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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重新定位作者:孙军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刊名:理论界英文刊名:THEORYHORIZON年,卷(期):2009,(9)被引用次数:0次参考文献(3条)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20002.程良波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与政府转型问题2007(03)3.王文群试论房地产市场失效与政府规制2006(05)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汪道平中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法律问题研究2007中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强劲,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力也已是不争的事实。政府不断推出的新举措和学界的关注,并没有使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深层次和制度性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总结以往经验,有必要侧重于从法律视角关注和思考,将其作为一个法律而非经济问题来研究。本文重点不在于探讨调控房地产市场具体措施的合理性,而更关注其合法性,重在探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法律基础理论和解析调控措施的法律问题与对策。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缺少了法治的保证无疑于饮鸩止渴,在调控中更多的倾注法治元素,能更长久更公平的解决现有的问题。当然文章也不限于就事论法,更试图在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行相应的法律评析后得到更深层次的启迪和思考,进而希冀能解读当前调控中的治乱循环,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提供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新思路。本文由导论和三个主要部分构成。导论在于提出问题,分析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进行法律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一章首先对近几年重大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作一个简要的梳理,并重点研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对象和目标、调控主体制度、法律责任制度,并将其作为第二章具体措施研究的理论起点和基础;第二章重点剖析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几个主要领域的调控措施及相关法律问题,内容涉及计划、价格、土地管理、金融、税收等宏观调控手段。分析中既体现基本理论问题的线索,更力图导引各种具体调控措施走向法治和规范化。作为相关问题研究,论文第三章则将关注点投向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环境营造和终极期待。认为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协调、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直接关系调控措施制定和执行的影响要素;而法治化无疑是调控的最佳期待和理想境界。本论文的结论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的重要部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应坚持公平至上并兼顾效率,依法加强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协调和职能确认。注重调控的长效与稳定,实现调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是走出目前房地产市场困境并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的必循途径。2.学位论文于海涛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转变分析2007房地产业作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出现了行业发展“过热”的现象,而单纯就市场本身而言,市场并不能很好的实现房地产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目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市场经济需要何种政府职能与之相适应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宏观调控和转变职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房地产这一行业而言,政府为稳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日益频繁,采取了多种措施。本文试着通过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的分析,根据当前我国政府职能的演变,进而回答以下问题:(1)当前我国的政府职能是否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是否很好的消除了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失灵”现象?(2)政府职能需要如何转变?经过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政府的政府职能正在朝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向转变,并着重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个方面的作为。由此,笔者试着提出以下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职能转变方向的建议:第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均衡利益分配。政府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均衡各方利益并保证土地供应的正常秩序;在税收方面要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制度,使之体现政府的调控意图,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第二,完善房地产市场制度建设,有效的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通过提供制度这一公共物品,规范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的包括企业、消费者、政府和中介组织的行为;并通过借鉴国外住房合作社的经验,来缓解目前国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所遇到的困境,以解决部分低收入阶层的住宅问题。第三,通过创新政府体制,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行事,优化政府职能,实现政府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过渡。3.期刊论文史珊珊我国政府职能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合理定位-北方经贸2007,(10)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上投机炒作现象严重,价格非理性上涨,商品房供给结构不均衡,房地产子市场运作不规范等等,为此政府准确定位自己在房地产市场中的职能并进行适当地干预,将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4.学位论文唐瑞卿政府职能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2005房地产业如今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巨大。在经过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变革后,房地产业边摸索边发展,找到了一些自身的发展规律,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后果,论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以此作为政府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理论基础,提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中应有的政府职能,并具体和针对性地论述了政府怎样发挥职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5.学位论文俞永学新加坡的住房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2008本文通过对中国和新加坡的住房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中国的基本国情着手,从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结构、中国人对房地产市场的消费偏好、售地政策以及住房政策等多个方面对中国的房地产的现状和特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新加坡作为一个土地资源极为贫乏的弹丸小岛,人口密度高居世界前列,但新加坡人民却享有非常好的居住条件,被联合国评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之一。