之星”的评比,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形成比形象、比服务、比技能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督查,保证评选质量。评选小组加强日常员工的服饰、仪表、仪容,语言表达、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效果等培训、检查及考核。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2一、指导思想为了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通过评选表彰和大力宣传全市窗口行业涌现出的服务明星,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优化社会环境发展,提高公众满意度,树立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窗口行业组织开展“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二、参评单位1、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责任单位:市便民服务局);2、国税局、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3、自来水公司、港新燃气公司、新城热力公司(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4、供电公司及其各下属单位(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5、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责任单位:市经信局);6、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新汶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商业银行、泰安商业银行、莱芜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齐丰村镇商业银行、寿保公司、人保财险公司(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支行);7、饭店(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8、宾馆(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9、旅行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10、各大商场、超市以及商业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三、评选标准1、品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责,勇于担当。2、业务技能精。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技能超群,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办理事项,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3、文明服务优。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和水平高。工作期间仪表端庄,举止得体,待人礼貌,态度热情,耐心周到,语言文明规范,无生、冷、硬、横等不良行为,无群众投诉和不满意现象。4、社会评价好。安心本职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诚实守信,热心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四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在干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社会公众形象良好。四、评选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31日)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根据“最美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推荐评选办法,并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和评选过程,并积极参与。2、推荐上报阶段(6月1日-30日)各窗口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数量由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确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认真把关,形成最终推荐结果,每个部门推荐3-5人进行上报。各部门确定的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推荐表》,并提报20xx字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作为评选依据。材料要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内容准确,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同时报送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3、评选表彰阶段(7月1日-30日)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开展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候选人。由市文明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从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美服务之星”、10名“最美服务之星”提名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发布评选结果,对“最美服务之星”进行表彰,开展集中宣传,弘扬先进事迹。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3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二、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三、申报条件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四、评选标准(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xx、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6、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7、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8、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窗口业务骨干;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五、评选程序(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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