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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范文样例多篇精选范例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1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党的x大报告的这段话,一语中的地说明了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创新”、以及应该怎样“创新”的问题。当然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离不开创新,也必须突出创新。邵道生先生的《要“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的文章,应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正如吴官正同志所说的:“坚持制度建设、制度创新,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对于为什么不断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理论创新、也必须突出理论创新的问题,邵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了五个“因为”。笔者在此想谈的个人体会,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着力点、着眼点和关节点。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近年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飞跃的发展,尤其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牛鼻子”。这不仅是对长期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实践进行总结的结果,而且也是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的结果,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实践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应该是对实施党内监督理论的总结、归纳、完善、提升以及“突破”,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心底里都能搞清楚,为什么“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为什么它“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及为什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诸多重大且现实的理论问题。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着眼点。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应该在哪里?笔者认为,既然党中央公开颁布且已开始具体实施的《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那求真务实地切实将这些制度规定付诸实施、落实到加强新世纪党的自身建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去,应该就是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笔者认为,“不论你怎么说,就看你怎么干”。说一千道一万,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当前能否求真务实地着眼于对《条例》及其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对其是否真心实意地坚持“三个代表”的最好检验,是对其是否在思想上切实与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最好考察,是对其是否真实地具备领导能力、领导素质、领导资格的主要考核标准。反腐倡廉两大创新的关节点。没有及时进行理论思考和归纳总结的实践,可能是蛮干,可能出现漫无边际、缺失明确目标方向的状况,不会有实际的效果;而缺乏实践(或是不愿意紧密地去联系实际、游离于实践之外)的理论,则必然是无根之树、无本之源,不外乎“山间竹笋”、“墙上芦苇”,也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因此,不论是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也好、实践创新也罢,关节点就在“结合”。本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循环往复的科学认识原理,反腐倡廉的实践创新,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基础;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是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提升。用x提出的要求来说,那就是要“求真务实”。这种求真务实,正如吴官正同志最近强调的:“《条例》公布后,一些同志担心这个条例能不能落到实处。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贯彻实施《条例》,关键在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条例》,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开展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促使党内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无疑,这是当前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x大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们普遍相信,有党的坚强领导,有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督,只要不断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使之有机结合,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定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也必将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强的保证和助推作用。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后,以为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提出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新要求,其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成效之巨、评价之高都是空前的。本文试就后我国反腐倡廉的新理念进行初步梳理。针对政治生活的若干乱象,提出要严肃政治生活和净化政治生态。改革开放后,党内政治生活逐渐恢复正常,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主流。然而,在一些地方、领域、部门和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现象较为普遍,政治生活低俗化大行其道,消极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突出体现在“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票贿选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改善政治生态,必须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针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出:从党的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以后,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党中央及时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力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中央巡视组全覆盖的巡视监督,管党治党严紧硬的局面正在形成。针对某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提出要补精神之“钙”。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对党的忠诚意识有所动摇。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不信组织信个人。还有少数领导干部把对党的忠诚变成对某个人的忠诚、对关系网的忠诚,培植个人亲信、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搞人身依附。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总开关”,“总开关”失灵,必然会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家族式腐败,提出要培育领导干部良好的家风。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从20x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该网站共发布34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其中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家族式腐败现象严重。有的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苏荣腐败案是典型的家族式腐败。因此,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在培育良好家风方面,老一辈革命家为我们作出了榜样。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针对严重的官商勾结腐败,提出要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反腐败实践表明,大量的腐败案件属于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型的贿赂案件。党的以来,在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时,多次强调“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要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坚决杜绝低俗的投桃报李的行为”。后来,他进一步提出要用“亲”“清”两字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针对法纪不分现象,提出“法纪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的后,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逐渐厘清了一个本属常识却经常混淆的问题: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党内法规)的关系,及时正本清源,提出了“法纪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等重要命题。坚持“法纪分开”。国家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底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章党规党纪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坚持“纪严于法”。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党纪的标准一定要比公民遵守的法律要高要严,党员干部守住“国法”底线不是标准,守住“党纪”红线才是基本要求。坚持“纪在法前”。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法必先违纪,因此,必须克服惯性思维,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就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要立即处理。针对腐败易发多发态势,提出反腐败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指出,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卖官帽、批土地、抢项目、收红包,变着花样收钱敛财,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数以亿计;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藏匿赃款赃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种种现实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针对腐败分子潜逃境外,提出境外绝非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以后,中国政府加强反腐败国际多边双边合作,启动“天网行动”,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穷尽一切外交和法治途径,开展“猎狐”行动,将一批外逃多年的腐败犯罪分子缉拿归案,成效显着。截至20x年10月,“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5人落网。据统计,自20x年4月“天网行动”启动以来,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400余人,追赃金额40多亿元,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20x年上半年,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81人,追回赃款12.4亿元。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36月26日,我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新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廉政教育活动,听取了市纪委书记王云桥同志廉政谈话,观看了廉政教育片和《廉政准则动漫片》,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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