本文详细地分析了新加坡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住房政策,重点剖析了包括新加坡的土地征用制度、政府组屋政策、中央公积金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住房政策,同时特别强调了新加坡政府在房地产市场扮演的主导角色是新加坡政府能够成功推行它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因此本文也重点介绍了新加坡政府的两个法定机构即建屋发展局和中央公积金局的职能和运作以及它们是如何主导新加坡的住房政策以及整个房地产市场。本文认为,新加坡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非常大的可比性,从两国的国情出发通过对两国住房政策、房地产市场已及政府在住房市场所起的作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并从市场、政策和经济三个方面对中国的房地产的发展模式和策略进行了探讨,从而为解决中国的主要城市目前所面临的房价过高、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以及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仍非常恶劣等问题寻找对策。6.期刊论文王平住房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法学杂志2007,28(4)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部分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由于政府职能发挥不到位,致使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也不够明显,制约了住房制度的改革.政府职能的发挥、政府角色的定位应该体现二元化,即一方面做好对房地产市场的培育、调控工作,另一方面,完善经济适用房、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7.学位论文汪洋政府视野下的高房价问题研究2009本文对政府视野下的高房价问题研究进行了研究。现阶段,高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的社会政治问题。近年来,住房、医疗和教育已经成为普通百姓面临的新“三座大山”。由于住房对于百姓生活的基础性和重要性,使得房价从单纯经济领域的问题上升为社会政治问题。首先,高房价牵涉到金融等其它重要领域,房价持续上涨蕴含着高度的金融风险,威胁到中国整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旦危机爆发,对政治发展都会造成影响。其次,“住”是百姓生活的必须条件,房价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有调查表明,公众对房价的合理程度认同率为零,互联网上关于房价的讨论也屡屡出现过激言辞,说明公众已对房价问题失去信心,这都是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高房价问题反映了政府公共治理职能的缺失。由于目前还无法完全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所以政府有责任在这一领域发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作用。正是由于政府调控不力,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漠视社会民生,才导致近年来一些城市房价连年疯涨。一些地方的高房价甚至还与政府的主导或参与密不可分,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出让,卖地越多,财政收入越多;价格越高,政府收益越大,“政绩”也就越突出;少数地方政府甚至暗中操盘,唆使开发商哄抬地价。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缺位和错位。是造成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不正常上涨的深层原因。如果政府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不能有效约束自己的谋利冲动。不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房价势必难以回归正常水平。管理社会,规范市场,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高房价会加剧贫富悬殊,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安居才能乐业。稳定房价,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能否管好房地产市场,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检验。不论在什么国家,房地产政策不仅是经济政策,也是社会政策。调控房价,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保证“居者有其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三是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本文从政府视野下探讨高房价问题有其现实意义,希望能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较成熟住房制度的借鉴,通过加强政府调控与监督从根源上摸索出一条解决高房价问题的可行之路。此外,还希望通过控制我国城市的高房价,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稳固执政地位。8.学位论文黄轶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分析200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增长。同时房地产又是一个政策敏感性相当高的行业,无论是房地产的供应、还是房地产的需求,或者是房地产中介,都受政府政策和法律的严格调控和规范,特别是我国经济仍处于转轨时期,政府对国民经济的调控往往以房地产投资为切入点。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上投机炒作现象严重,价格非理性上涨,商品房供给结构不均衡,房地产市场运作不规范,等等。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国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调控政策。然而政府政策在打击投机炒作的同时也抑制了购房者的自主性消费,房地产价格整体虽有所回落但部分地区房产的房价不落反涨,政府的调控与预期的效果相差较远,这就引发我们去思考近年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的背景是什么,政府调控效果不佳的深层次原因又是什么,我们应如何改进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本文在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及政府的调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外主要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手段,指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成效不大是由于长期以来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紧密相关因素发展不健全,并详细分析了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各种因素,从而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全文包括绪论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主要阐明了论文的研究动机、意义以及本文研究的内容与思路。第一部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基于政府调控的背景描述。从房地产企业的区域分布、企业经济类型、企业规模及资产负债率四个方面来说明了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状况。从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开发资金构成以及房地产的销售和价格几个方面对我国房地产开发现状进行了说明。从社会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说明了供给结构和需求现状之间的矛盾。充分的数据让读者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有一个清晰的了解。第二部分,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的理论依据。首先,理论上对房地产的外部性、公共性、不完全竞争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房地产市场失灵是房地产调控的理论依据。第二,从房地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房地产行业与金融行业的紧密关系角度,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了重要性分析。第三部分,国外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控的经验总结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对美国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府调控因素进行了分析,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上严密的调控体系、比较
本文标题: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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