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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部门法律规范和依法制定的城市规划对所申请的选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城市规划的选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选址,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2份。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1、道路及排水工程。2、桥梁、河堤工程。3、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特殊情况下发放)。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4、道路及排水施工设计图原件3份,复印件各5份。5、30米(含30米)以上和25米以上交叉口道路管线综合图1份6、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1份。7、放线资料一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2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道路设计图或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等)。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五、前置条件若拟建管线需穿越相邻单位用地地块,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埋设管线的证明1份。六、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特殊情况下发放)。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2、施工设计图原件3份。3、管线规划设计红线图1份。4、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1份。5、放线资料一份。五、前置条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2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光彩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光彩工程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施工设计图;若不符合规划要求,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2、建施总平面图或1:500地形图1份。3、施工设计图2份。4、效果图1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类)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类)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或非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限制类项目)1份。3、勘测院出具的勘测资料1套。4、1:500(或1:1000)地形图3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其中一份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1、道路及排水工程。2、桥梁、河堤工程。3、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踏勘现场,根据规划要求及现场情况确定是否开口,若能开口,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开口位置、宽度及要求标注在图纸上,加盖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发放给建设单位;若不能开口,则说明理由,
本文标题: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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