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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宣传安排,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科学防范,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的宣传舆论支持,取得阶段宣传成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6篇,欢迎品鉴!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xx年2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严格实行疫情防控、企业复工责任双落实,严格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检查,促进企业有序复工经营。二、服务业复工安排按照《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规定,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桌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继续关停民宿、客栈、城市出租公寓,复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稳妥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一)餐饮企业。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餐饮服务业可以复工,要求打包售卖,“无接触”送餐,具体执行20xx年2月8日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强化全市餐饮业疫情防控的通告》(附件4-1)。(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871020)(二)酒店宾馆、旅游企业、文化体育娱乐企业。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酒店,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召开会议防控指南等11个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xx〕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1号)中的防疫要求开展防疫措施,经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后,报辖区政府批准,可以恢复住宿业经营,但餐饮部分只能提供打包售买,团体性用餐继续关停。其他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民宿、旅行社以及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画院、美术馆、城市书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KTV、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体育及健身机构等继续关停,具体复工时间将视疫情的变化再定。(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系电话:2818759)(三)超市、市场及商贸业。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商超、市场可以复工,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加强营业场地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障,支持商超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交通部门印制发放生活物资、企业复工复产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保供体系正常运行。具体执行20xx年2月6日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附件5)。(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801823)(四)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符合《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以及《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交发〔20xx〕21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恢复营运,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被批准恢复营运的运输企业要严格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异常情况应急方案并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确保企业的经营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严格保障。(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2823950)。符合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异常情况应对方案要求的邮政快递企业可以复工,具体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有序做好节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桂邮管传﹝20xx﹞14号)和《关于启动广西区邮政业突发事件Ⅱ级响应的通告》以及《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和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我市邮政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联系电话:6102929)。(五)各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金融类投资公司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防城港市各类金融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附件6)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复工工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联系电话:6102527)(六)农业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业生产。生产基地内办公室、仓库、加工场等各类场所要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促进正常生产开展,要分散劳动,减少人员流动。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要加强协调服务,保障生产资料、电力及时到位供应,确保产能不下降,保障新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的市场供应。(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2881598)(七)房地产销售企业。2月24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门店在满足疫情防控标准后可以复工,具体疫情防控标准及操作流程后续以住建部门制定的为准。(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818780)(八)社会培训企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线下集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补贴性及非补贴性培训)、线下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等暂缓复工,后续安排将视疫情的变化另行通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823316)(九)科技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有序推进科技服务工作。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网上科技咨询服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联系电话:2823565)(十)其他服务业企业。未明确责任部门的其他服务业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复工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三、复工复产的具体条件要求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范围内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均需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3.加强人员管控。各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港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港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港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4.严格杀菌消毒。各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6.内部管理到位。各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7.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责任部门(主管部门)备核。四、复工监管(一)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行业责任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监管工作。(二)具备复工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属地的责任部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行业责任部门(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通知书,并报属地指挥部备案。企业复工必须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样式附后)。(三)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擅自复工、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市直各行业责任部门(主管部门)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本行业企业复工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本通知发布后,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2随着区内企业相继复工复产,异地来七星关区务工、办事的人员不断增多。如何妥善解决无固定场所居住的人员的住宿难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协调区内多家酒店为返岗复工人员提供过渡性住宿服务,并对提供服务的酒店,加强了防疫、安全等方面的指导监督。“前台让我们先扫一个二维码,扫描结果显示是绿色的才可以入住。”孔女士是浙江人,因工作需要和同事入住七星关区南山大酒店。南山大酒店总经理张鹏告诉记者:“客人入住前要先扫描一下贵州健康码,客人的出行轨迹、到达过哪些城市、乘坐哪些交通工具等这些信息都要采集。二维码显示是绿色,我们可以正常接待,如果是其他颜色,我们会立马上报社区。”“虽然客人不多,但是防疫这根弦可不能松懈。”据张鹏介绍,相比疫情之前95%的入住率,复工后的酒店入住率只有30%左右,主要是商务人士和外地返毕的上班族。目前,酒店暂停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对电梯间、公共门把手等设施,每天进行4次消毒,酒店餐饮服务对客人提供点餐服务。外卖也只能送到酒店一楼大厅指定处,由客人下楼自取,减少人员接触。随后,记者又来到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酒店负责人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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